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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海淀有这么多工作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cxdzxy 2018-05-10


一、营造包容开放的发展环境


1.不断拓展民间资本投资领域。积极落实党中央和北京市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有关政策,对于可经营性项目原则上全部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对于准经营性项目,建立保障投资者合理回报机制后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立拟引入社会资本项目库,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加快推出一批示范项目。推广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全球健康药物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领域投资平台,启动一批新型研发平台建设试点,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中关村科学城建设。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海淀园管委会) 

2.推动外汇政策先行先试。以海淀区创建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为契机,加强与外汇管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推动外汇管理部门在海淀区实行外汇政策先行先试。持续推进区域“外债便利化”工作,促进中关村科技型企业投融资便利化。创新科技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简化中关村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手续。

(主责单位:区商务委、区金融办、海淀园管委会) 

3.深化外资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将外商投资项目全面核准调整为有限核准和普遍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深入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改革工作,推动外资项目落地;积极推动外资项目向国家、市级层面申请专项资金支持;放宽外资企业登记条件,提升外资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事项一体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辖权承接、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等改革。完善外资企业登记备案“一窗受理”工作,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工商登记环节填报商务部门备案信息,工商部门核准企业登记申请后,自动将备案信息推送至商务部门。

(主责单位:工商海淀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 

4.全面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出台的外贸稳增长政策措施,协助企业申请兑现出口奖励,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研究制定海淀区促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改革支持办法,集合总部、跨境电商、服务外包、外贸综合服务业等政策,形成政策合力,促进外贸企业稳定增长。整合政策资源,对进出口任务完成较好的企业,优先予以政策支持;加强对龙头型、潜力型进出口企业的跟踪服务,增强企业在海淀区扩大出口的引力和动力。加快培育和发展海淀区广电设备出口基地、集成电路设计示范基地和中建材易单网国际营销集成服务示范基地等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促进优势产业聚集发展。加强海外工程企业服务,引导企业提高国际化风险意识,做好企业国际化中的政治、汇率、税收、知识产权等风险预警和应对工作,鼓励企业参加海外投资保险,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主责单位:区商务委、海淀园管委会) 

5.发挥“走出去”的贸易促进作用。推动领军企业提升整合全球资源能力,带领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抱团出海”,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探索支持企业以投资带动工程承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实现对外承包工程转型升级、向国际产业链延伸,带动技术、产品、设备和服务“走出去”。在对境外投资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审核,逐步探索在海淀区开展境外投资备案管理。支持企业设立境外投资服务平台、境外资本运营中心、投资管理中心,充分利用海淀园海外创新驿站,提供境外投资市场咨询、政策辅导和运营管理等专业服务。组织和引导企业借助国际优质展会、国际商品交易会、国际电子商务等多种平台,提高国际市场影响力。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孵化器,吸引海外原创技术和项目入孵,并利用社会资本投资优质孵化项目,支持其到海淀区落地发展,提升“海淀创业”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主责单位:区商务委、海淀园管委会)


二、完善透明高效的投资环境

6.大幅提高投资审批效率。实现全部投资项目通过市发展改革委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统一赋予项目代码,关联各环节信息,方便企业查询;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的网上申报、在线备案,实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在线办理;在中关村科学城探索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精简前置审批事项。针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努力构建“全流程覆盖、全周期服务、全要素公开、全方位监管”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新体系。按照全市部署推进规划国土机构职能整合,以充分承接市级部门下放审批权限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区内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海淀分局) 

7.深化“四阶段并联审批”机制。贯彻投资项目“一口收件、并联审批、一口发证”模块化工作模式,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运行纳入“四阶段并联审批”,落实分阶段部门牵头负责制和即时联合会商制,完善牵头部门发起联合会商、系统相关部门共同联合审批、统一发证的运行机制,规范牵头部门、联合审批部门职责权限、联动机制,不断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国土委海淀分局) 

