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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敬陶:网上审批应立法统一规范

 anyyss 2018-05-11


网上审批应立法统一规范

任敬陶

【学科类别】行政管理法

【中文关键字】网上审批;立法统一规范

【写作时间】2018

【作者简介】山东省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调研员

【全文】

随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开展,网上审批越来越成为广大申请人申请行政审批和行政审批部门办理行政审批的最主要的方式和手段。申请人通过网上审批,可以及时查询审批信息、提出审批申请、查询办理进度、获取审批结果,节省大量财力物力和时间精力。行政审批部门通过网上审批,可以进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批准、网上出证。网上审批不但能够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方便办事群众,而且实现申请人申办审批事项与审批人员不见面,能够预防和避免审批谋私、审批腐败,还可以增强审批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真正把行政审批由审批权力转变为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职责和职能。

但是,在网上审批工作中,目前还存在着许多难点和问题:

一是各部门都有独立的行政审批系统,存在重复建设的问题。多年以来,各部门自上而下或者本级部门自行投入大量政府财政资金,购买硬件,开发软件,建立了部门自己独立的行政审批系统。例如,公安、交通、文化、国税、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都有国家部委统一专网。发改、民政、质监、公路、工商等部门,都有省级厅局统一专网。环保、地震、城管、财政、林业、规划、安监、水利、住建等部门,都有市级部门统一专网。房管、卫生、社保、公积金、审批大厅等部门,都有县级部门统一专网。这些部门,有的既有国家部委统一专网、省级厅局统一专网,还有市级、县级部门自己的专网。可以说是层层建设,重复建设,浪费巨大。如建设一个市级审批系统,动辄就需几百万元、几千万元。如果建设一个国家级、省级审批系统,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将以亿计,会成为天文数字。而且这些审批系统一旦建成投入使用,每年都还需要专门列入财政预算,拿出巨大的财政资金用于对审批系统的维修、维护、更新、改造等。

二是各部门行政审批系统自成一体,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由于长期以来网上审批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标准,这就造成了各部门建设行政审批系统时,都是按照各级、各自的部门需要,自为主体,各自建设,自行其是。特别是同一部门上下级之间各自建设的行政审批系统,同一部门同级之间各自建设的行政审批系统,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各自建设的行政审批系统,存在着审批事项项目名称、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各不一致、各不相同的现象,也造成了一些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慢、办理难、办理乱的问题。

三是各部门行政审批系统之间存在不能互联互通的问题。由于各部门行政审批系统开发应用都是按照各自的业务进行,采用了不同的公司、不同的设备、不同的技术,各自的行政审批系统数据命名、类型、格式、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存在差异,加上出于信息安全考虑等因素,各部门都设置了各种共享权限和保密规定,形成了部门之间的共享障碍,致使部门之间行政审批系统难以对接,无法实现部门之间行政审批系统互联互通。这是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时,遇到的最大难点和阻碍。而且也是单靠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努力根本无法解决的难题。

要从根本上解决各级各部门网上审批系统重复建设、各自为政、不能互联互通等问题,必须由国家从顶层立法进行统一规范。

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国务院尽快制定《网上行政审批法》或者《网上行政审批条例》,统一规范网上审批系统,统一规范网上审批标准,统一规范网上审批程序。早日实现各级相同部门上下级之间、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都使用全国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实现同台办理、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网上申请、一网通办”,实现实体审批大厅与网上审批平台完全融合,健全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行政审批运行管理机制,提高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

    者:任敬陶

工作单位:山东省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务:调研员

    历:研究生

学会职务: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山东省法学会会员,山东省法制学会和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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