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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思不出其位”(虞弟兄)

 yuzp123456 2018-05-23


为积极投入市纪委开展的“学思比创”主题实践活动,再“学”《论语》,结合“思”,与各位纪检监察干部探讨“思不出其位”。愿这“抛砖引玉”,盼有学而致用之效。

位”,决定价值

人们常说位置决定价值(其实是价格),比如,五星级宾馆卖出一瓶矿泉水的价格是超市的10倍;同样是一瓶份量的水,在干旱的沙漠里有可能会有一条生命的价值,而在楠溪江里只不过是一丝流逝的清澈。位置不同价值就不同。“南橘北枳”是大家所熟知的位置决定品质的成语,这让我有了“水果的味道论”。有人说这种水果味道最好,又有人说那种水果味道最好。其实,每一种水果的味道都是最好的,因你没能尝到地球上最好的地理位置上产出的水果,就没权评判各种水果味道好与不好。每种水果都有其独特的味道,是其它水果无可媲美的。这就应验了:“上天赐于人们每一样都甚好”。难道不是吗?每一样天然的物质都是唯一的,都是最美的。人也不例外,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优点。科学已经说明,全世界没有两个人的指纹是一样的,也没有两个人的脸长得完全相同的。现在没有,将来还是不会有。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独一无二的,谁也不能代替谁,谁的存在都是最好的,只是因为没有找到自己真正的“位”。

安排计算机专家去拿手术刀,请泥瓦工研究导弹……这样的错位就是一种失去价值的极大损失。正确的“位”,才是你的真价值。上天真是与人类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既给了人人独一的美,而又让人们找不到自己真正的“位”。许多人非常平凡,或者感觉怀才不遇。这也许有可能是没有给他一个合适的位置,让他展示自我的价值,但更重要的还是他给自己在这个岗位上的定位。也许有人对于现状很不满意,还在找自己所谓合适的位置,整天只是寻寻觅觅,找不着北,而失去了真正的自己,徒劳无功的强求、嫉妒、怨天尤人,只是给自己与他人徒增烦恼。每个人要想发挥自己的作用,要明白“各从其类”的旨意,遵循“各行其道”的原则,给自己和他人创造价值和快乐,珍惜你与众不同的、独有的特点,立足本职,这就是要定好自己的“位”。

“位”,随时而变

“君子思不出其位”,语出《论语·宪问》。位,从人立,指人站在朝廷上,其本义为:官吏在朝廷上站立的位置。这个“位”有两层含意:在朝廷上,朝廷是官吏的位;在朝廷上的某个位置,也是官吏的位。因而,“思不出其位”就可以理解为:官吏的念想既不能超出朝廷以外的,也不可超出朝廷给他定的范围。这样,这个“位”就有大位与小位之分了,也就是说“位”是会经常变化的。比如,在岗位工作上,一个办事员,你在这个处(室)里的“位”就是办事员“角色”,学好业务,当好参谋,“思”自己工作职责之内的事,严格按政策规定处理,向处(室)领导提出正确贯彻落实的意见,不失职,更不越权,该是处(室)领导管的事他们会管;当你一旦走出这个处(室),你的“位”就成了这个处(室),你就要“思”整个处(室)的事情了;当你再走出这个局,你的“位”是局,你就要“思”全局了。同样,科长、局长的“位”也都有大位与小位之别。对于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每个人都有代表市纪委干部的“位”,甚至也有可能代表中国纪检干部的“位”。

“位”,还要与原文结合起来理解,不能断章取义。原文的缘由是孔子的“老同事”退休了,派人来看孔子,使者走后,接着“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由此看出,“不在其位”是指退休了;没有退休,都是在“位”的人。因而,我们有时考虑全局的工作,不是出“位”。

然而,一些人自己没有助人的行为和不顾大局,缺乏责任心与责任感,在单位只是局限于所谓的“工作职责”,其余一概不问不管,然后就以“君子思不出其位”沾沾自喜来安慰自己,还以此为自己作挡箭牌,这是没有真正理解“君子思不出其位”的含义,也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

“位”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环境变化而变化的。因而,人们要“思”适时之变化,才能“思”在“位”上。

位”,变而思一

位置决定价值,人的“位”是常变的,而人生的总目的应该是唯一的,位置再变人生最终目标也应是唯一的。国家公务员应该定在什么位?《宪法》第二十七条:“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党章》第三十三条:“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公仆是公务员共同的一个“位”,公务员的“位”就应始终定在人民公仆上,才能真正活出生命的价值。现实中,我们配“人民公仆”这个名字吗?许多党员也都实践过信誓旦旦的宣誓。就是犯了罪的党员,也曾有过履行宣誓时的诺言,只是他们没有持守自己的身份,离开了原来的“位”。有人说,现在不少公务员不是人民的公仆,而是人民的老爷。我没有老爷的作风吗?我服务人民多吗?思考着自己许许多多的不够,更了解到一些公务员乱作为。这也让我想到:现在的公务员严格来说,多数只是表面上的身份,实质上早已不是了,都需要重新定位,需要归“位”。要把自己的“位”固定在为“人民公仆”的身份上,时刻以仆人的身份出现,履行仆人之职责:全心全意地服务人民。

“位”是“因时而变”的,对于真正的公务员只能是围绕“人民公仆”的唯一身份而变化。也就是说,无论你的职位与工作性质有什么变化,只要你始终如一地持守唯一的信仰,围绕服务人民而“思”而“为”,都能找到实现自我价值的真正“位”。在实际工作中服务人民,就是认真地履行好工作职责,并且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由衷地付出自己的时间与精力,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就目前我们温州纪检监察干部的“位”来说,应该要摆在“学思比创”上,通过“学”,更好地提高服务人民的能力、本领;通过“思”,更好地想人民群众之所需、所愿;通过“比”,更快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问题;通过“创”,更好地体现“人民公仆”的身份,真诚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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