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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二十一)——中建八局“三个意识”提升履约证据管理水平的经验值...

 江山BQ 2018-05-21




编者按


从今天起,证据管理系列文章之“管理篇”正式上线啦!

本系列专注于为各位读者总结建筑施工企业证据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作为从一个大型建筑施工企业走出来的律师,朱树英主任对企业的证据管理工作可谓是如数家珍,其自身在建筑施工企业工作二十八年,后从1992年起至今多年从事建设工程领域专业律师,而今已然是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的泰斗。那么,在他心目中,到底什么样的施工企业履约证据管理才是他最为欣赏的呢?

答案在本期文章题目中已然揭晓——中建八局积累20年经验形成的施工企业履约证据管理思路和模式。

今天这篇文章,朱树英律师将带我们走进中建八局的幕后,上至企业领导决策层、下至两级合约法务部,再到现场项目经理部,我们将跟随朱树英律师犀利而精准的观察视角,层层剖析,了解这中建八局内部在大型建设项目合同履行和证据管理方面水平之高的深层次原因。九层之台,起于累土,中建八局到底有何“过人之处”,二十余年凭借怎样的管理经验积累,能一手打造履约证据管理的“样板房”?今日“树英说”,就让我们一起见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二十一)——中建八局“三个意识”提升履约证据管理水平的经验值得借鉴



朱树英

我在微信公众号《树英说》栏目,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推送证据管理系列文章至今已20周,每周一推出一篇,共计20篇文章,结合典型案例叙说的都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履约证据,完成了计划第一部分“证据篇”。

从今天开始,本栏目进入第二部分“管理篇”内容,说的都是建筑施工企业证据管理的经验和教训。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以企业经营管理的证据意识为前提,而企业全员上下的证据意识,只能源于企业领导决策层的法治意识和合约法务管理部门实务操作的合规意识。以我的视野和经验,如果要总结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的证据管理经验,则首推中建八局积20年经验形成的管理思路和模式。上一篇《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二十)——从上海一投资巨大的游乐项目看施工企业积累履约证据的重要性》,介绍中建八局项目部在这个超大型游乐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证据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获得其他三家大型中央施工企业和上海建工的一致认可,成为履约证据管理的“样板房”,这是企业三种意识实务操作的体现,而绝不是偶然的。

排在2017年世界500强企业第24位的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年收入1445.1亿美元成为全球范围内营业收入最高的建筑企业。中建旗下的中建八局,是一家有29200多名员工的中央大型施工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特级资质和相关资质,主要业务遍布国内外,近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快速增长,综合实力位居国内同级别建筑企业前列,是国内最具竞争力和成长性的建筑企业。中建八局承担的建设工程在建项目多达600多个,上述项目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也是较有经验的履约团队,这个团队反映的是中建八局内部在大型建设项目合同履行和证据管理的较高实际水平。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从1999年4月开始,至今仍担任着中建八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凭我近二十年的观察、了解,中建八局依法经营和合规运作的理念,经过一任又一任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身体力行,整个企业的法治意识和合同意识已深入经营和发展的骨髓。中建八局的证据管理经验主要是大力提升企业的三个意识。


企业领导决策层依法经营的法治意识

施工企业的证据意识和证据管理来自于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法治理念,来自于领导决策层的法治意识和管理层的合规意识。中建八局领导决策层依法经营的法治意识的经验主要有:

