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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年报了吗?要抓紧了~(第一期)

 tmz1326 2018-05-28


什么?还没年报?

年报已进入倒计时

老板们要抓紧喽~


凡2017年12月31日前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各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需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2017年度报告。


逾期未年报

后果很严重~


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农专社6月30日止未报送年报的,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补报年报经申请并批准同意后可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连续3年未年报的,将被载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被载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从载入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的规定。



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


个体工商户6月30日止未报送年报的,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补报年报经申请并批准同意后可移出经营异常状态。


处罚依据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商事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登记机关给予下列处罚:

(一) 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 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限期改正,并可以对违法企业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体工商户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既然如此,

那就尽早年报吧!





登陆网站

打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网址:www.gzaic.gov.cn),使用账号密码或电子密钥登录;

注:年报系统只支持IE8.0及以上版本


进入年报界面

选择“网上办事”的“年度报告和企业信息填报”栏目;


选择“企业年度报告(内外资个体农合)”,点击“开始办理”;


联络员备案

进行联络员备案,已联络员备案的可跳过此步;


在线填报

年度报告在线填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报送的年报信息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提交并公示

确认填写无误后,提交年报,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另外,个体工商户可选择网上报送和纸质报送两种方式报送年度报告。选择纸质报送的个体工商户,可到属地市场监管所(原工商所)申领表格或登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网址:www.gzaic.gov.cn→广州工商百事通→工商业务清单→年度报告处下载,按要求填报后提交给属地市场监管所(原工商所)。




逾期未年报

信用很受伤

事不宜迟,赶紧年报吧!


来源:广州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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