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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一妻制实行伊始对一夫多妻婚姻女性的伤害

 东方令元 2018-05-17

                                            文/袁敏杰

       今晨在河堤上行走时,耳朵灌音了仨老太婆拉家常扯闲话片段。

其中一老太婆说,娘家村里一个大财东(当地民间对富户人家称财东)有三个老婆。解放后实行一夫一妻制,只能有一个老婆。这个财东选择了小老婆,大老婆二老婆被“扫地出门”,只有改嫁或回娘家这两条路可走。大老婆二老婆受不了这屈辱,一个上吊、一个投井而死。他们选择了这种“第三条路”……

太悲惨了!

听得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当然不了解新婚姻法实施伊始对一夫多妻家庭的“多妻”怎么处置的。

如果这位老太婆所言属实,我也相信这位老太婆不会瞎编,那么,我觉得这看似“解放妇女”,“保护女性”,实际上却成为对女性的伤害,以至“要了她们的命”。

由此说开去,我们许多事情总是简单地“一代切”,而不是实事求是地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则想,如果一夫一妻制实行伊始,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从新婚姻法颁布实施之日起,婚配实行一夫一妻制;对已有的一夫多妻婚姻家庭,尊重他们自愿选择,或选择继续维持婚姻家庭关系,或选择离婚,悉听尊便,尤其尊重女性选择,这样是不是会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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