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大白菜。 我们是一家外贸企业。我一直有一个疑问,就是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当月抵扣吗?比如我们外贸企业,有时拿到进货专用发票以后,快接近认证期限了,不得不认证;但货还没有报关出口,这样的话应该怎么处理呢? 关于你的问题,大白菜答复如下: 你的疑问涉及到了两个问题: 一是专用发票能不能先认证后抵扣的问题 二是外贸企业能不能先认证后退税的问题 1、1、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税务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这是关于专用发票必须当月认证、当月抵扣的基本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外贸企业能不能先证认证后退税? 大白菜认为,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时间以出口日期为准,与增值税专发票的认证时间不相关,但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限是相关的,例如:专用发票的认证时间是于开具之日起180天(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360天)内认证,若不在180天)(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360天)内认证,其相对应的出口也不能办理出口退税。因此,外贸企业能先认证后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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