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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转租厂房涨价三成多?麻烦还在后面!

 賴傑文Ivan 2018-05-24

调查炒厂房现象中,不断接到中小微企业主的信息,诉说与“二房东”打交道的遭遇。也有“二房东”找上门来,欲为自己的生意正名。

一个企业因“二房东”闹出“偷电”纠纷停工停产近半年,承租企业称遭遇“二房东”敲诈勒索,警方和有关部门多次干预后诉讼不断,这一事件吸引了我,耐心查阅了房东代表、“二房东”、承租企业主的诉讼材料,从中隐隐窥见了“二房东”的行为逻辑。 

“二房东”转手赚取3成多租金

2016年8月1日,房东代表与“二房东”罗某某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约定将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的一处5500平方米厂房租给“二房东”,租赁期6年,从2016101日至2022101日止,81日至101为免租期,月租7.6元,租金每隔三年递增10%。计算得知,每平方米月租13.8元,相对比较合理。

仅仅一个月后的9月8日,“二房东”与开五金厂的企业主熊先生签约,将该厂房大约一半面积租赁给熊先生,月租为51000元。租赁期限同为6年,从2016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1日止。

工厂开工不久,熊先生的厂房不够用,增加了一部分面积,租期仍至2022年10月1日止,月租增加10500元,总月租达到61500元。

此外,“二房东”将剩余厂房分租给了另外8家企业,估算总月租达101833元,每平方月租约18.5元,与房东收取的租金相比,涨幅达34%。意味着转手之间,“二房东”就从企业赚取了3成多厂租利润。9家承租企业中,最大的3家厂月租就达到85633元,超过“二房东”的租赁成本。

在房东代表的起诉状上,这处厂房被描述为“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及土地证”,意味着这是一处无证厂房,不具有出租资格。于是,在法庭上,无证厂房“租金”被改称为“占用费”。

蹊跷的是,“二房东”拥有一家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达6000万元,但“二房东”与承租企业签订的合同,都以个人名义签约,签约代表反复变更。依据“二房东”与房东代表签订的合同,“二房东”是罗某某,严格说来,不以罗某某名字签约转租的合同,都需要罗某某书面授权,并要得到房东代表书面同意。

更让人琢磨不透的是,房东代表与罗某某签订的租赁合同书上,承租方另有其人,但被划掉了,姓名、身份证号码清晰可见,只是在下面填上了罗某某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签名处另一个人的签名和手书电话号码也被划掉,补上了罗某某的签名和手书电话号码。不知另一个人跟罗某某是什么关系,不排除另一个人先与房东代表签约,随后转签给了罗某某。 

“二房东”挑起事端逼停企业

“二房东”的收益不止租金差额,还有电费、水费的溢价部分等。

双方合同约定,熊先生的工厂每月向“二房东”缴纳5750元基本电费,另按数缴纳电费1.05元/度、水费5元/立方米,明显高于水电部门收费标准,差额部分成为“二房东”又一收入来源。

向承租企业收取基本电费似乎是厂房转租的行规,基本电费也就成了“二房东”的额外收入,与电费、水费的溢价部分一道,进了“二房东”的腰包。

熊先生反映,去年11月初,“二房东”提出,整个厂区电费亏损严重,怀疑企业“偷电”,认为企业安装的电表存在问题,要求购买安装一个新电表和互感器,与原电表进行检测对比。连续6天检测对比后,显示原电表存在一定误差,“二房东”由此认定熊先生的企业“偷电”成立,要求企业补缴电费近16万元,并缴纳滞纳金近14万元。

熊先生感觉其中有诈,因为电表一直由“二房东”管理。随后,“二房东”一次次以断电、阻挡生产等手段,逼迫企业交钱,一度惊动警方,“二房东”人员曾因此被拘留。

熊先生说,厂方最终禁不住“二房东”的威胁,遣散了工厂员工,工厂停顿至今已有几个月时间。

熊先生称,从“二房东”在另一处厂房的承租户那里获悉,一个承租户遭遇了跟自己一样的“偷电”事件,按倒推法,“二房东”要企业主补交300多万元。经多轮抗争,企业被迫缴纳了60万元,企业主夫妻几次欲与“二房东”同归于尽。该企业主了解熊先生的遭遇后,似乎看清了“二房东”的套路,已向公安剖门提起刑事诉讼。“二房东”获悉后,转而委托东莞市江西商会有关人士向受害者求和。 

打不完的连环官司疑点重重

警方和有关部门的一次次干预,没能化解企业与“二房东”的纠纷,房东代表、“二房东”和承租企业却陷进了连环官司。

先是房东代表不能按月收到租金,按照合同约定,通知“二房东”于2017年12月30日返还厂房,结清费用,但“二房东”不予理会。随后,房东代表于2018年1月5日将“二房东”告到法院,请求判令“二房东”立即返还租赁厂房。

1月26日,“二房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熊先生的工厂支付“偷电”事件期间的租金及滞纳金。后来,“二房东”补充诉讼请求,讨要“偷电”事件中计算出的电费差额及利息,还要求厂家支付“二房东”聘请保安看守旧电表及厂房的工资。

深受工厂被逼停之苦的熊先生,1月27日即向警方报案,称遭遇“二房东”敲诈勒索。“二房东”起诉追讨租金等之后,熊先生立即反诉“二房东”,讨要“二房东”多收取的电费(含基本电费)、公关费、工人工资损失、设备损坏及维修损失等,并要求返还厂房租赁押金123000元。

对于房东代表来说,迫切需要尽快赶走“二房东”;对于企业主熊先生来说,最需要的是摆脱“二房东”的纠缠,因为停摆的工厂到了生死存亡的边缘。也许,“二房东”正是利用了房东代表和承租企业等不起的焦虑感,以“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姿态,跟房东代表和承租企业大打消耗战,逼他们息事宁人。

遭遇了这样的“二房东”,一手房东和租赁厂房的中小微企业主也许该形成共识,一定要慎重选择“二房东”,避免掉进“二房东”设置的租赁陷阱。

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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