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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2018年安阳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正式出台

 博物洽闻 2018-05-25

5月24日下午,安阳市教育局召开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会议并发布了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与去年相比,小学入学政策没有较大调整,但小升初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最显著的是以下几个:


👉市区8所中学不再进行特长生招生

👉民办中学不再进行自主招生,统一实行电脑派位

👉八中今年招收济空航空实验班50人,面向全市招生





以下请看详细内容:



【小学入学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今年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如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应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关于在市区购房享受惠民政策者子女入学的说明】

依据安政〔2015〕22号文件精神,购房者子女如确需到我市就读者,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教基一〔2015〕346号)执行,具体条件为:

          


在2015年8月29日—12月31日期间,凡购买新建商品房(别墅除外)并获得2万元财政补贴的购房者,且系非安阳市城市户籍人口子女,与购房所在辖区内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享受同等待遇。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者,根据本年度本学段招生要求,持子女户籍证明或能证明与购房者直系关系的有效证件、房屋证明或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契税证明、财政补贴证明及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其外出就读证明到房屋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申请到市教育局局直初中学校就读的购房者子女,家长需持相关证明材料,依照本年度“小升初”政策和报名要求,按以下程序:

①5月26—29日到购房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和片区划分认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②6月5日到市一实小东区分校(平原路与德隆街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进行审验;

③6月13日到市一实小东区分校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打印报名卡;

④7月3—4日到市一实小东区分校加盖报名确认章,接受第一志愿初中学校审验。

         

依据安政〔2016〕12号文件精神,凡在2016年3月25日—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别墅除外),已获得1万元购房补贴,且已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其子女需进城接受义务教育者。购房者需持子女户籍证明或能证明与购房者直系关系的有效证件、房屋证明或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契税证明、财政补贴证明及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其外出就读证明等相关手续,到房屋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申请到市教育局局直初中就读的购房者子女,家长需持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11日到市一实小东区分校进行资格审验,统筹安排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流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 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有效暂住证明。2019年起全面执行居住证政策);

3. 父母一方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4. 户口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其外出就读证明。


流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学校不准拒收,入校后与辖区内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并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同时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新生的学籍注册或接续。


【小升初学区划分】

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安政办〔2009〕39号)规定,市区局直初中招生实行学区招生,招生划定的学区基本不变。根据行政区划调整的实际,凡符合到市局直初中就读的小学,原则上范围不变。





【市教育局局直初中学校招生对象和条件】

1. 具有学区内市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

3. 符合安政〔2015〕22号文件和安政〔2016〕12号文件要求的购房者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



【市教育局局直初中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与要求】

报名时间:2018年5月30日—6月1日。

 报名要求:凡符合我市局直初中学校招生对象的小学毕业生,要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报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审核各类小学毕业生报名资格,杜绝弄虚作假、严禁重复报名,凡属违规报名,不论何时查实,一律回户籍地就读。


【市区公办小学毕业生报名程序和方法】

①市教育局向小学和初中发放小升初报名系统用户名和密码;②小学收集审验本校学生有关报名证件,审验报名资格,确定符合报名条件学生;③区教体局审验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报名资格并汇总;④区教体局持审验合格后的本辖区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的手续、汇总表等到市教育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按规定程序删除该生报名信息;⑤小学打印志愿征集表,以学校为单位依据学生志愿征集情况进行集体网上填报;⑥小学依据网上报名确认的信息打印本校学生报名卡和汇总表;⑦初中利用网上报名程序打印第一志愿报本学校的学生信息;⑧区教体局持审验合格后的本辖区小学学生的户口本、报名卡、汇总表到市一实小东区分校统一由市教育局在报名卡上加盖报名确认章,并由第一志愿初中学校对学生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在学生报名卡照片上盖骑缝章。

学生所有的报名材料(包括原始花名册、户口本复印件等)须由学校存档备查,复印件需由审验人签字。


【市区民办小学毕业生报名程序和方法】

根据(安政办﹝2009﹞39号)文件规定,在市区局直初中招生区域内,经各区教体局批准举办的民办小学,其小学毕业生的初中报名资格、审验程序与市区公办小学毕业生相同。 


【返市生报名程序和方法】

①由学生家长持学区内的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全国学籍系统内打印的学籍证明(备注毕业小学标识码、毕业学校和毕业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及近期彩色二寸免冠照片4张,于6月5日到市一实小东区分校审验有关手续;②6月13日到市一实小东区分校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打印报名卡;③7月3—4日到市一实小东区分校加盖报名确认章,接受第一志愿初中学校资格审验,在学生报名卡照片上盖骑缝章。


返市生户籍需满足学生与户主是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如果返市生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上登记的,其父母至少一方的户口也必须登记在该户口上。将户籍迁入亲戚朋友户口上的返市生、截止到5月30日户口尚未迁入市区学区内以及未按时提交有关手续的返市生,均不参加电脑派位,可于8月11日持户口本、学籍证明到市一实小东区分校,经市教育局认定后直接安排到电脑派位未满的初中学校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程序和方法】

