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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锋:阳宅风水古例解析(二十五)

 易和斋主 2021-01-15

阳宅风水古例解析(二十五)

尹锋


实例二十五(古例)

袁姓,行二,乾宅,卯方挖断冈,癸方凿深坑。卯,震也,为足,震伤足跛;癸亦为足,隶于坎,坎为中男,卯属中,故应二房左足,亦弊在宅左也。袁生一子,亦有足疾,卯方不能改,令移宅,以后平安,永无是患。

解析:

1)乾宅,卯方为五鬼位,断冈成煞,必有凶应。癸属坎宫,为宅之六煞凶方,凿其深坑,煞力大增。

2)卯属震宫,震主足,癸之类象亦为足,癸属坎宫,坎主中男,癸在坎宫左边,震在乾之左方,故其凶应在二房左足。

地支类象

【子】

为水、为河、为池井、为沟渠、为后宫;于人,为妇人、为盗贼、为乳妇;于物,为鼠、为燕、为蜗;于事,见吉神为聪明,见凶神为淫佚。

【丑】

为土、为桑园、为桥梁、为宫殿、为坟墓;于人,为君父、为尊长、为贵人;于物,为牛、为骡;见吉神为喜庆、为迁官,见凶神为诅咒、冤仇、讼狱、忧离、远行、疾病。

【寅】

为木、为神像、为山林、为桥梁、为公门;于人,为丞相、为夫婿、为道人、为贵人、为公吏、为家长、为宾客;于物,为虎豹、为猫;于事,见吉神为文书、财帛、信息,见凶神为口舌、失财、疾病、官事、是非。

【卯】

为木、为门窗、为街土;于人,为妇、为兄弟、为姑母、为盗贼;于物,为舟车;于事,见吉神为门户,舟车安危无事,见凶神为口舌官事、追呼分离,虽遇奇门不可避形。

【辰】

为土、为岗岭、为表地、为奇观、为土堆、为坟墓、为田园;于人,为丑妇、为僧道、为候人、为屠宰;于事,见吉神为医人、药物,见凶神为屠宰、争竞。

【巳】

为火、为炉冶、为镂;于人,为妇人、为乞丐;于事,见吉神为文书,见凶神为梦寐、疾病。

【午】

为火,为厅堂、为菜食;于人,为宫女、为使者、为亭长、为蚕姑;于事,见吉神为信息、文章,见凶神为惊疑、口舌。

【未】

为土、为庭院、为墙垣、为井、为坟墓、为茶房;于人,为父母、为白头翁、为寡妇、为师巫、为放羊人、为道人;于物,为羊、为鹰;于事,见吉神为酒食、宴会、喜庆,见凶神为官事、孝服、毒药、争竟,疾病。此方遇奇门可以逃难藏形。

【申】

为金、为仙堂、为神堂、为道路、为碓磴、为城宇、为祠庙、为湖池;于人,为公人、为贵客、为行人、为军徒、为凶人;于物,为猴猿、为狮子;于事,见吉神为行程奔走,见凶神为口舌,车碾、道路、损失、疾病。

【酉】

为金、为碑碣、为街巷、为百塔;于人,为外亲、为婢、为妇女、为阴贵人、为卖酒人;于物,为鸽、雉;于事,见吉神为净,恬淡、和合,见凶神为失财、疾患、离别。此方遇奇门,可以藏形遁迹。

【戌】

为土,为虚堂、为牢狱、为坟墓、为寺观、为冈岭、为厕圂、为死尸;于物,为驴犬;于人,为僧道、为善人、为孤寒、为狱吏、为屠儿;于事,见吉神为僧道,见凶神为虚诈不实及走失、争竟、牢狱之灾。

【亥】

为水,为牢狱、为庭应,为厕坑、为寺院、为江湖、为楼台、为仓房;于人,为盗贼、为小儿、为乞丐、为赶猪人、为罪人;于事,见吉神为婚姻、乞索,见凶神为争斗、产难。

地支配五脏六腑:子属膀胱水道耳,丑为胞肚及脾乡,寅胆发脉并两手,卯本十指内肝方,辰土为脾肩胸炎,巳面齿咽下尻肛、午火精神司眼目,未土胃脘膈脊梁,申金大肠经络肺,酉中正是小肠藏,戌土命门腿踝足,亥水为头及肾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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