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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报!合肥市教育局最近检查了这些学校!问题不少!

 合肥阳关三叠 2018-05-31


到校时间“早”

放学时间“迟”

上课节数“多”

违规补课、违规征订教辅材料

家庭作业多

学生学习压力大、负担重

……

你们家孩子是不是这样?



为提升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要求,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重等问题,今年4月,合肥市教育局委托国家统计局合肥市调查队对城区部分“热点初中”进行了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


昨日,教育局发布《2018年城区初中学校春季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报告》。通报情况如下↓↓↓


城区23所学校列入调查名单



瑶海区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

合肥市育英学校

合肥第三十八中学


庐阳区

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

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

庐阳中学

寿春中学


蜀山区

合肥市第五十中学东校

合肥市第五十中学西校

合肥市第五十中学南校

合肥市第五十中学新校

合肥市琥珀中学


包河区

合肥实验学校

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

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

阳光中学

南园学校


新站区

合肥市第六十三中学

168陶冲湖学校


经开区

合肥第六十八中学

合肥168玫瑰园学校


高新区

合肥市兴园学校

合肥市梦园中学



对7至9年级学生及家长

开展问卷调查


督查方案由合肥市教育局制定

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

督查通过对

城区23所学校7至9年级的学生和家长

进行问卷调查

(学生为现场问卷,家长为电话问卷)



问卷抽样以7-9各年级各班级学生数为总体

按照23所学校的

年级学生数10%、家长数1%的比例等距抽样

此次共对城区5041名学生或家长进行问卷

(其中,学生4544人,家长497人)

抽样学校数和学生数分别占

市区初中学校数(82所)和学生数(105196人)的

28%和4.8%

调查抽样覆盖面较广、样本量较大

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学生问卷采取委托第三方

不预先通知、无记名方式

直接进校入班现场调查,并要求校方回避

抽样方式科学,因此督查结果应较为客观



督查结果反映

多所学校存在不规范办学行为


01

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不严,作息时间安排不科学等现象。


02

存在违规补课,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现象。


03

存在日常考试不规范,家庭作业多、学生学习压力大、负担重等现象。


具体表现为:

在校活动时间长



《办学行为规范》要求“走读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初中不超过7小时”。


调查结果显示,普遍存在到校时间“早”、放学时间“迟”、上课节数“多”、在校时间“长”的现象。

71.5%的被调查者反映学校要求每天早晨到校时间在7:30以前,其中有14.0%的被调查者反映到校时间在7:00以前


56.3%的被调查者反映学校放学时间在17:30以后,其中有12.0%的调查者反映放学时间在18:30以后


81.5%的被调查者反映每周上课节数超过40节,其中有38.9%的被调查者反映每周上课节数超过45节


83.8%的被调查者反映每天在校时间超过7小时,其中有47.8%的被调查者反映每天在校时间超过8小时



完成家庭作业时间长



《办学行为规范》要求“初中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个半小时之内”。


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学校存在家庭作业“多”的现象。


49.7%的被调查者反映每天作业时间超过2.5小时,有16.0%的被调查者反映每天作业时间超过3.5小时


考试多频次高



《办学行为规范》要求“严格规范日常考试,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


调查结果显示,普遍存在考试“频繁”和违规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名次的现象。


88.4%的被调查者反映每月都有考试,其中数学占96.9%、英语占93.9%、语文占79.1%,物理占55.6%。


75.1%的被调查反映每周都有考试,其中数学占83.3%、英语占73.8%、语文占24.7%。


53.9%的被调查者反映学校公开发布学生考试成绩和名次



睡眠时间不足



《办学行为规范》要求“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


调查结果显示,普遍存在睡眠“少”的现象。


74.7%的被调查者反映每天睡眠时间不足8小时,其中有37.0%的被调查者反映每天睡眠时间不足7小时。只有25.0%的被调查者反映每天睡眠时间超过8小时


违规征订资料



《办学行为规范》要求“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调查发现,存在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要求等现象。


66.6%的被调查者反映征订了一套以上教辅材料,其中英语占81.8%,数学占79.4%,语文占69.3%。


29.9%的被调查者反映老师批改作业仅批“阅”或不批改、仅集体订正。


1.6%的家长反映老师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8.8%的被调查者反映参加了教师安排的课外辅导班


学生学习压力大


有4509名被调查者反映有学习压力,比例为99.2%,其中45.7%来自于自我要求、29.3%来自于同学之间的比较、17.9%来自于家长的要求、14.9%来自于学校和老师的要求。


