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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农村房屋拆迁 土地征收最新补偿标准!

 陈主君 2018-05-17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那么2018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018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018农村房屋拆迁  最新补偿标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2018农村房屋拆迁  最新补偿标准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因此,在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只要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可视为违法,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

一、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二、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三、房屋拆迁要注意什么?

房屋拆迁需要注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签订。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拆迁人必须是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

5.拆迁安置办法。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

8.违约责任。

四、租房拆迁怎么办?补偿法律依据有哪些?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此条款是修改后条例新增加的,对拆迁租赁房屋如何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作了特别规定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之所以要做这样的特别规定,是因为修改后条例对拆迁补偿安置对象作了重大调整。原条例确定被拆迁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对使用人给予安置;修改后条例确定被拆迁人为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所有人给予补偿,兼顾对使用人安置。在对所有人进行补偿的情况下,为了保护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本款特别规定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此条是关于拆迁补偿方式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了被拆迁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权。但为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这种选择权在拆迁租赁房屋时在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况下是受到限制的。

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此条规定了出租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内容。是由原条例第二十四条修改而成。原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拆除租赁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因拆迁而引起变动原租赁合同条款的,应当做相应修改。新条例与原条例相比,主要发生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保护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所有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也就是说,所有人在拆迁时,可以先行解除租赁关系,获得货币补偿;解除不了租赁关系的,才实行产权调换;二是增加了被拆迁人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被拆迁人要想获得货币补偿,必须对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进行安置,解除双方在被拆除房屋上的租赁关系;三是规定达不成协议的,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四是外延有扩展,不仅适用居住房屋,也适用非居住房屋。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此条是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当房屋是由被拆迁人自己使用时,上述费用发放给被拆迁人,当房屋是由承租人使用时,上述费用发放给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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