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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如何查处“万用插座”

 性情中人75 2018-05-24

如何查处“万用插座”

一、新国标插座与旧国标插座的区别

旧国标的插座,也就是我们通常称“万用插座”。万用插座是指既能插两相插头也能插三相插头、既能插圆孔插头也能插扁孔插头的插座。如图1-1和图1-2:

(图1-1) (图1-2)

新国标规定的插座是指插两相插头的不能插三相插头,插圆孔插头的不能扁孔插头。两相插头、三相插头、圆孔插头、扁孔插头分别设置。如图2-1和图2-2:

(图2-1) (图2-2)

二、如何取证

无能图1-1和图1-2标注的执行标准GB 2099.3-2008,还是标注的执行标准GB 2099.3-1997,都是被新国标所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插座。

1、做好《现场笔录》,详尽其插座的型号、执行标准、生产商等标识情况以及库存数量并交由当事人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签的,应邀请相关人员予以见证并注明拒签原因

2、调取当事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由当事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予以确认;

2、对经营场所(包括招牌和物品摆放位置)及实物进行拍照并交由当事人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签的,应邀请相关人员予以见证并注明拒签原因

3、在告知当事人强制措施的形式的同时填制《财物清单》,详尽由哪个生产商生产的型号、执行标准的插座的数量以及强制措施形式(查封或扣押),查封或扣押的详细场地。无论查封或扣押,其物品要同着当事人签字装封,并进行拍照。《财物清单》应交由当事人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签的,应邀请相关人员予以见证并注明拒签原因

4、做好《询问(调查)笔录》,重点询问标识型号、执行标准、生产商各个型号的插座的进货时间、进货地点、进货价格、进货数量、销售价格、库存数量等并交由当事人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签的,应邀请相关人员予以见证并注明拒签原因

三、认定处罚依据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之规定认定;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之规定处罚。

 

超期服役电器会着火 “万用插座”已禁止销售

http://www./hotline/content/2011-07/08/content_2786523.htm?node=28548法制网

炎炎夏日,是一年中容易发生火灾的季节,居民家庭又是火患的“重灾区”。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近年来全国每年发生火灾约15万起,其中家庭火灾5万余起,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死亡800余人,占火灾死亡人数的70%以上。

年年说防火,相似的悲剧却年年都在重演,不能不令人深思:家庭火灾频发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公安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居民对用电安全的忽略,是导致家庭火灾的首要原因。去年9月13日,公安部通报2010年中国火灾形势,指出导致火灾的直接原因当中,电气火灾排在首位,其次是用火不慎,第三是小孩玩火。

日常生活中,很少有人意识到家里的各种电器就暗藏着火灾隐患。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2009年对省内5167个居民家庭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有40.1%的电视机、28.2%的燃气热水器、25.7%的电热毯、25.6%的洗衣机、24.1%的电冰箱和19%的电热水器,都存在超期使用的现象。有8.7%的家庭仍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燃气胶管超期服役,也会引发安全事故。按照规定,家用燃气胶管一般使用18个月后就需更换,否则会因为松动、破损或长期受油烟腐蚀等原因造成燃气泄漏事故。

此外,不安全的电源插座也是导致火灾的主要原因。公安部统计显示,我国近10年发生的火灾中,约30%是由插座引起,居各类火灾之首。

业内人士指出,现在家庭中普遍使用的“万用插座”存在各种安全隐患,比如没有统一的尺寸规范,保护门的设计不合理,插孔相对较大,材料选用不过关导致漏电等。特别是在夏季用电高峰期间,电源插座不合格导致的火灾尤为多发。

按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委发布的“电源转换器新国标”,从今年6月1日起,万用插座将不允许生产和销售。事实上,早在2008年,“电源转换器新国标”就对插座转换产品的外观、尺寸、性能等进行了规范,将国内普及率最高的万用类电源插座确定为不符合新国标的淘汰产品,并设定了过渡期。

对于居民家庭来说,要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除了注意家庭用电安全,还需具备一定的消防意识和逃生知识。

令人遗憾的是,当前我国适合社区和家庭用的消防器材普遍缺乏。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普及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范强强表示,发达国家30多年的经验表明,家用火灾报警器在预防家庭火灾上作用很大。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的家用火灾报警器普及率上升很快,美国已达到96%,而我国还不到1%。

另据上海《青年报》报道,去年对2574位上海市民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仅六成市民熟悉所处建筑物的消防环境,能准确找到逃生出口、紧急疏散路线等;当身处酒店、商场等临时居留场所时,仅有37%的人会先查看逃生通道等消防安全措施。

调查还显示,仅26%的家庭准备了火场逃生自救计划和必要物资,比如逃生缓降绳、手电筒等。扑救初期火灾所需的器材如灭火器等,普及程度也很低,仅为20%。在消防器材使用方面,有20%的受访市民明确表示不会使用灭火器,31%的市民则表示“没有把握”。

居民楼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疏散被困者的紧急通道。调查发现,50%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所在楼房的消防通道被堆放的杂物占据,存在安全隐患。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王沁林曾表示,2010年造成伤亡的火灾绝大部分都发生在城乡居民住宅。发生火灾的居民住宅不同程度存在出口数量不够、疏散通道不畅、可燃材料装修、可燃物堆积等突出问题。

《三峡晚报》的报道显示,今年2月10日,宜昌消防部门公布家庭消防安全调查结果,在受访的2000多名居民中,认为自己防火意识较强的占100%,但配备家用消防器材的仅为15.8%。调查还显示,居民家中不配备消防器材的原因并不是价格过高。根据市场调查,灭火器、灭火毯、逃生绳索、呼吸面罩等价格都在50元左右。只是居民普遍认为,购买消防器材是多此一举。

湖北省黄石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李黎兵表示,市民的普遍认识是“有火灾就打119”,这是对的,但消防队员赶到火灾现场需要时间,如果家庭自备灭火器,及时采取防火措施,肯定能把损失减到最小。

李黎兵还介绍,用水灭火是人们的错误认识,因为水能导电,煤气、天然气也能溶于水,用水灭火不但起不了作用,有时还可能造成更大损失。他建议,一般家庭应该配备灭火器,最好放置在厨房、客厅和卧室等方便拿到的地方。

范强强认为,提高社区防火意识,需要尽快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对社区居民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家庭火灾疏散计划在我国是薄弱环节,讲得多,做得少,很多老百姓遇到火灾就手足无措,所以应该组织家庭火灾疏散演习,最好一年演练一次。(韩妹)

                 责任编辑:张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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