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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六君子

 张国玉12345 2018-05-23

在第一次界定合伙人利益关系时,冯仑等人采用的是水泊梁山的模式--"座有序,利无别"。大家虽然职务有差别,但利益是平均分配的。在当时,董事长的位置并不重要,大家关注的焦点是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大家一致认为,王功权当法人代表和总经理比较合适,于是,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就由王功权担任。冯仑则担任副董事长(当时董事长职务必须由投资主管单位的人担任),王启富、易小迪和刘军担任副总。1992年初,潘石屹加入了公司,最初担任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后来也变成副总。

虽然都是副总,但权力并没有办法详细规定,所有事情都要六个人在场讨论。冯仑曾回忆:"这时情况变得比较微妙,最后谁说了算呢?名片、职务不同,但心理是平等的。后来功权说他是法人代表,要承担责任,得他定,但如果大家不开心,以后可能就没责任负了,所以多数时候他会妥协。"

1992年,通过运作海口"九都别墅"项目,"农高投"赚得了"第一桶金"。此后,"农高投"用这笔钱去操作"莲怡庐"等项目,不断在海口、三亚炒房炒地。公司经济条件宽裕后,很多老员工都拥有了"四个一",即一套房子、一万块钱存款、一部电话和一部摩托车。

在"农高投"成立之初,人员并不多,除去王功权、冯仑等六个"高层",只有两个员工,一个是王功权的老婆,一个是王启富的哥哥,大家一起干活、一起吃饭,谁也没把自己当"干部"。完成原始积累后,公司开始招聘新人,这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上下级关系。由于王功权、冯仑等人的座次排得很模糊,导致六人权力均等,因而产生了一个问题:下面的员工自觉不自觉地会"站队",形成各式各样的派系,导致组织运行效率低下。

1993年1月18日,"农高投"增资扩股,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企业集团,即万通集团,主要股东除冯仑、王功权、刘军、王启富、易小迪还有后来加入的潘石屹以及中国华诚财务公司、海南省证券公司等法人股东,由冯仑担任董事长和法人代表。

在之前,冯仑等人的合伙人关系是虚拟的,没有股权基础。通过这次改制,冯仑等人开始建立了财产基础上的合伙人关系。冯仑提出一个观点:按照历史的过程来看,缺了谁都不行,每个人的作用都是百分之百-他在,就是百分之百;不在,就是零。

从这个角度出发,万通六君子在确定股权时采取了平均分配的办法。由于是平均分配,大家说话的权利是一样的,万通成立了一个常务董事会,重大的决策都是六个人来定。

1993年6月,由万通集团投资并以定向募集方式发起组建了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收资本金8亿元人民币,成为北京最早成立的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大型股份制企业。同年,万通在北京开发了"新世界广场"项目。通过和香港利达行主席邓智仁的合作,万通新世界广场大获成功,卖到了当时市价的三倍。万通新世界广场的成功,让大众和业界开始关注万通,同时,也奠定了两个地产大佬冯仑和潘石屹的"江湖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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