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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问责带来的嬗变

 纪法入门指引 2018-05-11

为什么一个普通的证件办理,会让群众奔走六年仍未果?江西省抚州市纪委监委直查原因、倒查责任——

一次问责带来的嬗变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陈武光 黄红梅

▲抚州市西湖家苑小区外景。 卫涛 摄

西湖家苑是江西省抚州市抚北东路一处居民小区,只有2栋楼24套房屋,建筑面积才2200平方米。但该小区从2012年1月竣工以来的六年间,这里的购房群众却始终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为此他们多次到市直有关部门上访。

“你们不知道,我们那时候多着急啊!”小区居民裴冬秀在谈起为什么要上访时仍颇为感慨地说道,“在收到房子,特别是2013年后,我们差不多每半年就去问政府有关部门一次,问产权证什么时候可以办好,但每次不是这个部门说差材料,就是那个部门说手续没办好,总之就是办不了,结果这一拖就拖了六年!”

一起六年未果的办证事件

为什么一个普通的证件办理,会让群众奔走六年仍未果?这里面可能存在相关部门推诿扯皮的问题,若有就一定要追查原因,倒查责任!今年初,接到群众举报后,抚州市纪委监委决定成立核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西湖家苑小区居民多次因办证之事反映问题。去年抚州市政府先后召开过两次协调会,明确建设、规划、国土、城管、园林、税务等部门的职责、解决办法和时限。并且明确要求这些职能部门,要及时想尽办法先帮群众办好证,但相关部门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参与调查的市纪委监委干部罗来象介绍。

“在办理西湖家苑小区不动产权证书过程中,我对群众的诉求重视不够,没有主动作为,存在履职不到位和慢作为等问题。”抚州市建管站原站长易峰内疚地对市纪委监委核查组说,“特别是2012年1月该小区竣工验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2017年4月群众反映问题后,又未按要求及时出具建筑质量说明,延误了群众办证时间。”

“我片面地认为开发商最后一定会来缴纳税款,否则他们无法办理房产手续。”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局长黄兴华则在检讨中说,“事实证明,正因为2012年我局没有及时按要求将开发商相应税款征缴入库,造成该小区居民六年来无法启动办证的下一步手续。我确实存在等靠的消极思想,没有考虑到税款早一天入库,该小区居民就可以早一天办好证。”

“市建设局、市地税局等六个单位在处理西湖家苑小区不动产手续上久拖不决,存在不作为、慢作为,致使该小区居民长时间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负责该起信访调查的市监委委员游渊介绍说,经调查核实,市建设局不作为,未按规定及时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市地税局慢作为,未及时足额收缴相关税款;市城管执法局推诿拖延,将本该自己牵头解决的问题推给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规划局解决问题不力,没有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造成办证延误。

一次涉及多人的问责

3月2日,抚州市纪委监委根据调查情况和有关规定,决定对市建设局等六个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易峰、黄兴华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市城管执法局、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分管局领导,由市纪委监委进行诫勉谈话。与此同时,对相关部门在全市通报批评。

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抚州市委责成市建设局、市地税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六个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市政府党组写出书面检讨,在本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在一个月之内整改到位。同时,要求由市房管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研究制定切实有效、合法合规的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制度。

“吸取教训,立行立改。在市纪委监委调查的过程中,我们就于2018年1月22日出具了《工程质量监督报告》,2月3日完成备案工作。”市建设局党委负责人介绍道。其后,该局党委督促市建管站召开了全站干部职工大会,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对类似问题做全面梳理,并根据产权证办理过程中暴露出的缺点和不足,从办理、服务、作风三个方面制定了整改措施。

市国土局党组于3月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就西湖家苑事件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同时,健全完善局长办公会、局会审会议制度,将工作推进与责任担当同部署,做到工作项目化、责任到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群众意识,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主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服务,对确有困难的群众推行‘上门服务’。”局党组负责人坚定地说道,“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属于本部门可以单独解决的问题,主动履责,绝不推诿。”

“西湖家苑问题反映出我局部分干部责任心不强,事后我局立即对黄兴华等4名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并在全系统通报曝光,其中2名为科级干部。”市地税局党组负责人谈及整改措施时说道,“我们加强了警示教育,端正了全局干部的干事态度,同时健全内部控制,完善权力制约……”

与此同时,由市房管局牵头,市建设局等六个部门共同参与制定的《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管的实施意见》即将出台。该监管制度的内容涉及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执行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规范商品房销售备案管理等十个方面,这项制度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切实维护购房户合法权益。

一场全市范围的整治

市纪委监委关于市建设局、市地税局等六个部门“为官不为”典型问题的通报一经发出,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网友“封子”表示:“就该对这种不作为、慢作为的动动刀子。”网友“鲲鹏SK”留言:“倾听群众呼声,维护公平正义,为市纪委监委点赞!”……

据了解,今年以来,抚州市把纠正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作为提升干部作风的突破口,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抚州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对在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建设领域、民生资金管理和使用领域等13个方面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查纠,严查问题背后存在的党员干部敷衍塞责、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为官不为”等作风问题,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工作落到实处。

“干部作风转变之日,就是抚州经济振兴之时!”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市委四届四次全体会议上,江西省政协副主席、抚州市委书记肖毅又把打好干部作风建设升级战作为全市“四大升级战”之一进行重点部署,并强调要坚持从严从实,打好干部作风建设升级战。

“现在,越来越多的干部清醒地认识到‘为官不为’很有可能被问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海滨表示,“全市各级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大察访力度,重点对那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干部进行问责曝光,以强有力的震慑促进市委、市纪委监委关于干部作风建设升级战工作的深入开展。”

截至4月,抚州市纪委监委已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172起,处理284人,公开通报曝光62次193起典型问题,有效地提振了全市党员干部的精气神。(陈武光 黄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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