8.加大“互联网 投资项目审批”政务服务系统集成。依托海淀区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及海淀区政府热线96181,搭建“零障碍”营商服务云平台,打造海淀区首支服务投资项目营商企业网络咨询专员队伍,由各审批职能部门对入驻网络服务平台专员开展培训,实现“点对点”咨询服务解答,打造服务对象参与服务评价新载体,开展咨询服务满意度调查活动,将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计入职能部门日常考核,促进服务水平提升,营造良好的政企、政民互动氛围。

(主责单位:区城管指挥中心、区政务服务办、各审批职能部门) 

9.创新投资项目“同步建验”跟踪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海淀区重点投资项目的关键节点跟踪指导服务机制。通过建设相关部门为施工建设重点、要点环节的建设验收提供前置性指导服务,推动实现工程建设中基础、主体工程的分阶段验收;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验收工作的指导,按照“零容缺”的标准和要求预审相关申报材料,进一步缩短验收和备案时限,提高工程验收和备案效率。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国土委海淀分局、区民防局、海淀消防支队、区气象局及其他审批职能部门) 

10.打造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式办理”新模式。优化投资项目窗口办理模式,设置投资项目专项窗口,将服务投资项目的多部门开设不同窗口的办理模式升级为一窗办理,集成多部门为一个窗口接件办件,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变“多窗办”为“一窗办”,以“干部跑、代办跑”代替“企业跑、群众跑”。

(主责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及相关部门)


三、营造快捷便利的政务环境

11.大力整合政务服务“网上办”。提升网上服务大厅功能,公布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整合全区43个委办局1336个区级事项,整合各街道99个事项及各镇105个事项,提供网上预约451个事项以及网上申报359个事项,让群众少跑路。扩大全区政务服务网上办事覆盖率,网上受理事项不低于部门事项的30%,推进企业办事“零见面”。

(主责单位:区政务服务办) 

12.着力推进创业服务“就近办”。健全政务服务站服务网络,丰富政务服务站服务内容,将政务服务延伸至区域内的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密集区域,为创新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审批服务代办等精准化就近服务。启用中关村科学城北区企业加速驿站,并在加速驿站设立海淀区社保中心北清路分中心,为北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企业设立、人才社保、创新创业辅助等就近服务。

(主责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人力社保局、海淀园管委会) 

13.实现商事服务“集中办”。在高校创新科技园密集区,建设并启用中关村南大街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集中为企业办理设立变更、税务登记缴纳等专业化联合服务。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大厅,涉及企业开办事项“只进一门,只对一窗”,涉企审批事项实现“一窗受理,后台流转;一次申报,全程办结”。大幅度缩短企业初次申请增值税发票申领时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一日内即可领取发票。

(主责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工商海淀分局、区政务服务办) 

14.推出创新服务“码上办”。发布创新服务二维码,零距离对接创新服务需求,打造涵盖创新创业政策发布、创新创业政策申报、服务需求对接、审批事项办理等功能的全流程、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

(主责单位:海淀园管委会、区经信办) 

15.推进行政执法“协同办”。执法部门坚持督改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积极协助企业完成相关整改措施,实现早报告、早沟通、早协调、早化解。加大执法部门事前服务力度,定期宣传发布年度执法监督重点、企业经营、市场运行中的违法风险点,从源头降低执法监管成本。对新业态、新事物的监管执法,坚持审慎包容发展原则,保留一定的弹性空间,营造包容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

(主责单位:区财政局、各执法部门) 

16.打造服务前置“主动办”。进一步拓宽政务服务咨询范围,提供前置咨询服务,根据企业法人生命全周期服务阶段,分模块设置咨询岛、信息台,主动帮办,建立专业服务团队,提供“迎接式”服务,实现“一类一模块”前置咨询;建立材料入窗前的专业咨询帮办团队,提供材料初筛、咨询详解、复杂件先行梳理等服务,提高窗口办件效率。

(主责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工商海淀分局) 

