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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纵火案死者家属索赔1.3亿,受益的是整个社会!

 曾杰律师 2018-05-31

杭州保姆纵火案死者家属林生斌@老婆孩子在天堂,于5月21日提起生命权纠纷民事诉讼,被告涉及绿城物业公司,小区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家政公司和消防部门等。索赔数额共计1.3亿元,包括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律师称一大部分为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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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条人命,索赔1.3亿,笔者认为并不为过

本案的刑事诉讼已经于2018年5月17日二审开庭完毕,被告人涉嫌的罪名是放火罪、盗窃罪,其一审被判死刑,二审结果也将会在不久之后公布。

而本案除了有检察院系统主导的刑事追诉相关责任人的程序,本案的民事赔偿诉讼也随后开始。而本案死者家属林生斌提起的是生命权纠纷民事诉讼,起诉杭州9单位索赔1.3亿,涉及绿城物业公司、开发、施工、监理和消防部门等,其中大部分为精神损害赔偿。

1.4亿的赔偿,让责任人承担沉重代价,让整个社会避免更大的损失,合理

因此,1.4亿的赔偿,笔者认为并不为过,让相关的责任方付出沉重代价,从而换取整个社会对消防的安全的进一步重视,同时在法律的框架下明确各方的责任,形成有效的预防、追责机制,从个案推动法治和社会进步,避免更重的损失和悲剧,我认为该赔偿额有理有据。

同时,加大对精神损害的赔偿力度,也有利于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和人道主义法治的推行。

核心在于证据:

所以,该诉讼的核心在于,受害人家属林生斌的律师,能否提出切实的证据证明9个部门应该对此事件承担责任,比如消防、开发、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尽职尽责。

精神损害赔偿很有必要,但缺乏明确标准

而所谓的“精神损害赔偿”,大多数人在影视剧中见得比较多,但给人一种洋气之感。这是因为此前我国民事侵权纠纷,法官多会支持对物质上的损害进行赔偿,如受害人进行治疗的费用等,因为这种赔偿往往有明确的标准。

而精神损害赔偿则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可以参照,导致在现实的司法会见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并不会太高,而且往往呈现出一种诉求高,判决少的状态。当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精神损害的赔偿的力度也会加大,从而实现社会调整与抚慰功能,因为受害人家属在自己的非财产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无法确定其损害数额,此时通过精神损害赔偿要求侵害人进行赔偿,对其非财产性损失进行适当的调整,对于受害人而言也有所救济和帮助。其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因侵权行为使受害人精神遭受痛苦的时候,对其进行适当金钱上的补偿,也比较符合法律公平正义的精神。同时,在受害人家属的心理、生理、精神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其所造成的损失,往往无法可以直观的计算出,并且也是难以估量的,而精神损害赔偿恰好可以通过金钱的补偿以替代承担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的责任。

对此,我们拭目以待,笔者认为,该案件在民事诉讼的追究上,一定要将相关事实完全核实,有哪些人应该承担责任,哪些人不应该承担责任,都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这不仅仅是对林生斌单个家庭权利的维护,不仅仅是对单个案件的较真与追求,也希望通过此事件,让整个社会提高安全意识,防止更多的类似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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