第一,企业主要领导重视法治建设是依法经营的关键。一把手重视法治建设的情况汇报并及时做出决策,这是八局主要领导层依法经营的法治意识的重要体现。

1970年11月,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准成立师级建制的基建工程兵西安指挥部是中建八局的雏形,之后先后改制为基建工程兵22指挥部和22支队以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其师级建制未变。从部队到地方,以中建八局老局长梁新向为首的领导班子主动适应市场,以契约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理念,注重对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企业的证据管理取决于整个企业的法治意识,而企业主要领导重视法治建设是依法经营的关键。一把手重视法治建设的情况汇报并及时做出决策,这是八局主要领导层依法经营的法治意识的重要体现。早在1998年4月,《建筑法》施行才4个月,中建总公司组织局级领导专题培训,八局派出当时的分管领导副局长赵维茂参加,我是这次培训的主讲老师。赵局长听课后认为培训内容切合施工企业执行《建筑法》的实际,回去即直接向梁局长汇报。梁局长听取汇报后,当即决定邀请我专程去当时八局总部所在地济南再给全局领导干部讲一次。由于一把手的重视,我于当年10月在八局的讲课引起全局上下对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1999年7月,八局聘请我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直至今日。

第二,高度重视企业的依法经营及合规管理,把企业法治建设落到实处;充分发挥遇有重大、疑难的法律问题,认真听取外聘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的优良习惯,这是八局领导层强化法治意识的重要经验。

八局领导聘请法律顾问不作为摆设,而是高度重视外聘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企业法治建设中的参谋作用,这已成为中建八局自梁新向局长到黄克斯局长,再到现任局长校荣春例任企业领导人的一贯工作方法。我任八局法律顾问近20年来,几乎每年都会被安排在企业年中或年末的工作会议期间给领导讲各种主题的法律课。凡遇到重大或疑难的法律问题,局领导都会听取外聘法律顾问的意见,例如,中建八局设立企业合规评审委员会、如何提高企业内部法务人员的能力并使之能够胜任基本法律事务处理、企业合同管理应以造价管理为中心、企业法务管理人员应深入各项目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等一系列企业法治建设问题上,八局领导都听取并高度重视我的意见。2001年10月和11月,八局分别在南宁和沈阳投标两个建筑面积分别为18万和40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项目。为评估两项目的法律风险以及控制对策,我应邀分别去两地实地考察、评估及研究控制对策。经过实地了解情况,我分别提出两个项目的主要法律风险及其能否化解的书面意见,对此,梁局长亲自到我办公室当面详细听取意见,最终八局在合同评审时采纳了我的意见,选择了沈阳项目而放弃了南宁项目。

第三,在重视外聘法律顾问的同时,高度重视企业法务队伍建设并使之成为主力军。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定位在企业合同的签约和履约管理,这是八局领导层法治意识的重要抓手。

中建八局在重视外聘法律顾问的同时,高度重视企业自己的总法律顾问和法务队伍建设。他们认为,企业外聘法律顾问是指导和促进企业合规和风控管理的外因,而打造一支过硬的内部法务队伍,才是根本解决依法经营和过程控制的内因,企业自己的法务队伍要成为合规和风控的主力军,要培养自己的法律事务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在局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八局通过多年的努力,局、公司两级合约法务部已经有225人,其中具有法学硕士学位的占24%,通过司法考试获得资格证书人员达144人,占合约法务部总人数的64%。为提高企业自有法务队伍的整体专业能力和水平,经局主要领导批准,2012年,八局在全国211重点大学的法学院招收16名毕业生,2013年继续招收37名毕业生,近四年来累计招收法律专业人才137名。这些高素质的法学院毕业生中党员和班干部学生占多数,这大大提高了整个企业法务队伍的法律功底和专业水平。

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定位在企业合同的签约和履约管理,这是八局领导层法治意识的重要抓手。中建八局合约法务部以提高企业合规和风控能力的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为主,以处理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和追欠为辅;以预防失误为主,以解决争议为辅。在这样的“以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中建八局的企业法务工作逐渐进入主要依靠自身能力实现经营过程中合规风控的良性发展轨道。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即证据的有效管理实践中,中建八局已建立、健全有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和操作需求的全套管理机制,在经营实践中已取得非常有效的实际效果。


