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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积分专区

 昵称29313448 2018-05-03

民生银行通用积分规则



一、民生银行通用积分(亦称可兑换积分)是整合民生信用卡积分、非凡积分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积分后产生的全新积分。

原客户名下信用卡积分、非凡积分和电子银行积分将按照1:1的比例转换成民生银行通用积分(以下简称“通用积分”);特殊信用卡产品,各类联名卡、公务卡、百夫长卡等积分的转换按照特殊卡产品的卡权益规定为准。

二、民生银行通用积分的相关规则

(一)积分累计规则

特殊信用卡产品如航空联名信用卡、太平洋·远东百货联名信用卡、大洋百货联名信用卡、香格里拉联名信用卡、公务卡等不累计通用积分。

一般信用卡通用积分累计规则如下:.

1)使用民生信用卡消费每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通用积分;满美元1元可获得7通用积分;满英镑1元可获得9通用积分;满欧元1元可获得8通用积分;满日元100元可获得7通用积分;满澳元1元可获得5通用积分;满加元1元可获得5通用积分。消费金额所产生的积分在银行记账日的次日生效。积分计入至刷卡交易的卡片下,最后汇集至客户名下,形成客户级积分。

2)主卡与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入主卡名下;部分联名卡若有特别规定,则不予以合并积分。

3)因任何账户退款的因素,或因其他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其原先已经取得的积分将由中国民生银行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按比例予以调整。

4)民生信用卡积分永久有效,积分保留于主卡名下直至销户。凡是卡片和账户状态正常的主卡持卡人,随时可兑换账户下的“可兑换积分”。

5)原则上多个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并行时,各奖励不可叠加享受,本行默认持卡人参加最高奖励的积分计划。特殊积分奖励活动,以活动公示内容为准。

6)积分累积适用范围

持卡人使用民生信用卡刷卡消费可累积通用积分。但下列项目不予累积通用积分:

①信用卡年费、循环信用利息、预借现金的手续费及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民生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

②通过本行或其他银行的柜台或者自动提款机进行的预借现金或者溢缴款领回交易。

③在房地产类商户、各种机动车商户、燃料商店、自动售油机、航空器商和农具商户,以及其他批发类商户的消费。

④电信、水电等公用事业服务费用的代缴。

⑤彩票、医院、学校、政府服务。

⑥网上支付等其他金融类交易。

⑦其他政府贷款、慈善社会服务等其它非盈利事业的消费。

⑧中国民生银行指定的其他项目另行通知。

计积分商户类别列表

https://creditcard./home/cn/web/customer/import/20180316/2594562.shtml

借记卡通用积分累计规则.

1)民生借记卡积分以客户为单位进行管理,借记卡客户同一客户号下的任何一张卡均可作为积分使用凭证。

2)借记卡积分产生项目包括三类,根据不同产品又分成若干个具体的加分项目。

①基础积分:基础积分是根据不同产品分类,以月日均余额为基准,取规定的百分比计算出的积分。产生基础积分的产品种类包括: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

②交易积分:交易积分是根据不同产品分类,以交易金额为基准,取规定的百分比计算出的积分。产生交易积分的产品种类包括:POS消费,个人外汇买卖、国债、保险等。

③其他积分:包括根据营销活动、客户升级、客户转介绍等方式所赠送客户的奖励积分等。

④借记卡POS消费不限商户类型,但单笔刷卡消费的积分累计有最高限额。

中国民生银行保留调整积分折算比例的权利。.

积分仅适用于本活动范围,在兑换取得回馈项目前并不构成持卡人资产,持卡人不可将积分转让给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任何转让对中国民生银行均不产生效力。未经中国民生银行同意,积分不能折算现金或给予其它非回馈项目的给付。通用积分也不支持透支使用。

如持卡人利用虚假交易等行为套取民生通用积分,或者将通用积分售卖给任何其他人获取利益,一经发现,中国民生银行有权冻结积分、终止卡片的使用,并有权要求持卡人赔偿由此给中国民生银行造成的损失。.

(二)通用积分有效期

201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含当日;下同)前累计的民生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积分将统一于2017年4月30日24:00清零;2015年1月1日后通过民生银行电子银行累计的通用积分将于产生的第3年4月30日24:00清零。例如:2016年产生的积分将于2018年4月30日24:00清零。.

借记卡累计的通用积分,于积分产生的第3年4月30日24:00清零。.

通常情况下,民生信用卡(特殊卡产品如航空联名信用卡、太平洋·远东百货联名信用卡、大洋百货联名信用卡、香格里拉联名信用卡、公务卡等的有效期按照特殊卡产品的卡权益规定为准)累计的通用积分长期有效。

阶段性营销活动赠送的奖励积分有效期由民生银行在活动规则中明确。

(三)通用积分失效的特殊规则

除因超过有效期失效外,通用积分可因下述特殊失效原因失效:

信用卡客户:

①所持信用卡被止付、停用、账户冻结、自行注销;

②信用卡有逾期账款未偿还,未缴足最近一个月账单的最低还款额,或对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其他债务不履行偿还义务;如但在客户缴清全部应付款(包括滞纳金、利息等)后,并经我行信用卡中心同意后,恢复部分或全部通用积分。

③违反反洗钱规定,存在套现、欺诈行为;

④违反《民生信用卡领用合约》或我行届时举办的活动规定等其他相关规定。

借记卡客户:

发生逾期归还我行贷款本息的,我行有权扣减其可使用通用积分。

(四)通用积分的查询

持卡人可通过以下述方式查询通用积分累积情况:

信用卡客户编辑短信“JF****(本人卡号后四位)”,发送至106902895568进行查询;.

民生银行客户登陆中国民生银行网上商城积分专区或个人网上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在“我的账户”—“民生积分”—“积分查询”)进行查询;.

民生银行客户拨打95568查询,信用卡持卡客户还可拨打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400-66-95568查询;

登陆手机银行APP,在“我”-“积分”查询,登录全民生活APP,在“我的”-“积分”进行查询;

信用卡客户关注“民生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在“查账”-“额度·积分”进行查询;

登录民生信用卡官方网站,在“业务办理”-“积分查询”进行查询。

(五)通用积分的使用

客户名下的通用积分可在中国民生银行网上商城、指定POS等渠道使用。

(六)我行有权变更民生银行通用积分规则。规则变更的,将公告告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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