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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中的生态伦理智慧

 恶猪王520 2018-05-17


儒家思想中的

生态伦理智慧



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内涵丰富,“天人合一”是生态伦理思想的核心。在儒家看来,“天”是宇宙的最高实体,“人”是其中的一部分。孔子从天道与人道高度统一的立场出发,提出了“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孟子将孔子的仁爱思想延续到了人以外的自然界,构建了一个“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为核心的生态伦理学思想体系。孟子认为,只要通过推己及物,推己及人,就能够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动态平衡、和谐共生的状态。荀子认为人与天各起各自的作用,和谐共生。张载在孔、孟思想基础上,又提出“民胞物与”,指出万物是我的好朋友,人民是我的同胞兄妹,人与自然、万物和谐统一。



“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是生态伦理思想的行为规范。儒家的生态伦理规范告诉人们,对自然资源要合理使用,建议人们“钓而不纲,戈不射宿”。孟子的“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描绘了他理想的生活环境。在荀子看来,“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不可去,求可节也。虽为天子,欲不可尽”。他主张通过“道”来节制人的欲望。对于那些不可尽也不可去的欲望,要加以引导,倡导人要合理地利用天,使天能够为人服务。朱熹进而提出了私欲与天理对立统一的思想,要求人们不要被欲望所引诱,保持道德自觉。


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延续到法律领域,比如,禁止人们乱捕乱猎、乱砍乱伐,保证生物的生长期,防止生物匮乏。这一传统在有关的法令中传承下来,荀子把它概括为“圣王之制”。《礼记·月令》规定为了遵循自然规律,每个月所从事的生产活动都要和保护环境资源密切结合,严格保护自然,不去触碰种种禁忌。这种为保护自然环境而形成的禁令、礼制逐渐演变为历代王朝的法令。



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树立顺应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意味着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要努力追求人与自然的统一,不要为了满足一时的需求而导致人与自然分裂。孟子、荀子还详细阐述了具体做法,强调人类要保护自然、遵循自然规律,这样既有利于自然界,也有利于人类自身的利益。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并非主仆关系,而是伙伴朋友关系。在这种和谐关系中,人类自身就越能更好地实现可持续的发展。这与当今生态伦理学上所强调的人类在利用自然时应遵循自然规律的观点是一致的,人类对自然应该怀有感恩之情、敬畏之心。



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有助于人们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选择适度的消费方式。儒家的“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思想和道家的“知足去奢”思想,告诫人类应当克制自身欲望,珍惜、节约资源,既考虑到当前,也应该考虑到未来,引导人们树立正确合理的消费理念。这一思想将进一步引导人们更加注重环境、资源在代际之间的公正分配,给自然留下更多的修复空间,给子孙留下地绿、天蓝、水净的生存环境。

 

(节选自《人民论坛》,2017 年2 月上)



来源 | 《语文报·高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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