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 用 范 围1、敞开楼梯间 低、多层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 2、封闭楼梯间 1)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具体如下: a) 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 b) 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c) 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d) 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2)高层建筑的裙房、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1m且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其疏散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住宅建筑的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3)高层厂房和甲乙丙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3、防烟楼梯间 1) 一类高层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建筑; 2)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3) 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 4) 当地下层数为3层及3层以上,以及地下室内陆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 4、室外疏散楼梯 1) 甲乙丙类厂房; 2) 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厂房; 3) 辅助防烟楼梯。 二、疏 散 楼 梯 间 的 安 全 性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5、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6、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除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楼 梯 间 前 室 使 用 面 积 剪 刀 楼梯间 净 宽 度 高层公共建筑最小净宽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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