两级合约法务部实务操作的合规意识

中建八局领导决策层高度重视局和公司两级合约法务部门的建设,以实践能力和工作成效为目标培养了年轻的能够胜任并获得局领导信任的总法律顾问。中建八局合约法务管理以全局标准化管理为依托,坚持局领导提出集团管控引领示范作用的要求,始终以围绕战略、服务发展、融入管理、助力转型为己任,不断开拓、努力创新、深入挖潜。企业法务部门经过建立、健全、提升、转型四个阶段的不断发展,已经能够处理复杂的、前瞻的、高端的各种法律事务,成为适应成长型的中央大型施工企业法律合规和风控要求,成为一支企业适应前瞻性经营和合同履约过程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力量。

1996年成立的局清欠办公室是合约法务部的前身,1998年10月,由局清欠办、公安处及人民武装部合并设立局法律事务处,工作以清欠和承办诉讼案件为主,这是合约法务部的建立阶段。

中建八局2000年2月成立合约部,将预结算和合同职能从原局市场部划转至合约部,合约管理与市场投标职能正式脱离,契合了建筑企业以依约履行为主线、以造价为中心的管控诉求。2001年年底,中建八局在实施精简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讨论企业合约和法务部门设置方案时出现了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取消合约部保留法务部,第二种意见是取消法务部保留合约部,第三种意见是两部合并。梁局长就这三种意见的取舍又一次来我办公室当面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我的意见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是企业的合约管理其实质就是法律事务的管理,为精简企业管理部门设置可以将两部合并,但两者应以法律为主导,应由法律负责人负责部门的管理,这个意见被采纳。

2002年1月局合约部与法律事务部合并为法务合约部,职能包括合同、预结算、劳务分包招投标、标价分离、诉讼以及清欠管理,实施法务与合约的合署办公,开启法务、合约工作整体合一的新局面。2007年6月,局预结算管理、标价分离,商务人员履约管理归入法务合约部,并把法务合约部更名为合约法务部。这是中建八局合约法务部的健全阶段。

2008年5月,将清欠职能淡化并剥离划转财务部。2014年6月,根据市场需求,合约法务部增加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职能。至2005年局设立总法律顾问起,正式确立了总经济师领导下的合同、法律事务管理体系,设立牵头管理合约法务部的总法律顾问,具体管理职能部门为合约法务部。这是中建八局合约法务部的提升阶段。

2015年起,合约法务部进一步适应市场需求强化管理职能,具体负责全局总分包合同评审签约、分包招投标、诉讼案件、合规经营及法律风险管控、投资模式的审查审定、企业的法治与合规管理、知识产权等业务。合约法务管理工作重点实现了由传统的诉讼案件处理向全面深入企业生产运营全过程,从协同配合到牵头主导,从配角向主角的方向性转变。这是中建八局合约法务部的转型阶段。

八局企业合约法务管理职能的渐变,既有市场环境变化的外部因素,又有企业法务精益管控的内在要求,法律顾问和企业合约法务内外结合形成服务、融合的发展趋向。八局的合约法务部卓有成效的工作也获得一系列的表彰和荣誉。近五年来,八局先后荣获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优秀单位,31人次获得国资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中建总公司以及上海、山东、陕西、四川等地主管部门授予的个人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巾帼标兵、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各项先进荣誉称号。

总结中建八局两级合约法务部建立、健全、提升、转型的发展轨迹以及实务操作的合规意识的成功经验,对于加强广大施工企业的证据意识和操作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篇所附由中建八局总法律顾问谢圣美和合约法务部业务经理朱丹丹合写的工作体会文章《夯实管理之基,升级发展品牌——浅谈履约资料基础管理》(详见附件),其规范化管理的理念,其标准化操作的管理,充分反映了来自大型中央施工企业法律事务处理中切实可行的实务操作经验。