学生在校时间

课业负担

考试频率

三大问题最突出

在校时间


1、在校时间超过7个小时。比例位列全市前三的三个区分别达94.4%、93.9%、91.7%。有五所学校的比例超过94%,分别高达100%、95.0%、94.5%、94.4%、94.0%,其中,有两个区各占了两所学校。


2、到校时间早于7:30。比例位列全市前三的三个区分别达96.2%、88.7%、83.8%。有五所学校的比例超过92%,分别达99.2%、95.5%、95.5%、93.6%、92.3%,其中,某区占了四所学校。


3、放学时间晚于17:30。比例位列全市前三的三个区分别达78.0%、70.3%、56%。有五所学校比例超过80%,分别高达97.8%、90.3%、89.3%、84.2%、81%。


综合分析,有三个区在校时间长的问题相比较而言较为突出,具体涉及四所中学。同时,这三个区分别又有88.1%、87.5%、75.4%的被调查者反映睡眠时间不足8小时,占比情况相对较高。



课业负担


1、每周上课节数超过40节。比例位列全市前三的三个区分别达96.4%、96.3%、96.2%。有五所学校比例超过95%,分别高达100%、97.5%、97.2%、96.8%、96.1%,其中,有两个区各占了两所学校。


2、每天作业时间超过1.5个小时。比例位列全市前三的三个区分别达95.5%、93.8%、93.3%。有五所学校比例较为突出,分别达97.4%、97.3%、95.9%、95.5%、94.9%,其中,有两个区各占了两所学校。


3、征订教辅材料超过1套。比例位列全市前三的三个区分别达93.1%、85.6%、81.2%。有五所学校比例超过95%,分别高达99.6%、98.8%、98.6%、96.4%、95.8%,其中,某区占了三所学校。


综合分析,有两个区课业负担重的问题反映较为突出,具体涉及两所中学。此外,有两所中学分别达22.5%、18.4%的被调查者反映参加了教师安排的课外辅导班。



考试频率


1、每周都有考试。比例位列全市前三的三个区分别达92.4%、92.2%、88.5%。有五所学校比例超过90%,分别达99.1%、95.0%、94.1%、92.1%、90.5%,其中,某区占了三所学校。


2、每月都有考试。比例位列全市前三的三个区分别达99.7%、99.4%、99.2%。有五所学校比例超过99%,分别高达100%、100%、99.8%、99.5%、99.5%,其中,有两个区各占了两所学校。


综合分析,有三个区考试频繁的问题反映最为突出,主要涉及三个区四所中学。此外,涉及两个区的三所中学分别有83.5%、77.8%、64.3%的被调查者反映学校或班级公开发布考试成绩和排名。



合肥市教育局在通报中表示

由于受调查学校数量的限制

反映的问题

在区域上可能存在一定的片面

但是反映少数学校的问题

应是客观存在的

希望各区教育主管部门认真分析

区域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会同相关学校制定针对性措施

对区域内学校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改


合肥市教育局在通报中

还明确了接下来的工作要求

↓↓↓

今年着力解决

课业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难题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书写合肥教育“奋进之笔”进取之年,是师德师风建设提升之年,必须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背教育方针、违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不正确、不规范做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要明确工作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职责。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做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加和调整课程课时,规范学生在校时间、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考试行为。


今年4月,市教育局与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签署了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书,要求各地各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控制作业数量,提高作业质量,规范考试行为。


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县(市)区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减负”工作监管力度,将“减负”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学校考评和校长绩效考核内容,要及时纠正义务教育各种不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区域内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办学秩序。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办学行为规范要求,切实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教学秩序。


落实“减负增效”行动

要全面督促学校落实课程计划,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转变教育理念,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减负”不是简单的让学生减少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更重要的是“减负增效”,使学生素质得到提高。“减负”目的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水平。


要建立学生作业量监控制度,对在校时间、作业量、考试量、休息和锻炼时间都要有非常细致的规定,严把作业质量关,不布置重复性作业。要有效遏制加班加点、频繁考试,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使中小学教育回归到素质教育的正常轨道上来,要改革评价制度,切实做好绿色质量评价检查结果和本次专项调查结果的应用,针对区域学校存在的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


要认真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的体育活动时间,认真上好音、体、美、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课程,组织好校园体育和文化艺术等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整治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严格落实国家、省和市等四个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严禁违规虚假宣传,欺骗和诱导受教育者及其家长;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在培训机构任教和参与管理,严禁组织与中小学生升学考试相关的等级考试及竞赛;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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