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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崔光军的图书馆 2018-05-22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现状和发展趋势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民营市场主体84.3万户,注册资本(金)8720.7亿元,分别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和资本(金)总额的96.79%和56.24%,同比分别增长20.8%和41.6%。其中,私营企业24.7万户,注册资本(金)817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79%和42.90%;个体工商户58.6万户,注册资(本)金34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19%和16.44%;农民专业合作社9738户,出资总额198.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07%和67.70%。到目前为止,全市民营经济吸纳就业人数达到259.9万人。

  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呈现四方面发展趋势:

  (一)民营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近五年,我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和吸纳就业人数均翻了一番,注册资金增长了3倍。民营经济市场活力不断增强,特别是2014年3月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民营市场主体增长迅猛。2014年3月至2015年9月,全市新增民营市场主体45.7万户,环比增长140.27%;2014年新增民营市场主体31.12万户,增量达到2013年增量的3.4倍。

  (二)民营企业社会贡献稳步上升。2014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723.6亿元,占GDP比重为42.8%;民营经济实现税收205.69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比重为15.9%。近五年我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了1.2倍,占GDP的比重提升了8.2%,民营经济税收增长了1.7倍,占全市税收总额的比重提升了3.2个百分点。

  (三)民营经济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14年我市民营经济三次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155.3亿元、1361亿元和2207.3亿元,三次产业比例为4.2:36.5:59.3。近五年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比重分别下降了1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了2.5个百分点,民营经济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民营发展活力潜力不断增强。2014年我市民营经济实现出口205.27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44.8%,同比增长17.2%,高出全市出口平均增幅8.1个百分点,显示出强劲的发展活力。2014年我市民间投资4350.4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75.4%,同比增长24%,高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幅7.9个百分点,展现出较强的发展潜力。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进展

  (一)着力强化统筹领导。近年来,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将其纳入各级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并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全力强化统筹领导作用。一是健全协调推进机制。2014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安排新形势下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今年8月份,市委、市政府又成立了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52个市直部门和区市政府“一把手”为成员,全面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统筹领导。二是健全联络企业机制。建立市政府班子成员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每名班子成员分层分类、分行业分领域与数十家民营企业建立了沟通联络机制,定期深入基层、深入民营企业走访座谈,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现场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突出发展重点,每年都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经费列为各级政府专项经费,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并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在支持民营经济产业升级、市场融资、技术创新、园区建设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强化资金保障,提供财政支持。四是健全激励引导机制。强化民营经济属地发展职责,将民营主体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率、民营重点项目落地开工率等纳入区(市)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目标任务,每月通报发展情况、每季督查工作进展、每半年调度各项数据完成情况和在全省位次以及与全国同等城市发展差距,进一步凝聚了发展合力,形成了市级牵头部门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级政府分层负责的民营经济发展格局。

  (二)大力加强政策扶持。2014年以来,围绕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一是强化宏观政策引导。先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强化市级层面的宏观政策支持。二是加大微观措施扶持。各级发改、经信、科技、财政、人社、国土、商务、工商、金融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间投资、科技创新补助、小微企业基金、大学生创业补贴、融资贷款服务等具体工作意见和政策措施,进一步为民营经济发展“松绑、清障、助推”。

  (三)合力提升要素保障。着力从创业平台、金融信贷、劳动用工、科技支撑等方面对民营经济加强要素保障。一是加强载体建设。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建设。目前全市在建拟建的小微企业产业园累计30个,规划占地18479亩、总投资501亿元、入驻中小企业3520户。二是支持民企融资。持续加大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仅今年就新增民营贷款744亿元,为8.3万户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贷款企业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1万余户,小微企业申贷成功率较去年同期提高5.08个百分点。今年以来,金融、商务、工商等部门充分发挥“银企融资对接平台”功能,帮助1373家企业融资420亿元,较好缓解了民企融资难问题。三是提供用工便利。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毕业生招聘会等活动,对用工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招聘失业人员的企业定额扣减税费等,进一步缓解了企业用工难题。四是强化科技支撑。鼓励科技人员、民间资本、海外高层次人才领办和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2014-2015年度全市有257家企业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746家;195家企业申请研发投入奖励,合计研发项目861个。构建起青岛技术交易市场“一网(蓝海技术交易网)、一厅(技术交易市场综合服务大厅)、一校(蓝色科技技术转移培训学校)、一基金(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基本构架,今年以来,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实现43.12亿元,组建规模2000万元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已成功投资4个科技转化成果项目,投资金额1085万元。

