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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学生的“过”与“罚”

 青龙董旄 2018-05-20

浅议学生的

青龙董旄 发表于 2007-4-1 14:34:00

 

浅议学生的“过”与“罚”

 

从教十年,我也可以算是一个老教师了。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确实遇到了许多“不听话”的学生,遇到过许多形形色色的错误。有些学生本质不错,但就是自控能力太低;有些学生虽然犯了错,但那可能是无心之过;有些学生在家娇生惯养,或父母疏于管理,养成了骄横的性格,到校后依然是我行我素,害得大家不得安宁……对于这样的学生,该怎样进行教育管理?这在当前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有许多人一提及此事,便满脑子的《教育法》、《保护法》……但是他却忘记了立法的根本目标是什么。下面,我说几个现实生活中的例子:

某小学一年级的一名学生上学老是迟到,老师让他在外面站了一会儿(只有几分钟),家长不干了,和老师打了一架。校长来调解,他又和校长吵了起来。最后,校长只能对老师说:以后,对这个学生管理要慎重。结果,该生眼里根本就没有老师,上课时经常故意坐到地上,引得大家哄堂大笑,课堂教学根本无法正常进行。

某小学四年级的一名学生家里比较富裕,但因为爸爸太忙,妈妈管不了,养成了他的坏毛病。他在学校简直就是一霸:无论上课下课,也无论是操场还是教室,他想扒谁的裤子就扒谁的裤子,还经常到女厕所里去追打女生,男女厕所中间的隔墙不止一次被他踹倒。

某学校的几名中学生经常将管制刀具带到学校,学校除进行批评教育外根本就无计可想。

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这些孩子从小就没有受到良好的道德教育,缺少规则与法律意识,长大了又能做些什么呢?孩子究竟是谁的,这一点似乎无可否认。但是,孩子绝不仅仅属于你个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就是由一个个的个体组成的。个体强则国家强,只有所有的个体都站得直,国家与民族才会挺起腰杆。如果所有的孩子都是扶不起的阿斗,那整个国家不就完了吗?而且,公安部通辑马加爵的悬赏金是25万元,加上其它的人员、物资消耗,其损失是相当巨大的。如果我们的学生中再出几个这样的败类,社会不就更乱了吗?所以,在每一个孩子的身上都承担着家庭、社会、民族与国家的责任。身为“人民教师”,我们身上担负着人民的重托,国家的希望,要勇敢地担起自己的那份责任。积极探索如何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管理,使学生真正得到健康成长。

我通过多年的实践,认为,该罚的还得罚。如果教师处罚学生是违法的话,那么,无原则的纵容就是犯罪!而具体的处罚方法,我个人认为,应事先以“校规”、“班规”的形式向学生公布。这样,处理问题时就可以对事不对人,学生的抵触情绪就可能要低得多。在处罚时,要以教育为目的,只要学生能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就可以减轻或免除他的处罚。

就我个人来说,也曾因处罚学生挨过找,掏过钱。但后来,那位家长和我的关系很好,每次我上集买鞋都要去他的摊儿上,也从来没讲过价。那年我和村干部闹矛盾,他一家都站到了我这边,还和其他学生的家长一道来我家看望我。

我曾和B案例中的家长面对面地说过:“别看现在你有钱,将来不看好——你没有好儿子。”因为我说得很诚恳,家长非常支持我的工作。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对那名学生的管理非常严格,但那名学生从没有恨过我,而他的道德品质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所以,我以为,只要我们出以爱心,处以公心,时间久了,学生和家长都会理解的。如果我们真正走出学校,耐心细致地搞好家访,做好家校沟通工作,让家长能真正理解你,那我们的工作就会更得心应手了。

当然,因为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我们开展工作时还应慎之又慎。如果碰到案例AC中的家长,那我们只好等将来成年人的法律来收拾残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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