现场项目经理部资料管理的证据意识

中建八局成立合约部,将预结算和合同职能从局市场部划转至合约部,合约管理与市场投标职能正式脱离,契合了建筑企业以依约履行为主线、以造价为中心的管控诉求。中建八局进一步探索把项目经理部的造价和法务相结合,在合同履约过程管理中坚持商法融合,把项目造价控制和签证索赔及其相应的证据管理落实到项目实施过程中。从那时开始,中建八局合约部便接管了企业的预结算和造价的合规管理,在健全合约法务部后,企业的预结算和造价的合规管理也成为合约法律部工作的重点,全局系统的商务法务人员都直接在项目第一线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挥管控作用。

中建八局领导决策层和合约法务管理部门都认识到:施工企业要真正解决合同履约的证据管理,并落实到每一个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关键是现场项目经理部资料管理的证据意识。为加强对项目经理和项目商务、法务人员的证据管理知识培训,2014年2月,中建八局邀请我给全局的合约和商务经理讲课,八局指定的主题便是如何结合新版施工合同文本加强项目部的证据管理。我基于自己曾有八年担任施工企业法律顾问室负责人的经验和对新版施工合同的理解,准备了《以管理为要  唯证据为重——从典型案例看施工企业加强证据管理以及应注意的操作问题》的课件以及涉及到案例的详细资料事先提供给八局。因八局的听课人数多达1000余人,我先后在上海、北京、南京、广州、西安为中建八局各地项目部的合约和商务经理讲了五次,这是我在一个企业讲得次数最多的一次课,该课程也因契合一线实操情况而受到听众好评,取得非常好的实际效果。

通过对项目商务、法务人员的长期培训、考核,商务、法务人员的风险意识、证据意识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根据项目部日益增加的项目商务和法务相结合的需求,目前中建八局共计600多个项目部已有5029名商务人员兼项目法务经理、法务联络员等工作。

中建八局在建设项目上建立依约履行的管理机制,把企业的基础资料管理即证据管理落实到每一个项目部,建立项目部合约管理机制,具体落实项目部的合同履行和证据管理。通过企业合约法务部多年的努力,中建八局已经在项目部实现管理人员扎实搜集、固定各种证据,并能有效保管各类证据资料。

因此,本专题上一篇《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二十)——从上海一投资巨大的娱乐项目看施工企业积累履约证据的重要性》,五家中央和地方大型施工企业在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合同履约管理中,中建八局基础资料管理之所以能成为“样板房”,正是中建八局合同履行基础资料管理,即证据管理卓有成效的实例体现。



附件


夯实管理之基,升级发展品质——浅谈履约资料基础管理



作者:

谢圣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朱丹丹,合约法务部业务经理


自招标投标伊始,至保修运维结束,项目履约资料无处不在。作为建筑工程各阶段、全过程的真实历史记录,项目履约资料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尤为重要。结合履约资料管理实践,笔者尝试浅谈有关履约资料管理的理念、问题以及一些探索,希望能给工程资料管理带来一些启示或思考,不足之处,还望指正。

一、管理之见:万丈高楼,起于平地

项目履约资料既是建筑企业进行市场开发、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又是诉讼仲裁、化解争议的重要证据,关乎建筑企业的切身权益,更关系建筑企业的良性运转。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履约资料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可以真实反映行业市场强化工程服务的外在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如实映射企业自身精益管控发展质量的内部需要。良好的履约资料管理,足以支撑项目工期履约、质量达标、安全措施到位,进而保障项目合法合规、计价结算、款项收支。履约资料管理犹如高楼之基,夯实基础,方能捍卫项目权益。

二、管理之惑:鸡蛋来了,篮子在哪

优秀的建筑承包企业,历来都重视项目履约资料管理。从最初的摸着石头过河,到现如今规范化、体系化、标准化管理,一路走来,虽可谓成果丰硕,但也曾有过问题与困惑,概况而言,无外乎以下两个方面。

