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频频出现的天价拍品,虽说这些拍品是有一定的收藏价值,但是藏品价值真的有成交价那么高吗?这高价的背后到底有哪些猫腻呐? 上一篇文章给大家简单介绍过关于拍卖行的潜规则,接下来,咱们给大家解密一下,在拍卖行中怎么进行洗钱和变相贿赂的。 拍卖行充当第三方机构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做桥梁,将“黑钱”洗“白” “假货真价1.0”通常买古玩送礼的,背后原因都挺复杂,绝不是一送一收那么简单。有家古玩店的一件古玩其实是赝品,只值几万元,被一个企业家买走,送给了某官员。 在买的时候,这个企业家就跟他们说好了,多少天后,如果有一个什么长相(受贿官员)的人来,要卖出这件东西,就以真品的价格收了,差价由这个企业家出。其实这就是一种变相送钱的方式。这件假古董,被同一个企业家买了5次,送给不同的官员,最后又回到了古玩店。 “假货真价2.0”找领导办事,如果直接送钱,领导多数是不肯收的。那么他可以送领导一个红木小摆件什么的,这东西本身不值钱,领导也敢要。 然后送礼人找另外一个关系人(某类专家,一般是双方朋友),去收礼人家里转一圈,偶然看见这个红木小摆件,表示特别喜欢,要求收礼人以一个昂贵的价格,比如10万元的价格出让,领导如果同意,这个小礼品就被置换成现金了。 “假货变真”一般送礼人把一件文物,通常是不值钱的赝品,先将赝品送给受贿官员,并告知是赝品,然后通过熟人获得专家或鉴定机构的鉴定书,再和拍卖行“合作”把它当作真品拿上拍卖会。 关键的一个步骤是,送礼人会把这个赝品的产权确定成收礼人的,再找另外一个人把它以真品的价格拍下来,对拍卖行当然要给好处费,而收礼人就貌似合法地获得了一大笔拍卖款。所有这些复杂程序的设计,都是为了对抗第三方的监督,某种程度上,更类似于洗钱。 附:其他方式的受贿作品参评 帮助领导写书、出书、卖书是“御用文人”的拿手好戏,而邀请领导将自己的文章(其实也大多系“御用文人”的杰作)参加本部门、本系统主办的各种比赛,使其获得价值不菲的奖金则是另一类实施“雅贿”的高招。 有了领导参与,评奖也容易,一旦奖杯奖金到手,领导不费吹灰之力便可名利双收。由此,许多不懂或不精某类专业的领导偏偏获得该专业的高级称职。 评委头衔 尊送评委头衔,再孝以“评审费”。领导干部都分管着一条线,都是某个领域的“权威人士”。因此,在当前多如牛毛的各种奖项评选中,请领导分门别类地加入评委名单是最名正言顺的。自然,这“评审费”、“劳务费”便少不了他的一笔。 不管是什么方式只要是接收贿赂,都是拿着老百姓的利益换取个人的一时物质享受,最终吃亏的还是我们普通老百姓!希望相关部门也可以;你还知道其他不可见人的受贿方法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