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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

 東泰山人 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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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一句话:“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从唇角把这句话念出来的时候,阴沉了许久的天恰好放晴了。当下便觉得神奇,刚刚好的天气,刚刚好的词句,在同一个时间一起穿过了我的身体。
日子,是轻轻悠悠地过着,所以会觉得时间如同天空飘着的一片又一片的羽毛,各自按照既定的轨迹坠落,然后遗失。一些人,初识时,相见恨晚,相处后,如坐针毡。一些人,初见时,置若罔闻,相处后,情深意浓。
在感情里,最可贵的不是一见钟情,而是静水深流的陪伴与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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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徽因、梁思成
梁思成出身于名门望族,其父梁启超和林微因的父亲林长民是至交,有意促成梁思成和林徽因的婚姻。可是,当时的林徽因并没有喜欢上梁思成,更不言一见钟情,心海未起涟漪,故事却未完待续。
林徽因在建筑设计上自有天赋异禀,但工作中时常分神,梁思成则会默默地帮她画图纸。越是细枝末节的小事,越能触动最深的心弦,林徽因由此窥见了梁思成的气度与襟怀。
结婚之前,梁思成问林徽因,有一句话,我只问一次,以后都不会再问,为什么会是我,林徽因沉默了一会儿说,答案很长,我准备用一生的时间来回答你。
他们在加拿大渥太华的中国总领事馆举办了婚礼,之后不管是在沈阳和营造学社的九年,在美国学习的四年,还是在昆明和李庄逃难的八年,抑或1946年重回北平后的三年,他们都再未放开过彼此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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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所以当我张开双臂拥抱你的时候,你也会抱住我,紧紧环绕。抗战期间,梁思成驻守在贫穷的李庄,林徽因时刻相随。当时,梁思成的脊椎病很严重,必须穿上铁马甲才能坐直,依然笔耕不辍。身体状况也差强人意的林徽因,总是为梁思成的身体担忧,劝说未果,便与他携手投入到著述中去,两人每天几乎都要伏案工作到深夜。待到抗战胜利时,他们已写出了11万字的《中国建筑史》。
1954年秋天,在北京的一处四合院内,林徽因病入膏肓,每日咳嗽不停,梁思成坐在炉火前,将煤块一铲一铲地放进桶里,他铲得很吃力,却不让旁人帮忙。他说,这个炉子是林徽因的命,温度稍差点儿,她就会咳嗽不止,只有他自己才最明白什么温度最适合她。无论梁思成工作再忙,他都会按时回家给林徽因打针,他也从不让别人代替去做这件事,如此深情,如此体贴入微。1955年,林徽因还是离开了,梁思成亲自为她设计了墓碑,以作告别。
但是,颠沛流离的苦难与逝去终究没有湮没“一身诗意千寻瀑”,历经风雨,她和他仍是“万古人间四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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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钱钟书
1932年早春,在清华大学古月堂门口,有两个人一见倾心,一个觉得另一个眉宇间“蔚然而深秀”,满身浸润着儒雅气质,另一个被这一个“缬眼容光忆见初,蔷薇新瓣浸醍醐”的清新吸引。这便是杨绛和钱钟书的初识。两人一见如故,侃侃而谈。钱钟书急切澄清:“我没有订婚。”杨绛趁机解释:“我也没有男朋友。”
缘分来得突然,他们就这么走到了一起。1935年,杨绛陪钱钟书去英国牛津就读。初来乍到,一程山水一程风雨,生活习惯的差异,对故土的深刻眷恋,都让她不太适应。
一天早上,杨绛仍在睡梦中,平日里“拙手笨脚”的钱钟书偷偷起来在厨房做起了早餐,他煮了鸡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还调了醇香的红茶。之后,他叫醒杨绛,把一张用餐小桌支在床上,将早餐呈于案上。如此一幕,杨绛无比感动,微微一笑:“这是我吃过的最香的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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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钱钟书午睡,杨绛在一旁临贴,写了一会儿发困就睡着了。钱钟书醒来见她睡了,就饱醮浓墨,想给她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杨绛就醒了。因为脸庞吸墨,杨绛洗净墨痕,脸皮也快洗破了。这之后,钱钟书便不再恶作剧,只给杨绛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
一天,杨绛读到英国一位传记作家概括最理想的婚姻为:“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她把这段话念给钱钟书听,他当即回道:“我和他一样”,杨绛回答:“我也一样。”
后来,钱钟书曾用一句话,形容他与杨绛的爱情:“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这对文坛伉俪的爱情,不仅有新月如钩的浪漫,更时时生趣,处处有情,惺惺惜惺惺,彼此默契且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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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荷西
初识荷西时,三毛正在马德里读大学三年级,荷西是她学校附近就读的一名高中生。圣诞节晚上,荷西头顶一个法国帽,等在三毛宿舍楼下,准备赠予她节日礼物与祝福。那时三毛并未对比自己小几岁的荷西抱有什么想法,只是以姐姐的身份教训他不要逃课。
再次知晓荷西的消息是六年后,荷西托一个朋友捎来他的近照和一封信,照片上的荷西正在河里捉鱼,留着一脸大胡子,在阳光下绽开灿烂的笑。三毛并没有多大的触动,只是感觉荷西长大了。
一天,三毛接到一个好友的电话,说有要事请她去她家。她根本不记得这一天是荷西来看她的日子,三毛与女友外出的下午,荷西打了十多个长途电话却找不到她。黄昏三毛与朋友见面时,朋友只是叫她闭上眼等候。此时,她突然被人拦腰抱起,旋转,三毛一惊,睁眼后发现是荷西。她“开心得说不出话来,就任由这样的快乐变成旋涡将她围绕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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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曾在《大胡子与我》一文中这样写到:
结婚以前大胡子问过我一句很奇怪的话:“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我说:“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
“说来说去,你总想嫁有钱的。”
“也有例外的时候。”我叹了口气。
“如果跟我呢?”他很自然地问。
“那只要吃得饱的钱也算了。”
他思索了一下,又问:“你吃得多吗?”
我十分小心地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就这几句对话,我就成了大胡子荷西的太太。
婚后两人的相处,更倾向于知心朋友的模式,荷西是一名潜水工程师,刚开始工作地点离家远。每天一到下午两点半,三毛就会开三个小时的车去接荷西回家。后来,荷西工作变动,每周只能回家一次,三毛就将车与行李托运过去陪他。万水千山走遍,他们只是彼此的依靠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我们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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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不爱、愿与不愿、要与不要。热烈的乍见之欢常见且容易,漫长的久处不厌才难得。久处不厌的,往往是一直爱着自己、包容着自己的人,值得用一生去珍惜和回报。
一屋,两人,三餐,四季。余生,我愿意和你举案齐眉,窗外一程风雨一程雪,都有你陪我秉烛夜谈,把酒言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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