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会议室事件为虚构。项目已通过超限审查,再次感谢与会专家的指导及支持! 注2: 抗震规范5.5.1条文说明:变形验算以弹性层间位移角表示。高度超过150m或H/B>6的高层建筑,可以扣除结构整体弯曲(无害位移)所产生的楼层水平绝对位移值,以弯曲变形为主的高层建筑结构,这部分位移在计算的层间位移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加以扣除比较合理。如未扣除,位移角限值可有所放宽。 注3: 魏琏总在《论高层建筑结构层间位移角限值的控制》一文提到: 1)柱及剪力墙,变形能力有差异,应区别对待; 2)一般底层的受力层间位移(有害位移)最大,向上逐渐减小, 对剪力墙底部应控制受力层间位移; 3)上部楼层受力层间位移角远小于层间位移角, 层间位移角的限值可比现行规范规定适当放松; 4)层间位移角的限值应兼顾建筑装修及结构整体稳定性安全的需要。 注4: 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东莞会议纪要,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按弹性方法计算的50年一遇风荷载下楼层的层间位移角可按以下限值控制: 框架结构不宜大于1/400;高150米及以下的框架-剪力墙、框架-核心筒结构不宜大于1/500,剪力墙结构不宜大于1/600;高250米及以上结构不宜大于1/400;高150米~250米之间可内插确定;钢结构不宜大于1/250; 小震作用下楼层的层间位移角可按上述限值控制,但应进行中、大震抗震性能设计,大震作用下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按现行规范规定执行。 1. 满足结构填充墙、内隔墙、幕墙等非结构构件对主体结构的刚度需求,不因结构变形而引起损坏; 2. 满足风荷载作用下的舒适度验算要求。验算时,混凝土结构的阻尼比不大于2%,混合结构的阻尼比不大于1.5%,钢结构的阻尼比不大于1%; 3. 满足结构整体稳定性要求; 4. 满足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5. 结构单元间留设防震缝时,宽度应满足中震作用下两侧结构不发生碰撞的要求。防震缝宽度可取不小于中震作用下较低结构单元顶点水平位移与相应标高较高结构单元水平位移绝对值之和,并不小于规范要求。 注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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