  (四)倾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动民营市场简政放权、放宽准入、创新服务、优化环境,为民营企业降门槛、去台阶、减手续、添动力。一是推行注册资本登记改革。在全省率先实施2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最低资本限制,共有17.7万户企业受益。二是实行企业住所登记制度改革。2014年6月率先在全省出台企业住所管理办法,放宽民营企业住所限制,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仅2014年,全市就有2.4万户市场主体受益,节省房租及经营成本1亿余元。三是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改革。下放登记注册权限、简化注册手续,实施名称核准全程网上操作,工商登记注册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缩短了80%;企业往返注册窗口次数由4次减少为2次,减少了50%。四是推进工商前置审批改革。2014年10月市政府出台了《青岛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取消了消防、卫生等344项前置审批事项,取消比例达到90.29%,全市共有23.7万户市场主体进入新开放的行业,占行业内原有市场主体总量的36.2%。五是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将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并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一套材料、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进一步方便了企业、降低了办事成本。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已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6166个。

  (五)全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坚持以创新驱动民企发展,以品牌提升民企核心竞争力。一是深入推进广告业发展。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倾斜和支持,青岛国家广告产业园区顺利通过国家评审。全市广告经营单位达8976户,实现经营额40.3亿元。二是全面推动商标品牌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加大注册商标申请力度,将商标品牌发展纳入区(市)政府考核,全市商标申请量年增长率均在20%以上。目前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8.8万件,同比增长18.2%;新认定驰名商标30件,是2014年全年总数的3.3倍,全市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达到123件。我市荣膺全国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称号。三是创新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导民营企业通过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提升国际竞争力,全市马德里商标申请总量达到1132件,仅2014年就新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719件,申请量和增长率在全国各省市中遥遥领先、位居第一。

  (六)努力推进民企“三创”行动。一是实施“海鸥”创业计划。市人社、共青团、高校工委、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海鸥行动计划”,并出台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创业就业实施意见,组建政策讲师团,实施创业政策进校园工程,切实激发大学生创业激情,提升创业活力。二是实施“孵化”创新行动。支持发展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创业服务机构,通过盘活闲置厂房、改造存量商业商务楼宇等资源,为创业企业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目前全市培育认定小微企业创业基地41个,入驻企业2316户;各级孵化器总数88家,孵化器投入运营面积520万平方米,新增入孵企业442家,累计达3290家。三是实施“集群”创客工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广创业空间、创客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模式,培育不同行业、满足不同需求的众创空间。青岛创客联盟、青岛创客咖啡、创客导师团等相继成立。会同海尔集团按照集群登记、集中托管、集合要素、集聚发展的登记模式,联合推出海尔“创客·扬帆”创业行动计划,预计短期内可培育海尔“创客”3000-5000户,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客”发展模式。

  三、存在问题和差距不足

  纵向对比近五年情况,可以说我市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横向对比先进城市,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仍有较大差距:

  (一)在总量、规模、创新方面差距明显。从总量看,虽然近五年我市民营市场主体翻了一番,达到了84.3万户,但和国内先进城市相比仍然差距明显。2015年上半年,深圳市民营主体已经突破200万户,是我市的2.4倍。从规模看,我市“大块头”的民营企业较少。2015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我省入围53家,我市仅入围3家,与全省龙头城市称号还不匹配;而杭州入围55家,苏州入围19家,分别是我市的18倍和6倍多。从科技含量看,我市民营企业中科研和技术服务类企业仅6400余户,武汉同类企业近3万户,是我市的4.6倍;目前我市高新技术企业746家,仅列15个副省级城市第10位,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达4742家,是我市的6.4倍;我市小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比例仅为14.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仅为1.23%,显现出我市民企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较弱的差距。

