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公示了拟授予2017年度全省“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优秀市、优秀县(市、区)“大禹鼎”的名单。 根据《2017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的规定,经各市自查自评、省直部门审核认定、考核组现场考核、省治水办审核,拟授予的2017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优秀市、优秀县(市、区)“大禹鼎”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2018年5月7日至9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反映公示对象“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以实名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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