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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李自成入京四十二天,逼死崇祯被乱刀砍死?其实结局早已注定

 花小鼠 2018-05-13

历史从来都是,今天的人看昨天的事,所以每一个人对一个事情就有不同的认知。就如同我们今天的主人公李自成。在作家姚雪垠小说当中的李自成,相貌堂堂、威风凛凛、头戴毡笠、身披红氅。完全是农民起义的高大的“英雄形象”。但在很多史学家的眼中,他就是凸颧凹腮,半只眼瞎,凶神恶煞,遍体黑毛。完全的一个贼寇的形象。所以李自成是怎样从一个流寇到达权利顶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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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少年喜好枪马棍棒。其父死后他去了明朝负责传递朝廷公文的驿站当驿卒,负责照看马匹。明朝末年的驿站制度有很多弊端,明思宗在1628年(崇祯元年)驿站进行了改革,精简驿站。李自成因丢失公文被裁撤,失业回家,并欠了债。同年冬季,李自成因缴不起举人艾诏的欠债,被艾举人告到米脂县衙。县令晏子宾将他'械而游于市,将置至死',后由亲友救出后,年底,杀死债主艾诏,接着,因妻子韩金儿和村上名叫盖虎的通奸,李自成又杀了妻子。两条人命在身,官府不能不问,吃官司不能不死,于是就同侄儿李过于1629年(崇祯二年)二月到甘肃甘州(今张掖市甘州区)投军。当时,杨肇基任甘州总兵,王国任参将。李自成不久便被王国提升为军中的把总。同年在榆中(今甘肃兰州榆中县)因欠饷问题杀死参将王国和当地县令,发动兵变。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在河南洛阳,福王府邸,将崇祯皇帝的亲叔父、明神宗最宠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放进巨大铁锅内撒上调料,再加上七八只被完整剥皮的梅花鹿,开始煮沸,一个小时后,将煮烂的肉分给将士们食之过后又将过行军的方向指向了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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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与弃张献忠而来的罗汝合军,开始了势如破竹的攻势,在明朝崇焕十七年阴历三月十九日,进入大明皇宫,明皇帝逃走,开始大肆搜捕,两天后,崇焕帝被逼死在了一棵歪脖子树上。顺理成章的在西安建立了“大顺”。并为了追赃对大明朝的遗臣进行了身理和心理的折磨,其中就包括吴三桂的家人。因此双方反目成仇。吴三桂为了给家人报仇争取得到了当时满清多尔衮的军队支持,在山海关一战时李自成盲目自大没有观清形式,所以用兵失误,败退永平。急速回京,在四月二十七这天在武英殿举行了匆忙的“登基礼”,追尊自己老李家七代皆为帝后,为了便于逃跑,当夜把北京城内的宫殿及九门城楼尽数焚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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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逃窜致湖北通山县境,附近的山民听说有贼人到,故而纠集了数十人来杀,在李自成欣赏雨后青山绿水的时候,被逃窜的程九伯乱刀砍死。结束了他这一生。

站在不同的角度去看李自成都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事实上他是真的推翻了明王朝腐败的统治,但事实上也同样残暴,庸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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