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禹城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上,禹城市检察院喜获“201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单位”,侦查监督科张瑞祥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荣誉的背后 去年以来,该院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普法宣传,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组织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暨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等活动。 积极参与全市“3.31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我们在行动”普法宣传,监督立案并批准逮捕以“假阿胶案”为代表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3件4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我们一直在行动 走进学校 走向社区 走上街道 走入田间 集中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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