17.推行清单事项“即时办”。全面梳理、制定海淀区公共服务(政务服务)“即办”清单与其他时限清单,推行“即办公示”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透明的标准化服务。围绕“法人事项向大厅集中,个人事项向基层下沉”原则,推动清单分类的循序渐进“双靠拢”(其他时限清单向“即办”清单靠拢、“即办”事项向窗口和基层靠拢),压缩服务事项的办结时限,促进行政权力向基层下放,提高为民服务效率,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严格执行市区统一权力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各类证明事项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类行政许可证件清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清单。

(主责单位:区编办、区政务服务办及相关部门) 

18.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要素,做到同一事项同等条件无差别办理,落实各级各类大厅运行管理办法,加强窗口服务管理,强化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免费代办和首席代表等服务。

(主责单位:区编办、区政务服务办及相关部门) 

19.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持续推进涉企事项“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有序开展“先照后证”项目“双告知”,实现“先照后证”企业“证照分离”;开展简易注销登记工作,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向社会开放名称数据库,率先试点企业名称自主预查制度,实现名称登记审查时限由两个工作日缩短至20分钟。落实中关村19条关于降低企业登记门槛,简化企业登记手续,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探索“一照多址”的登记管理模式。率先开展登记注册服务第三方平台试点工作,对接金融机构及创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便捷的第三方注册服务。

(主责单位:工商海淀分局) 

20.探索“网上办照、移动端办照”。立足创业服务提质计划,加大创业服务支持,依托北京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为创业群体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工商登记服务,借助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和北京市工商登记手机APP,探索网上办照、微信咨询和移动互联网办照新模式。

(主责单位:工商海淀分局) 

21.推进便利快捷的不动产交易。积极落实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政策,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登记费负担;拓宽服务外延,对驻区企业提供预约及批量办理服务,必要时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缩短办理时限;推进不动产交易“一窗式办理”,规划国土委海淀分局于4月份率先实现与区地税局的协同办公,于5月份实现与区房管局、区地税局协同办公,最终实现房屋交易、缴税及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式办理”。

(主责单位:规划国土委海淀分局) 

22.进一步完善工商部门、税务部门重点企业绿色通道机制。着力加强对总部集团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整体服务,为集团企业提供政策培训、风险防控、涉税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协助集团总部优化内部管理。

(主责单位:工商海淀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23.实施重点企业“专员负责制”,聚焦大型企业、领军企业、高成长企业、潜力企业。建立重点企业三级联系人体系,提高政企项目推进、资源共享和信息交互效率,精准对接各类企业需求。支持区域总部经济发展。加强对辖区内总部企业的走访服务,积极对接在京央企,梳理央企投资、合作项目情况,促进央企项目在海淀区落地。

(主责单位:区投促局、海淀园管委会、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等) 

24.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努力实现权力流程全公开、服务过程全公开、事项要素全公开,便于企业获取权威规范全面的信息,优化投资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信用海淀”网站平台建设,加大数据归集力度,营造诚信经营环境。

(主责单位:区政府办、区经信办、区政务服务办)


四、打造结构优化的空间环境

25.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完善企业自建自持办公用房的供地政策,落实鼓励利用存量房产建设众创空间的政策,研究存量土地二次利用政策,创新产业用地方式,落实国家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供地政策,试点推行高精尖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

(主责单位:规划国土委海淀分局) 

26.深挖楼宇经济潜力。搭建全区楼宇数据平台,摸清空间资源底数,初步建立政府部门与楼宇管理者良好互动关系,激励引导楼宇管理者定期与管理部门进行楼宇内企业更迭、产权变更、预期空置信息等信息的更新与交互,为楼宇需求者提供精准供给信息。

(主责单位:区投促局、区房管局、区经信办、规划国土委海淀分局) 

27.加快中关村科学城北区开发建设。有序持续释放产业空间资源,聚集中关村科学城南区城市布局更新,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结构,鼓励拓展利用存量空间资源改造升级,加大“腾笼换鸟”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办公用房不足问题。