  (二)融资难、招工难、用地难等问题仍然存在。通过对中小企业调查情况显示,51.3%的企业反映有融资需求,66.4%的企业反映流动资金紧张;77.9%的企业反映存在用工短缺,其中招工不足25%的企业占69.9%。在融资方面主要是贷款门槛高、融资成本高、贷款渠道少、小额贷款手续繁杂等;在用工方面主要是招工难、缺少技工、人员跳槽频繁等;在用地方面主要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用地指标进一步压缩,民营企业难以获得相应的指标等等。

  (三)扶持措施知晓度低,政策受益面有待拓宽。虽然各级在简政放权、减免收费以及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都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但由于政策措施相对分散,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健全,宣传力度不够,民营企业对扶持政策的知晓度相对较低;一些政策措施在执行层面上存在着不及时、不连续、不完善、不到位等问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叠加效应,政策受益面有待进一步拓宽。

  四、下步打算和相关措施

  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是一项长期工作,涉及部门多、政策性强、覆盖面广,需要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紧密联系、密切合作,形成推进合力。下一步,市政府将充分发挥好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在促进发展中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查考核、实施决策等重要职责,全力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转型升级。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聚集合力推动发展。组织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发展议事协调机制。强化全市工作统筹,加强信息共享,定期议事协商,做好各类民营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配套衔接,形成密切配合、纵横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政策研究,聚焦方向推动发展。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组建专家课题组,研究编制《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发展方向、行业类型、宏观战略引导。加快对接融入“一带一路”“互联网+”战略,引导民营经济发挥地域优势,参与海洋科技、蓝色经济创新发展,参与全国、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引导民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和支持“走出去”,扩大交流合作,提升核心竞争力。引导民企强化科技支撑,对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加强政策引导,促进成长性强、带动力大的民营科技型企业聚集发展,推动民营经济调结构、转方式、提层次。

  三是搭建服务平台,聚结政策推动发展。建设“创业青岛”网络服务平台和小微企业名录网上平台,整合纳入全市政策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完整、公平、透明的“一站式”政策超市服务。建设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汇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税收缴纳、社保缴费等信息,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方法,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服务手段,加强扶持政策的宣传普及,扩大知晓度和受益面,切实为民企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优质服务。

  四是优化市场环境,聚力服务推动发展。按照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不设障的要求,积极改进对民营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形成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全力支持、企业自主发展的格局。积极推行“非禁即入”,破除行业壁垒和“民企歧视”,落实民营企业同等待遇,提高服务措施便利化程度,打通扶持政策“最后一公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小微企业免费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减负、提速、增效。

  五是加大政策培训,聚蓄后劲推动发展。实施民营经济“百千万培训计划”(培训100名政府部门服务人员、1000名民营企业家、10000名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加大对政府部门服务人员、民营企业家和大学生创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创业大讲堂、联合高校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高峰论坛、创业导师巡回宣讲等方式,为企业家和创业者提供实用有效的培训与管理咨询解决方案,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创新素质,增强发展后劲。

  六是强化督导考核,聚汇机制推动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民营经济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构建民营经济发展考核有指标、推进有抓手的工作格局。建立民营经济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实完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指标,建立与部分先进城市民营经济相关数据的交换共享,探索民营企业景气指数定期发布机制等,切实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七是规范行业自律,聚拢商团推动发展。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和自律职能,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建立自律自治的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其在加强行业规范、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权益、应对贸易纠纷、制定行业标准等方面的作用,并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行业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行业发展研究工作,实现企业间资源和信息共享,切实促进全市民营企业投资兴业、抱团发展。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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