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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三定”方案

 随缘4690 2018-05-14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

“三定”方案

 

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三定”方案》已经部审核同意,现予印发。

  201541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
​“三定”方案

  一、性质和主要任务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是国土资源部从事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属和不动产市场监测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支撑工作与国土资源法律事务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不动产登记理论、政策和技术标准研究;承担部交办的国务院确定的国有重点林区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的海域使用权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及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的事务性工作。

  (二)协助部开展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工作,承担全国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制管理、使用监管等具体工作。

  (三)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数据分析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研究;承担不动产登记成果应用与社会化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四)开展不动产权利制度及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理论、政策研究;承担部交办的不动产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与调处的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国土资源相关法律事务的服务和支撑。开展国土资源政策法规调研、论证和研究工作,承担部交办的国土资源立法研究、普法及国土资源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实施后评估的事务性工作。

  (六)开展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制度研究;承担部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开展不动产市场分析和相关制度研究;承担部交办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分析和城乡建设用地监测监管的事务性工作;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研究;负责中国土地市场指数(CLI)编制。

  (八)参与部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处理平台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承办对全国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12336国土资源部违法举报咨询热线的接听和违法线索的处理分析;承担部交办的违法线索核查的具体工作。

  (九)开展不动产登记和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国内外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承担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

  (十)承担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和任务,中心共设10个内设处(室):

  (一)办公室(财务处)

  负责中心政务、事务和财务管理,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国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制管理、使用监管等日常工作。

  人员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他工作人员4名。

  (二)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纪检监察室)

  负责中心党务、人事劳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工青妇团群众组织日常工作。

  人员编制:5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处级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三)科技外事处(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

  负责中心科技管理、外事和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建设日常工作。组织编制科技外事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质量监管、成果验收等;承担国土资源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翻译工作。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四)登记制度处

  开展不动产登记理论、政策和相关标准研究;配合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承办不动产登记人员管理的制度研究和相关事务性工作;承办专项登记的组织实施和相关研究工作。

  人员编制:7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2名,其他工作人员4名。

  (五)登记事务处

  承担国务院确定的国有重点林区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的海域使用权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及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数据分析;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研究;负责不动产登记等成果应用及社会化服务的事务性工作。

  人员编制:5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3名。

  (六)产权与调处处

  开展不动产权利制度及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理论、政策研究;承办不动产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与调处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国不动产权属纠纷数据库建设和维护。

  人员编制:5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3名。

  (七)法律事务处

  承担部土地、矿产业务工作中相关法律事务的服务和支撑。开展国土资源政策法规调研、论证和研究,承办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承办国土资源普法及国土资源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实施后评估的事务性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基础理论研究与实验。

  人员编制:6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4名。

  (八)复议事务处

  开展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制度研究;承担部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人员编制:5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3名。

  (九)市场监测处

  开展不动产市场分析和相关制度研究;承担土地市场动态监测数据汇总、统计和分析;承办城乡建设用地审批、供应、开发利用监测监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实地核查工作;开展土地等资源经济形势分析;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研究;负责中国土地市场指数(CLI)编制、发布和解读工作;负责中国土地市场网的日常维护及管理。

  人员编制:6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4名。

  (十)线索处理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处理中心)

  参与部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处理平台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12336国土资源部违法举报咨询热线的接听和违法线索的录入、转办、交办工作;承办对全国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承担部交办的违法线索核查的具体工作及国土资源违法形势分析与监测工作。

  人员编制:5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3名。

  三、人员编制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人员编制6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专职党委或纪委领导职数1名,处长11 名,副处长12 名,其他工作人员3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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