(主责单位:区北部办(大街办)、规划国土委海淀分局、区投促局) 

28.统筹镇级土地和产业空间资源。加快推进集体产业用地释放,探索镇级产业用地开发利用模式,坚持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原则,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控制土地成本,引导高精尖产业向镇级有序流动。

(主责单位:海淀园管委会、区国资委、区投促局、区农委、工商海淀分局,各镇)


五、构建精准高效的政策环境

29.完善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在海淀区“1 4 1”政策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见京海发〔2018〕1号),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政策,勇于改革创新,敢于先行先试,全力建设中关村科学城。

(主责单位:海淀园管委会)

30.加强高精尖产业组织。对接北京市新出台的十大高精尖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实施高精尖产业引领工程,加强对高端“硬技术”和前端原始创新的布局,做好自主创新成果落地及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实施创新型企业“3×100”计划,根据不同类型企业需求差异,统筹产业要素,进行精准扶持,提高政府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提质增效。

(主责单位:海淀园管委会) 

31.高度重视科技成果孵育和转化。与驻区高校院所建立转移转化机制,支持创新创业主体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协同资本助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运营机制,加快协同院国际合作步伐,建立国际协同创新中心。持续推进全球药物研发中心、北京国际新材料研究所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中关村协同创新服务平台等一批平台示范作用,扩大平台辐射范围,进一步发挥海淀区协同创新券政策力度,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主责单位:海淀园管委会) 

32.持续完善海淀创新基金体系。围绕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多种创新主体,聚焦重大原创科技成果和前沿技术领域,不断壮大“海淀创新基金系”,为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驱动和资本支撑。

(主责单位:海淀园管委会、区金融办) 

33.加大创新技术和产品推广力度。围绕科技城市、科技政府、平安城市、智慧社区、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需求和群众普遍关注的大气污染、垃圾、污水、交通拥堵等领域,推动实施一批科技创新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示范工程项目,进一步提升海淀区科技城市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健全政府采购科技创新技术及产品的政策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引导和支持使用海淀区科技创新技术及产品,提高科技创新技术及产品的应用水平。加大中小企业技术推广和应用力度,助力辖区企业发展。

(主责单位:海淀园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34.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力度。推进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开展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资本化方面的宣传及辅导,最大限度挖掘知识产权市场价值,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服务,加强对知识产权交易活动的补贴力度,不断完善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方面的配套政策,降低支持门槛。

(主责单位:海淀园管委会) 

35.优化企业融资环境。制定完善区域服务金融产业的相关政策措施。探索开展“龙门计划”、设立政府引导Pre-IPO阶段“龙门基金”,打造上市公司产业园,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中关村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强小微企业融资功能,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推动高科技企业、拟上市公司发行创新型债务融资工具。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市场,继续开展投资类企业工商注册试点,积极推进中关村并购资本中心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并购市场,支持优质企业通过并购手段做大做强。

(主责单位:区金融办、海淀园管委会、工商海淀分局) 

36.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营改增”及各类减免税政策,继续推进出口退税100%无纸化申报。清理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整顿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海淀区节能专项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改造项目,积极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循环经济创新实践,进一步减少企业成本。

(主责单位: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发展改革委)


六、优化宜业宜居的人才环境

37.加大人才综合服务支持力度。建设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海淀园,为建设中关村科学城提供相应的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机制,争取先行先试政策,破除人才引进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确立中关村科学城引才政策优势。建立人才服务“容缺受理”机制,针对优秀外国人才提供全程无纸化在线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部分材料提供承诺制服务,相关业务设置服务专岗,提供容缺受理服务。扩大工程技术序列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直通车范围,将评审范围由园区注册企业扩大到海淀区各企事业单位。推进中关村人才特区百校联盟和中关村双创商学院建设,吸引聚集顶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培育一批领军人才、顶尖人才和双创人才。研究制定高精尖产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主责单位:区人力社保局、海淀园管委会、区委组织部) 

