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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该否理性“复活”教师对学生的惩戒权】

 瓜爷耶 2018-05-05

​​​        自从有了自媒体以后,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师生肢体冲突的视频,而结果往往是当事教师被处理------要么停职,要么调离,甚至辞退。

        就拿最近发生在广东佛山一所职中师生肢体冲突事件来讲,该事件视频一经上传网络平台,迅即被广泛流传并引发关注,然后多家平媒介入报道。其中,广州日报报道称,视频中的学生违反校规,上课玩手机被老师发现,学生不配合老师的处理,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进而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为了消除影响,学校决定对当事一方的陈老师进行了停职检查处理。

​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那位陈老师几乎是把学生压在地上抢手机,表面上看有失体面。对此,有网友认为,陈老师在教育学生的方式方法上存在问题,如果能够在沟通技巧上再合理一些,或许不会导致这种尴尬局面的发生。

  但是,笔者就此事不想过多地指责当事的陈老师,相反,对其深表同情。因为,该学生上课玩手机明显违反校规,陈老师有前去处理的权力,但遭到该学生的无理拒绝,可见陈老师在该学生眼中没有丝毫权威。试问,学生视师道尊严、校规班纪为何物?

        究其原因,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现在的基础教育中教师对学生惩戒权的弱化,这不能不说是市场化教改过程中的一大败笔。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法律禁止老师体罚学生。在学校教学实践中,不要说体罚(包括轻微体罚),许多老师对有些学生甚至连应有的训斥都不敢。可以这么说,现在教师手中微弱的惩戒权,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几乎是聊胜于无。

        殊不知,教师惩戒权弱化的可怕后果,早已在各年级学生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比如,一些学生自我意识无节制的膨胀,藐视老师,无视校规班纪,肆意欺凌弱小同学,最终发展为藐视社会的规则,甚至以身试法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        按理说,学生上课玩手机,老师暂时扣收手机,本是正当的惩戒权的行使,然而却遭到了学生激烈的反抗,进而跟老师发生肢体冲突。很显然,在教师惩戒权被严重弱化的大背景下,一些学生已经形成了可怕的心理------就算我违反校规班纪,你老师又敢把我怎样?

  或许有人会说,弱化教师传统惩戒权、禁止体罚学生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尊重学生人权的体现,是向发达国家借鉴的结果,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据公开资料显示,美国、英国、法国、韩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承认体罚学生,认为维护学校的管理秩序用到必要的体罚是应该的。而我国的《义务教育法》却明文规定,教师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只要惩罚学生,就很容易被认定为体罚或变相体罚而受到处理。

        古人云:有心为善,其善不赏;无心为恶,其恶不罚。笔者认为,如果我国政府为了所谓的尊重学生人权,继续用法条和师德来绑架扼杀教师的惩戒权,必然会进一步迫使老师对学生教育管理的放逐。可想而知,这样的后果不但毁了孩子,也会毁了这个社会和国家的未来。

  笔者常常在想,在包括体罚权在内的教师惩戒权的改革上,我们是否走得太急,是否脱离了教育之本?其实,强调教师惩戒权的回归理由很简单,就是要让每个学生明白,自己做了错事是要受到惩罚,犯多大的错就要接受多大的惩罚。明白了这个道理,学生会终身受益,否则,当学生步入社会碰得遍体鳞伤时才明白这个道理,那就为时已晚了。

        总之,我们必须正视当下师生频繁冲突的事实,必须反思废除教师惩戒权带来的各种弊端,是时候适当修改相关教规法条了。理性“复活”并适度加强教师的惩戒权,必将有效威慑学生的越轨行为。这样做,不是不尊重学生人权,而是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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