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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时评】官员带薪服刑近3年,真的只是疏忽吗

 了脱人身 2018-05-19
【光明时评】官员带薪服刑近3年,真的只是疏忽吗
光明日报
百家号05-18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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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披露,河南省开封市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宋某因刑事犯罪被判5年,服刑期间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均正常发放。目前,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向该区财政局发函,要求收缴宋某服刑期间发放的工资及住房公积金。值得一提的是,判决书中显示宋某的身份是“农民”,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上述文件则显示宋某系中共党员,是该局副主任科员。
公职人员“带薪服刑”的怪象并不鲜见,媒体时有披露。此次披露的宋某服刑期间照拿工资和住房公积金一事,说明这一问题仍然存在,没有得到彻底根治。
在众多带薪服刑的案例中,宋某此案还是刷新了公众对带薪服刑的认知,那就是他不但带薪服刑,而且其身份也从公职人员变成了判决书上的“农民”。这里面疑窦丛丛,虽然内情现在还不为公众所知,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当地的相关司法机关和其所在单位在此事上均没有把好关,才导致出现这一荒唐事件。
为了预防和纠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羁押”问题,2015年,有关部委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制度的通知》,对将受刑事处罚的公职人员告知所在单位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办案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应当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五日以内告知其所在单位。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告知,造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羁押”,情节严重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此案中,宋某原所在单位称,该局一直未接到判决书。如果此言属实,那么到底是何原因导致判决书未按规定送达,有必要进行追查。此外,判决书中,宋某的“农民”假身份是如何出笼的,相关办案机关为何没能把关,其间是否存在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也值得深究。
不过,即使办案机关没有将宋某的判决书送达其原所在的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该局为正在服刑的宋某发放工资仍然是存在问题的——宋某自2015年就没去上班,难道就没人发现吗?这是一种吃空饷行为,浪费的是公帑。该局为宋某发空饷看似是个疏忽,却反映了其人事管理和财政工资预算管理的混乱。
当前,该局发函要求收缴宋某服刑期间发放的工资及住房公积金,这是一种事后的纠正行为,是必要的。但是,对此事的追查和追责,还有必要进一步深入,要查清此次官员变“农民”并带薪服刑背后,是否有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等问题。
个案的公正是司法公正和法治信仰的基石。公职人员带薪服刑的怪象会严重伤害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有关部门有必要彻查此次事件,给公众明确的说法。(作者:柯锐,系华中科技大学新闻评论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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