(一)管理意识不足

曾几何时,部分项目人员资料管理意识不足,通常表现为重视施工、轻视资料,先干活,后算账,日积月累,活干得漂亮,账却难算清楚;重视实体权益,轻视程序约定,忽视资料的时效要求,后补资料现象比较严重;重视业主、监理、分供方等口头承诺、约定,轻视书面资料,一旦发生争议,没有书证,合法权益亦得不到应有保障。

(二)管控方式粗放

也曾有过,部分项目履约资料管理缺乏策划,项目伊始,多个部门信誓旦旦牵头履约资料管理,权责交织,多头管理最终沦为无人管理;履约资料缺乏归集,保管随意,查找困难;部分过程签证索赔资料未及时、有效固定,甚至发生丢失损毁现象,致使项目面临“鸡蛋来了却无篮可装”的尴尬与无奈。

三、管理之行:管理无涯,创新为径

惟有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管理理论与实践,方能逐步破解一些制约项目履约资料管理的瓶颈问题。为了切实提升履约资料管理水平,源头夯实项目权益,优秀建筑承包企业大多奉行“管理无止境,永远在路上”之宗旨,强培训、定制度、勤督导、抓管理,多措并举,履约资料管理水平成效显现。

(一)强化专项培训,提升管控意识

观念是行为的先导,正确的意识是一个人行为得以规范的前提条件。针对履约资料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培训宣贯提高意识以及管理能力是不二之选,以完善基础管理为切入点,以履约资料管理能力提升为支撑点,以理论探索、企业管控、项目实操为主题,多视角碰撞拓宽思路;沿项目履约全生命周期主线,围绕资料管理技巧、商务策划落地等实用内容,多层次结合激发头脑风暴,每年不间断、大范围地组织履约资料管理专项培训,培训人员须涵盖项目及基层管理单位所有一线人员,培训课件宜通过企业网络教育平台实现共享,参培人员应结合资料管理现状总结资料管理难点与不足,积极反馈,有效互动,如此方可有效提升履约资料管理意识与管控能力。

(二)标准化管理,格式化操作

言知易,行之难,履约资料管理重在落实,贵在实践。为了解决部分项目人员的实践困惑,建筑承包企业应当积极探索履约资料标准化管理、格式化操作。

1.三化五性,制度为先

标准化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是对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积累和总结,也是规范管理行为和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以中建八局为例,2005年,企业内部首版标准化文件诞生,合同及协议性文件目录管理新鲜出炉,强调资料管理要符合“三化五性”的基础要求,具体而言,规范化要求履约资料管理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以及企业规章制度;体系化要求履约资料管理要实现生产、技术、商务、收款全覆盖,履约资料与维权证据共管,总包、分供资料链条化、闭合化管控;标准化要求履约资料管理要做到文函编码、分类入盒、规范借阅、分级保管、及时归档等。合法性要求履约资料形式内容与收集渠道均合法合规;有效性要求履约资料依据充分、请求明确、事实清楚;及时性要求履约资料符合法定及约定时效时限要求;关联性要求履约资料与请求事项关联、与固定事实关联;技巧性要求履约资料注重内容设计、措辞表达、载体策划、时机选择以及策略谋划等。2013、2015、2017版逐年完善,实现了履约资料管理要求标准化、流程统一化,业务表单格式化、函件模板定型化,极大地方便了项目人员管理履约资料,也进一步提升了企业项目履约资料整体管理水平。

2. 固化成果,强化宣贯

为最大限度惠及项目履约资料管理,企业可尝试资料清单化管理模式。为避免“单打独斗”、“点多面散”,建议法务牵头,联动科技、工程、安全、商务、财务等系统,联合基层单位履约资料管理实战经验丰富的人员,以标准化手册为依据,以问题为导向,直面履约一线,合力汇编《项目履约资料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包含全部履约资料清单、常见履约资料模板,并辅之以专项使用说明,进而增强适用的普遍性。为强化对《指引》的理解与应用,还应及时采取现场及视频等方式进行深入解读宣贯,《指引》的良好运用对支撑项目完美履约,实现项目安全盈利具有不可估量之作用。

