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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这回事,你也可以学得会

 冬天惠铃 2018-05-13

前言

我高中读的理科,每天都是数理化,刷题再刷题,所以几乎没有时间看过其他书籍。


那时候最不喜欢语文,尤其是每次语文考试的作文,半天憋不出一个字,常常是东拼西凑写完800字。


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语文老师发卷子,念到我的名字我上去领时,他看了看我的作文,然后对我说“马上高三了,这种态度可不行啊。”


当时我都不敢看他眼睛,默默领了卷子回到座位。


课后我自己也很苦恼作文的问题,感觉每次的命题作文就是一种煎熬,最根本的原因还是自己肚子里没存货。


后来,大学里课业没有那么紧张,我就在图书馆里找自己喜欢的推理小说来看。同类型的书看得多了,拿到一本小说也能猜到里面的故事套路了。


后来,加入了一些线上读书的交流群,大家在里面讨论关于阅读方面的事情。


有一天,群主发了篇文章,写的是他自己读书和写作多年的感想。我看完之后很受鼓舞,因为他也是学工科的,读了非常多的书,写的文章思路清晰。


我就问他,我也在看书,但是我不知道怎么写文章啊?


他说,书中有很多观点和例子,就从写你心里的感想开始吧。


于是,我就开始写书评了。从第一篇写的是《小狗钱钱》的书评,到现在坚持看书、写书评已经两年多了。


在这过程中,结识了很多朋友,也有不少文章刊登在了杂志和报纸上,这些对我的鼓励很大。



正文

看到的这本《写作这回事》,里面好好谈了下写作这回事。


《写作这回事》的作者是史蒂芬-金,当今世界读者最多、声名最大的美国小说家之一,《闪灵》、《肖申克的救赎》都是出自他手。


他写了200多部短篇小说和40部书,总印数超过3亿册。


在这本书里,他谈了自己对写作的看法,和一些技巧,值得写作者们好好品味。


如果你想成为作家,两件事必须做到:多读和多写


一、多读


“我很难相信那些很少阅读的人,竟然也打算写作,并且期望别人喜欢他们的著作,但我知道确有这种人。


”如果你没时间读书,那你就没时间写作,道理就这么简单。


正如我在前面提到的,高中时期我的阅读量极低,所以每次写作文都很苦恼。没有阅读的积累,所以很难写出什么文章来。


阅读的好处在于,可以跟着作者的思路发现未知的世界,学到很多知识,体验另一种生活。读的书越多,你积累的知识就越多。


很多时候,并不是说看完一本书,你的见识、能力马上就会有提升,这是个润物细无声的过程,会让你一点点的发生变化。


想要学习写作,阅读好书是必不可少的。


经典之所以是经典,因为它们经得起时间的洗礼。好的作品能教给学习写作的人在风格、叙事、情节发展、人物创作,还有实事求是的态度。


不过,斯蒂芬告诉我们,那些写得不好的书,同样值得去读。


为什么呢?


因为,很多书写的烂,它们存在的价值就在于,让你学会避开这些写作雷区。


如果普通读者看完之后都觉得故事情节老套,行文辞藻堆砌,那这本书就是反面教材,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写成这样的!


斯蒂芬-金从小就爱阅读,各种类型、各种题材的书籍他都读过。


大学时候也是读的英国文学专业,数十年保持的阅读,为他后面的小说创作提供了大量的素材。


他认为如果我们可以坚持长期阅读,这会将你带入这样一种状态,你很迫切很放松地写作。


因为看的越多,你心中越有表达的欲望,把心中所想的写出来,这个过程很轻松,写完之后心里也很舒畅。


所以,我们想要学习写作,就应该进行大量的阅读多领域、多风格的书。



二、多写


通过大量阅读,往我们的大脑中源源不断的输入各种信息,必然会引发一些思考。思考的多了,那么就会产生表达的欲望,就像注满了水的池子会往外溢。


我写的第一篇书评,完全就是看完书之后觉得书里面有太多好的内容,忍不住想要把心里的感想写下来。


这种情感冲动,往往是刚开始写作的人会有,觉得很兴奋,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多写下来。


但是,问题很快就出现了,因为总是在写自己的过去,这种掏空内存的方法很容易就灵感枯竭了。


而且,因为总是写的自己的一些想法,完全沉浸在自我世界里,然而没有读者会感兴趣你的事情。


斯蒂芬-金谈到:“你应该总是把读者放在心上;若没有你忠实的读者,你将只是个冲着虚空絮絮叨叨的声音而已。”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最开始写的时候,我也是常常写成了自说自话。刚写完还不觉得,第二天再拿出来看,发现这写的都是些什么啊!


你要给自己的文章做个评判,看看自己写得到底好不好。给自己找读者,别人的意见很重要。


斯蒂芬说,关上门来写作,敞开门来修改。换句话说,你写的东西开始是为自己,往后就要出门见人了。


可以把你写的东西给家人、朋友看看,听听他们的意见。


如果你不想被周围人知道你在写东西,那就发布在网络上吧,大多数时候陌生人的意见都很客观。


另外,很多人都存在着完美主义。


幻想自己第一次写就能一鸣惊人,写出最好的文章。


所以,迟迟不愿意不动笔,觉得自己还没有转备好,认为写作是一件极其复杂的事情。永远都是练习,排练,没有真正的演出时段,这种想法也是错误的。


再伟大的作家,也不是生来就会写的,他们不过是找到了正确的方法,再加上勤奋地练习。


如果因为害怕犯错,就一直不行动,那么永远都不会做出成绩。


你能想象到,写出《哈利-波特》的JK罗琳她曾被拒稿12次?


但她还是没有放弃,每次被拒就会修改,然后再投,最终成功出版。


写的越多,越知道自己的弱项,才会有进步。


我没有仔细统计过我写的字数,但是至少也有30多万字了。期间也尝试了不同的风格,收到读者的各种反馈和意见,然后再调整修改,后面就知道了自己比较擅长的文体和风格。



熟才能生巧。


老舍就说过:


写过一遍,尽管不象样子,也会带来不少好处。不断地写作才会逐渐摸到文艺创作的底。字纸篓子是我的密友,常往它里面扔弃废稿,一定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此外,《写作这回事》书中还提到,写作需要的客观条件。


1.舒适安静的环境
最好是有自己独立的空间,不被琐事和噪音干扰。如果家里没办法安静下来,那就去外面的图书馆、咖啡馆、自习室。


在没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之前,你会发现自己很难将自己刚立下的写作决心严肃对待。


不用太宽敞,但一定要足够安静,足够明亮的环境,这样才能集中精力,专注书写。


2.好的工具箱
写作就像雕刻,是把一块石头变成一座精细的雕像,创作的过程就是不断删除的过程。


所以,平日里准备好自己的素材库,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学到的新知识,都可以放进素材库,指不定哪天就派上用场了呢。


3.好的身心条件
你的意志力没那么强大,尤其是在没吃饱、身体状况不佳的时候,注意力根本没把发集中。这不是我们的错,好的心情是以好的身体作为基础的。


所以,平时不要忘记锻炼身体,写作是件细水长流的事儿,不能透支精力。


斯蒂芬-金作为极为高产的小说家,优质作品接连不断,而灵感一直没有枯竭过,在《写作这回事》这本书里他也谈到这个问题。


写作本来就是漫长的过程,掌握好节奏,把规定的每天两千字写完,就停笔。等着第二天再继续,这样就能永远都有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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