 在市区学区内小学就读且有正式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确需在我市就读初中者,家长应出具以下证明:

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认定表(附件2);

②户籍证明(户口本、学生父母务工一方的身份证和居住证〈登记日期截止到5月29日〉);

③父母一方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的区教体局到市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情况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确需在市局直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家长于8月11日持上述手续和全国学籍系统内打印的学籍证明(备注毕业小学标识码、毕业学校和毕业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到市一实小东区分校进行资格审验,经市教育局认定后,直接安排到电脑派位未满的初中学校就读。


【市区小升初志愿填报说明】

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每名学生可在本片区内选择四所学校,分别作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对于片区内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必须填报,不得空缺。


为方便家长和学生,双(多)胞胎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双(多)胞胎以一名学生身份填报志愿并参加派位,以一名学生身份参加派位的双(多)胞胎学生,录取学校全部接收双(多)胞胎学生入学。


学校、教师要为学生提供客观准确的招生信息,学生和家长要根据个人情况,实事求是选准志愿,志愿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因户籍和居住地变更,需要跨片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向学生毕业所在小学提出申请,按有关程序进行。


【市区小升初录取办法说明】

录取办法依照免试入学的原则,结合片区和学生填报志愿,采用电脑派位和手工调整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录取。

    

电脑派位按照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的顺序进行。第一志愿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直接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派位一次录满招生计划。

     

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参加第二志愿学校招生计划剩余名额的电脑派位,如果所报第二志愿学校的第一志愿学生已录满招生计划,将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电脑派位;未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参加第三志愿学校招生计划剩余名额的电脑派位;如果所报第三志愿学校的第一、二志愿学生已录满招生计划,将不再参加第三志愿学校的电脑派位;未被第三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参加第四志愿学校招生计划剩余名额的电脑派位,如果所报第四志愿学校的第一、二、三志愿学生已录满招生计划,将不再参加第四志愿学校的电脑派位。

     

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调整到电脑派位未满招生计划的初中。


部分学校招生说明(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要求与精神。从2018年起,安阳市五中、七中、八中、二十中、二十一中、六十六中、幸福中学、曙光学校等八所学校不再招收特长生。 


部分学校招生说明(二)

根据空军招飞工作局济南选拔中心《关于在安阳市第八中学开展空军青少年航空特色教育实验班试点工作的函》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安阳市教育局在安阳市第八中学开展空军青少年航空特色教育实验班试点工作请示的批复》(教基一﹝2018﹞277号),2018年,安阳市第八中学开展空军青少年航空特色教育实验班试点工作,计划招生50人(男35人,女15人)。招生对象为具有市局属初中电脑派位资格的学生。市八中根据空军招飞工作局济南选拔中心要求,制定开展实验班试点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部分学校招生说明(三)

市安林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属学区内市区户口的,纳入西片招生,允许报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直接回本学校就读初中。


部分学校招生说明(四)

市六十三中(原梅园中学)从填报其定向志愿的钢城小学、钢二路小学、钢三路小学的毕业生中录取420名学生。除此之外,再面向西片招生228人。


部分学校招生说明(五)

近年来,市教育局在直属学校中开展了学区化管理模式探索,有效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继续在部分学校实行学区化管理。其中,市八中学区由市八中学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市八中、市六十九中两所学校,招收学生由市八中统一安排;市七中学区由市七中学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市七中、市三十四中两所学校,招收学生由市七中统一安排;市曙光学校学区由市曙光学校学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市曙光学校、曙光小学两所学校,今年继续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曙光小学符合电脑派位的毕业生,第一志愿填报曙光学校对口直升的,经市教育局审核并录取后,不再参加电脑派位,未选报直升市曙光学校的曙光小学毕业生,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部分学校招生说明(六)

经市教育局批准,市二十五中继续对全市招收150名寄宿生(居住地离学校3公里以外)。其余282人为正常走读计划。


安阳特殊教育学校单独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说明】


经拟在市区招收小学毕业生的民办学校申请,市教育局研究同意,纳入到市区2018年小升初招生的初中学校有:


安阳正一中学(300人)

安阳市昼锦中学(1260人,含高新区和龙安区两个校区)

安阳市飞翔学校(300人)

汤阴县五一中学(面向市区500人)

安阳县北大新世纪附属实验学校安阳分校(面向市区200人)。


民办学校招生采用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派位一次录满招生计划;


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直接录取报名学生。电脑派位未满的学校(低于招生计划的80%),经学校申请,市教育局同意,在市区公办学校电脑派位结束后,由学校再组织一次招生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通过电脑派位一次录满剩余招生计划,报名人数不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学生。如果仍未完成当年招生计划的,不再组织招生。

        

民办学校通过市教育局统一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第一次电脑派位学生享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资格,按照《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市区普通中学招生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教基〔2010〕228号)要求,享受分配生待遇;第二次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享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资格,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学生可自愿选报学校,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收费标准进行交费。


【日程安排】

安阳校园论坛整理自安阳市教育局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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