(三)管理升级,保密加码

1.上下协同,分级管理

施工企业应积极构建完善的履约资料集约化管控体系。以中建八局四级覆盖管理机制为例,目前,总部负责统一标准,建制度、定机制;二级单位负责对制度实施分解、监督考核;三级单位负责区域管控,检查落实;项目部负责具体指标分解,明确分工、执行反馈等工作。上下协同机制下,履约资料管理有序开展,履约资料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2.策划先行,督导会诊

本着过程履约有单据,权义变更有凭据,计价请款有依据,发生争议有证据的“四有”管理目标,一方面,建筑承包企业应积极推广与践行项目履约资料策划,要求项目人员将资料策划融入项目整体策划,并与项目商务策划同步进行、逐项落地,强调履约资料编制务必定人定时,进行专项责任分解,并加强督查考核,组织优秀项目资料管理人员晾晒成果、分享经验,鼓励各项目、各单位结对共建,同学习,共发展,比学赶超氛围下,“无策划,不行动”的资料管理理念应深植每一位项目管理人员心中。另一方面,项目履约资料的督导会诊应列入企业各部门年度例行计划,督查重点项目、风险项目之际,应全面把脉会诊履约资料,结合项目履约实况,精准分析,出良方,谋全策,争取成为项目资料管理中巩固有利、突破不利的管理利器。

3.强化管控,加强保密

网络信息时代之于资料管理可谓双刃剑,一方面极大地加快了资料的传播与储存,另一方面也对资料的安全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优秀建筑承包企业应高度重视资料保密工作,坚持党管保密、依法治密,持续健全管理体系顶层设计,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成立保密委员会,细化商业秘密名录,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以管理与技术融合发展为突破口,创新方式方法,加快转型升级,积极构筑企业稳健发展的防火墙,使资料保密工作在创新实践中呈现稳中趋好的发展态势。

四、管理之思: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常言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履约资料管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体系化较强,基础稳固,方能支撑项目履约,保障项目盈利。管理的核心在于人,广大履约资料管理人员惟有不忘初心,持续探索,才能在履约资料探索之路上走的更稳,做的更好,进而助力企业基础管控,惠及企业发展升级。


精彩回顾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二十)——从上海一投资巨大的游乐项目看施工企业积累履约证据的重要性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十九) ——从上海锦浦大厦水泥质量上诉案看物证勘验笔录的实际运用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十八)——从某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看勘验笔录的主要内容及其特征、作用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十七)——从工程款结算纠纷实践看电子数据证据使用的操作实务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十六)——从绍兴平整土地施工触碰古墓案看视听资料使用的实务操作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十五)——从上海原高院建筑外墙面砖白度争议看物证与封样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十四)——宁波中院不采信鉴定意见突显否定“以鉴代审”的司法管控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十三)——当事人忽视鉴定意见形成过程导致案件败诉的教训值得记取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十二)——福建高院发回重审工程案看二审启动司法鉴定的实务操作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十一)——从上海“比萨斜楼”案看当事人诉前自行委托鉴定的法律效力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十)  ——从天津高院二审改判案看证据司法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原则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九)——证人“任性”导致温州某别墅案败诉看证人证言及使用规则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八)——从驳回1439万元违约金案看不可小觑的当事人陈述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七)——被索赔3032万元看忽视隐蔽工程验收单顺延工期的教训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六)——上海欢乐谷侵权赔偿案隐蔽工程验收单自证当事人无过错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五)——“王牌军”追欠索赔案胜诉反映会议纪要的四不原则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四)——从上海锦江北楼下沉至-2.6米看水准点取定证据形成的专业性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三)——从6068万元反诉被驳回看有关工期证据的形成和搜集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二)千万不能自认没有证据——上海“比萨斜楼”案败诉的教训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一)——施工企业何以做到律师需要什么证据,能够提供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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