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刚参加了2009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第60届美国肝病研究学会(AASLD)年会在波士顿召开,参会代表共有7000余人,代表们在大会上热烈的讨论了各种肝病的临床及科研新进展。在欧美,他们的乙肝患者很少,大多数肝病患者都是丙肝,所以占的篇幅也比较多。参加完美国的AASLD,我想就我国的丙肝形势谈一谈,因为大家知道,丙肝虽然可以治愈,但是如果不治疗的话,进展及严重程度远大于乙肝。 丙肝是一种慢性进展性疾病,早期症状隐匿,患者很容易忽略。而医院普外科、血液科、消化科等诊出的丙肝病毒抗体阳性患者,也多因未能及时前往感染科或肝病科复查而漏诊。大多数被确诊的丙肝患者在就诊时就已经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癌,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 我国目前约有4000万名丙肝患者,人群感染率达3.2%,2008年报告的丙肝发病人数超过10万,比2006年增加了30.01%。因为丙肝所造成的疾病负担和死亡人数正在成倍增长。 公众对丙型肝炎的认知度低,这使得丙肝的就诊率仅有10%。仅有1%的人对丙肝的传播途径、预防措施等有正确的认识;76%的被访者对丙肝可治愈不了解;80%的被访者甚至错误地认为“接种疫苗可以预防丙肝。公众对丙肝的认知度如此之低,提高公众认知、加强院内转诊和复查,将大大提高丙肝就诊率,是保证和提高丙肝早期诊断的第一步。 丙肝在发展为肝硬化或肝癌之前,可有长达20年~30年的隐匿发展期,部分患者仅表现为疲劳。高危人群应定期进行检查。凡接受过输血、使用过非一次性注射器和未经严格消毒的牙科器械、内镜检查、血液透析、器官移植等,与丙肝患者共用过剃须刀、有过不洁性生活史、静脉注射毒品,或曾经有过文身等皮肤黏膜损伤的人群皆为丙肝高危人群。 丙肝是可以治愈的疾病,按照目前国际上丙肝治疗的金标准:聚乙二醇干扰素+利巴韦林,使用足够剂量治疗一年,丙肝的治愈率能达到七八成。其治疗方案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患者用药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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