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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家 | 范仲淹的人生小目标:购买良田一千亩,兴盛范家一千年

 恶猪王520 2018-06-01


       以奠定千年家业为小事一桩的,唯有范仲淹。

范仲淹画像

       范仲淹有个铁粉叫苏东坡,苏东坡从8岁开始读范仲淹的文章,一读就是47年。终于,他有了一次给范仲淹文集作序的机会。

       苏东坡毫不掩饰地说,范仲淹的功德不必靠文章显耀,文章也不必靠作序而传颂。自己没敢推辞为范仲淹文集作序,主要就是想在范仲淹文集中能有个挂名。

       若论范仲淹的行政才能,他到泰州上任,重新修建的“捍海堰”横跨通、泰、楚三州,不仅使得当时人民的生活、耕种和产盐均有了保障,还在后世“捍患御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到苏州上任,开浚昆山、常熟间的“五河”,将积水导流太湖,注入于海。以“修围、浚河、置闸”为主的“治水经画”,不但获得时舆的赞扬,还泽被后世,自南宋一直至元、明的两浙职守,都依照这个模式去整治水患;他就任执政,才有了庆历新政。

       若论范仲淹的军事才能,则取缔按官职带兵旧制,改为根据敌情选择战将的应变战术;建立营田制,解决军需问题;构筑城寨、修葺城池、建烽火墩,形成以大顺城为中心、堡寨呼应的坚固战略体系;对沿边少数民族,诚心团结,慷慨优惠,严立赏罚公约,使其安心归宋;精选将帅,使西北军中涌现出狄青、种世衡等名将,又训练出一批强悍敢战的士兵,直到北宋末年,这支军队仍是宋朝的一支劲旅。西北边陲谣曰:“军中有一范,西贼闻之惊破胆” “小范老子胸有十万甲兵”!

       范仲淹另外一位铁粉,名叫元好问(就是写“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的那位),曾经这样全方位评价范仲淹:“在州县为能吏,在边境为名将,其才其量其忠,一身而备数器。在朝廷,则孔子之所谓大臣者,求之千百年间,概不一二见,非但为一代宗臣而已。”

       不过元好问还是漏了一条,范仲淹在家族则为门户基业。


       范仲淹之前,范家几乎没落到了底。

       范仲淹两岁丧父,母亲谢氏贫困无依,只得抱着两岁的范仲淹,改嫁淄州长山人朱文翰。范仲淹也改从其姓,取名朱说。

       直到22岁那年,范仲淹才得知家世。26岁时,范仲淹仍以“朱说”之名,中乙科第九十七名 ,被任为广德军司理参军,掌管讼狱、案件事宜,官居九品。39岁时,范仲淹在服母丧之后才终于认祖归宗。

       然而范仲淹之后,范家兴盛直至民国不曾断绝,九百年基业全根植在他一人身上。

       范仲淹60岁时,购买良田1000亩,称之为“义田”,作为范氏家族产业永久经营。

无论是当时,还是后世,多有人以为“义田”是慈善产业,以为范仲淹以此赡养范氏家族中的穷人。然而,范仲淹的想法不止于慈善,更在于教养、培育、发展、兴盛家族,而绝不仅仅是“扶贫”。

       范仲淹资助族人婚丧嫁娶的人生大事,且基本上男女平等,规定“嫁女,支钱三十贯,再嫁,二十贯;娶妇,支钱二十贯,再娶不支”。

       更重视的则是“义学”。其子范纯仁秉承父亲意愿,更修订了“义庄”规矩,大力支持义学。

       范氏义学重视师资。子弟中凡是品行、文品出众而充任教师的,只要有一个学生跟随学习就可以领米三石;满八人,领米四石;满十人,领米五石。实实在在体现教师价值。

       更重视教学,凡是子弟就学于义学,学费全免,另给生活费,真正实现不让一个孩子因为穷困而辍学。

       义学鼓励子弟勤学参加科举考试。凡是去参加科举考试的,领钱十贯,再次赴考的减半。但领钱不参加考试的,追缴。

       此后九百年,范氏义田始终不曾衰落,与范氏家族始终人才辈出关系至大。这些人才不独只善于经营,更是熟悉法律制度的行家里手。

       譬如:

       范仲淹之子范纯仁等制定了义庄规矩二十八条,并积极取得宋朝官府的支持,从而具有了政治上的保障。

       元代时,范士贵任义庄提管,拒绝苏州官吏违法缴税,使范氏义田始终保持税收优惠。

       其余范氏子孙对于义田的捐助,九百年来难以概述,直至清末宣统年间,范氏义田已有五千三百亩,运作良好。

       范家既有义田为物质基础,也有义学可资教养,还有范氏家规以及宗族祭祀,达成九百年来自治家族。

       范家此后九百年的兴盛始于何时?恐怕始于范仲淹断齑画粥之时。

       那时的范仲淹,用两升小米煮粥,隔夜粥凝固后,用刀切为四块,早晚各食两块,再切一些腌菜佐食。

       但兴盛并不起于贫困,而是起于读书。

范仲淹断齑画粥并不是为了省钱,而是为了读书。

       正如苏东坡所说,范仲淹“至用为将,擢为执政,考其平生所为,无出此书者”。

       所以爱读书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爱好法律的,都更善于治家理财。

编       辑:刘晓锐

见习编辑:龚晓晶


  伊晓婷

    《法律讲堂》文史版主讲人,上海开放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长期专注于中外法制史、婚姻家庭法制、劳动法领域理论与实践。曾获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中国远程和继续教育行业名师等殊荣。2016年荣获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最具传播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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