38.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依托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实施“创新菁英计划”,探索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机制,与北京大学、斯坦福大学等世界著名大学合作培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依托全球药物研发中心,北京国际新材料研究所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培养更多与产业结合紧密的创新型人才。研究建立对海淀区优秀人才及团队的奖励措施。积极对接市科委,推动在我区企业中试点开展股权激励、分红激励,构建科研人员、管理骨干与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

(主责单位: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区财政局、区投促局、区委组织部)

39.探索实施人才公租房多层次保障体系。探索利用集体土地建租赁房等途径着力解决职住平衡、产融结合问题。优化现有房屋配租格局,在企业聚集区域逐步分批筹集规模集中的人才公租房,做好企业人才住房保障服务,提高保障房有效供给率和使用效率。

(主责单位:区房管局、海淀园管委会) 

40.完善区域人才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落实“高聚”“海聚”“海英”人才就医“直通车”服务,建立和完善人才服务工作体系;优化区域医疗资源布局,对接北大国际医院国际部涉外医疗机构服务供给,引入能够对接国际医疗商业保险的民营医疗机构,在北医三院、北大口腔医院、西苑医院等央属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推进增加涉外医疗服务,提升国际化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

(主责单位:区卫计委、海淀园管委会、区投促局) 

41.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保障。不断完善子女教育、保险、文体等服务供给体系建设,保障各类人才享受各项公共服务权益,大力弘扬企业家价值和企业家精神,精心打好“服务牌”,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与企业家联系纽带作用,鼓励企业家积极参与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和各类社会活动,增强“少数关键人”对海淀区的依存度。

(主责单位:区投促局、海淀园管委会、区教委等)


七、维护公平合法的市场环境

42.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有序清理废除现存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充分利用协会、联盟、平台类企业以及其他中介组织,搭建政府与企业联系的平台,建立有效的政企沟通和反馈机制。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43.依法充分履职,加强市场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整合各部门监管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对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不符合区域定位的市场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大处罚力度,切实保障依法依规经营企业的合法利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主责单位:工商海淀分局、各执法部门) 

44.打造“线上督查室”,加强投资项目审批监管。依托海淀区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设置“线上督查室”专项板块,实施政务服务监管,畅通监管渠道,做到“在线督、实时督、高效管”,构建集公开透明、诚信管理、社会监督于一体的投资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主责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经信办及相关部门) 

45.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权利保护平等,厘清法律适用边界,依法审理各类破坏市场秩序案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保护和指引作用。积极研究新生新型案件和事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市场主体合同、契约、产权、规则意识。

(主责单位:区司法局、区商务委) 

46.发挥社会组织力量。依托中关村联盟、协会、法律组织等,进一步发挥中关村商事调解委员会、中关村知识产权诉前调解中心等机构的作用,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立合作机制,对企业在贸易、合同、劳资等方面产生的纠纷探索建立依法公平高效的解决途径,力争实现快速维权、快速调解。采用“以案说法大讲堂”的形式,深入企业加强培训,引导企业与职工通过协商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促进企业与职工和解,降低维权成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引导进入仲裁程序,对涉及集体争议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遵循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优化程序、缩短周期,提高案件裁决效率。

(主责单位:海淀园管委会、区人力社保局)


八、完善优化营商环境体制机制

47.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区级层面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建立区级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梳理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各部门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积极承接试点工作,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区级政策措施研究和推进。 

48.进一步压实街镇服务经济工作,织密全区服务经济工作网络。在街镇设立专门服务经济机构,推进区域重点企业“专员负责制”下沉,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走访服务,主动上门、及时反馈,切实发挥属地管理、便民服务的优势,成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排头兵”。 

49.加强舆情引导、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通过各类企业协会、众创空间、产业园区建立政策宣传和信息反馈工作网络。定期采取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和企业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企业意见建议,聚焦区域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分类分层推进整改。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纳入区政府督查考核体系,推动各项工作按期落实完成。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印发


来源:区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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