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税道 【税法正能量分享第1340天】 今天是2018年5月2日,星期三。亲爱的小伙伴们,上午好!一起来,每天分享一个知识点,让身边的人因你而进步!微公益,微力量,动动手一起来转发分享,让更多的人因为你而受益!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是旅游公司,请问我们与客户签订的旅游合同,是按多少的税率计缴印花税的?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只有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及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为印花税的应税凭证。除此之外未在列举范围之内的其他凭证不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贵公司书立的旅游合同不在《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所列举凭证的范畴之列,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欢迎加入中国柒星千人答疑群,QQ群号:153086267。千人答疑群每周一、四下午14:30-16:30为全国的莘莘学子们免费在线解答税务问题!我们一起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墨子特别感谢每一位提问的朋友们,更感谢每一位认真解答无私付出的老师们,你们的每一个问题都是一份能量,你们的每一个提问也是一份付出!您的每一个问题我们都会认真对待!欢迎各位朋友加入体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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