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概是一个镇纸石印章。印章必须要盖个章,才能看清楚细节。好在这几个字不怎么难认,只有一个字比较少见冷僻字形。我先用WORD做个镜像: 【印1】就是「咸可」二字。「咸」很好认,「可」的字形很冷僻,仅仅见于宋人编撰的古文字字书中,属于不怎么通行的【传抄古文】:也就是非标准小篆,来源宋代一些金石古物上的文字,可能是籀篆,可能是战国六国古文: 引自:傳抄古文字編(綫裝書局),中冊,頁478 「可」字形原始出处是宋人杜從古编的《集篆古文韵海》(卷3,页26): 《宛委別藏》十九册,清代抄本,1935年商務印書館依故宮博物院藏本影印。) 一些相似的篆刻「可」字: 可泉 可以长存: 【印2】就是人名「石定烈印」四个字,是小篆之缪篆,比较好认:虽然这个是一个私印,但是我们可以大胆猜一下,来看石头上的汉字:《恩制赐食于丽正殿书院宴赋得林字》就是张说写的一首应景马屁诗。 这两句诗两句是互文修辞,「东壁图书——西园翰墨」对举: 东壁图书府,西园翰墨林。
二十八星宿「斗牛女虚危室壁」中的「东壁宿」。「东壁」主天下文章,图书府就是皇家图书馆。
「东壁图书,西园翰墨」是文人雅士心目中理想的「高逼格」场所。那么这个印章上的「咸可」二字就很好解释了,张说是唐代十二家之首,外加「李、杜」,一共十四家。 明代「后七子」之一,与王世贞齐名的文人谢榛,在《四溟诗话》中曾言: 一日,因谈初唐盛唐十二家诗集,并李杜二家,孰可专为楷范?或云沈宋,或云李杜,或云王孟。 予默然久之,曰:历观十四家所作,咸可为法。 当选其诸集中之最佳者,录成一帙,熟读之以夺神气,歌咏之以求声调,玩味之以衰精华。得此三要,则造乎浑沦,不必塑谪仙而画少陵也。夫万物一我也,千古一心也,易驳而为纯,去浊而归清,使李杜诸公复起,孰以予为可教也。 印章上的「咸可」的意思,就是写诗要「力追唐人」,以「唐人为法」,只要是十四家任何一个,都可以为师,也就是「咸可为法」。「咸」就是全部的意思;「咸可」全部可以。明代的「前、后七子」是提倡「古文运动」的,他们的名言是:「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秦汉以后无文矣,大历以后书勿读。」(具体不多谈,可参考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 我只能凭上面的文字,推测到这个程度,再过多联想,也是无凭无据的胡说八道。 那么,刻这个这句诗的「任霞」是谁呢?「石定烈」又是谁呢?画家任伯年有个女儿任霞,也善于作画,但1920年就死了,而20世纪的「己巳年」是:1929-1989。所以,不可能是她。 印章材料是玉石还是什么石头,印章材质我也不懂,反正不像是好材质。 不过印章上几个字:【石定烈、咸可】处理得算中规中矩。 但是,从任霞刻写的那几个字的看,显示她很业余。 这枚镇纸印,没什么原始古朴的美感,相反,有些许粗糙低劣的气息。 特别是任霞刻的一句诗和落款那几个字,简直就是失败中的失败。 所以,这就是一个私印,「石定烈」是默默无闻的路人甲,任霞可能是广大的文艺女青年中的一个路人乙。(当然,不排除我孤陋寡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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