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位于广西南端,北部湾东北岸,东与广东省廉江市、博白县接壤,西与钦州相邻,南临北部湾。 合浦县境,秦朝属象郡地。 汉朝初,属南越国地;元鼎六年(前111年),汉武帝平定南越后,置合浦郡,郡治徐闻(今雷州境内),同时设合浦县,合浦县辖地为今合浦、浦北、北海、灵山、钦洲、博白、廉江、容县、北流以及邕宁、横县的一部分。 三国黄武七年(228年),划合浦县南境设官县;永安三年(260年),划合浦县西北部置昌平县(今横县)。 西晋太康元年(218年),划合浦县东北部设荡昌县(今容县);建武元年(317年)以后,又析合浦县地置新安县。 南北朝时期,合浦县先后为合浦郡治、越州州治、临漳郡治(502年废)。 隋朝时,合浦郡并入越州,后越州必称禄州,后禄州与合州(今雷州半岛)合并称合州,后合州改称合浦郡,郡治合浦县,辖11县,其中合浦县、龙苏县、封山县3个县在今合浦、浦北县境内。 唐朝时,先后析合浦县辖地置安昌县(638年并入合浦县)、高城县、大廉县、大都县、珠池县(638年并入合浦县);唐初合浦郡改称越州,后改称廉州,后复称合浦郡,后又改称廉州,辖合浦、封山、蔡龙、大廉4县,州治合浦县城; 五代南汉乾亨元年(971年),在今常乐圩附近设置常乐州,并划出合浦县部分辖地,新设博电、零绿、盐场3县为其辖地。 北宋开宝五年(972年),省封山、蔡龙、大廉3县并入合浦县;同年撤销常乐州,其所属博电、零绿、盐场3县合并置石康县(县城在今石康镇境内);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撤销合浦县,并入石康县;咸平元年(998年),复置合浦县。 元朝时,合浦县先后为廉州合浦郡、廉州路安抚司、廉州总管府驻地。 明朝洪武七年(1374年),撤销合浦县;洪武四十年(1381年),复置合浦县,合浦县城为廉州府驻地;成化七年(1471年),省石康县入合浦县。 清朝时,合浦县城为廉州府驻地,隶属广东行省。 建国后,合浦县先后隶属于广东省南路专区、广东省钦廉专区、广东省钦州专区。 1951年5月10日,划合浦县北海东镇、西镇、高德乡、涠洲乡,新设北海市。 1952年,合浦县改属广西省钦州专区;同年5月31日,析合浦县北部置浦北县。 1955年,钦州专区划归广东省,改称合浦专区,合浦县隶属广东省合浦专区。 1958年,撤合浦专区,合浦县改属广东省湛江专区,同时将北海市和浦北县并归合浦县。 1959年6月设北海镇(县级);1965年复设浦北县,同属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专区。 1970年,钦州专区改称钦州地区,合浦县属钦州地区。 1987年7月,合浦改隶北海市辖。 合浦县行政区域总面积2762平方千米,下辖13镇2乡,总人口107万人。 合浦是中国汉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之一,拥有众多汉代历史文化遗存,盛产珍珠、对虾、青蟹、甘蔗、蚕桑等农特产品,是“中国南珠之乡”。合浦县,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位于广西南端,北部湾东北岸,东与广东省廉江市、博白县接壤,西与钦州相邻,南临北部湾。 合浦县境,秦朝属象郡地。 汉朝初,属南越国地;元鼎六年(前111年),汉武帝平定南越后,置合浦郡,郡治徐闻(今雷州境内),同时设合浦县,合浦县辖地为今合浦、浦北、北海、灵山、钦洲、博白、廉江、容县、北流以及邕宁、横县的一部分。 三国黄武七年(228年),划合浦县南境设官县;永安三年(260年),划合浦县西北部置昌平县(今横县)。 西晋太康元年(218年),划合浦县东北部设荡昌县(今容县);建武元年(317年)以后,又析合浦县地置新安县。 南北朝时期,合浦县先后为合浦郡治、越州州治、临漳郡治(502年废)。 隋朝时,合浦郡并入越州,后越州必称禄州,后禄州与合州(今雷州半岛)合并称合州,后合州改称合浦郡,郡治合浦县,辖11县,其中合浦县、龙苏县、封山县3个县在今合浦、浦北县境内。 唐朝时,先后析合浦县辖地置安昌县(638年并入合浦县)、高城县、大廉县、大都县、珠池县(638年并入合浦县);唐初合浦郡改称越州,后改称廉州,后复称合浦郡,后又改称廉州,辖合浦、封山、蔡龙、大廉4县,州治合浦县城; 五代南汉乾亨元年(971年),在今常乐圩附近设置常乐州,并划出合浦县部分辖地,新设博电、零绿、盐场3县为其辖地。 北宋开宝五年(972年),省封山、蔡龙、大廉3县并入合浦县;同年撤销常乐州,其所属博电、零绿、盐场3县合并置石康县(县城在今石康镇境内);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撤销合浦县,并入石康县;咸平元年(998年),复置合浦县。 元朝时,合浦县先后为廉州合浦郡、廉州路安抚司、廉州总管府驻地。 明朝洪武七年(1374年),撤销合浦县;洪武四十年(1381年),复置合浦县,合浦县城为廉州府驻地;成化七年(1471年),省石康县入合浦县。 清朝时,合浦县城为廉州府驻地,隶属广东行省。 建国后,合浦县先后隶属于广东省南路专区、广东省钦廉专区、广东省钦州专区。 1951年5月10日,划合浦县北海东镇、西镇、高德乡、涠洲乡,新设北海市。 1952年,合浦县改属广西省钦州专区;同年5月31日,析合浦县北部置浦北县。 1955年,钦州专区划归广东省,改称合浦专区,合浦县隶属广东省合浦专区。 1958年,撤合浦专区,合浦县改属广东省湛江专区,同时将北海市和浦北县并归合浦县。 1959年6月设北海镇(县级);1965年复设浦北县,同属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专区。 1970年,钦州专区改称钦州地区,合浦县属钦州地区。 1987年7月,合浦改隶北海市辖。 合浦县行政区域总面积2762平方千米,下辖13镇2乡,总人口107万人。 合浦是中国汉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之一,拥有众多汉代历史文化遗存,盛产珍珠、对虾、青蟹、甘蔗、蚕桑等农特产品,是“中国南珠之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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