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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阅读|无讼读书 | 《刑事辩护的艺术》

 芬芳家园阿芳 2018-06-05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联系无讼阅读小秘书(wusongyueduxms)

 

摘要:陈瑞华老师十年潜心力作,讲解中国式刑事辩护,刑辩如何展开,法官如何说服等,让刑辩的律师有尊严,让律师的刑辩有艺术!刑事辩护一直是法律领域中备受关注的内容。作者结合大量新的刑事案例展开,总结了律师界在刑事辩护实践中的智慧、经验、技巧和策略,提出了适合不同案件的刑事辩护的艺术,希望对推动中国刑事辩护的发展有所助益。


正文:


《刑事辩护的艺术》系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潜心力作,作者主要研究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在法学界具有广泛学术影响力。作者长期分析律师的辩护经验,进行总结、加工和提炼,使之成为符合中国律师特点的辩护艺术。翻开本书如同推开一扇窗户,了解现今刑事辩护状况,展望刑事辩护未来前景。年轻律师阅读此书,醍醐灌顶,受益匪浅;资深律师阅读此书,画龙点睛,频获启发。


作为一名刑事律师,阅读《刑事辩护的艺术》之前,从未想过“刑事”一词能与“艺术”二字相提并论。本书2018年5月出版,轰动法学界,一时洛阳纸贵。作者虽然将本书定位为“一部随笔性作品”,但是读完才发现满满的都是“干货”。


阅读本书体验感甚佳,犹如资深司机手把手教你开车,阅尽沿途风光美景的同时,路途之凶险也都了然于胸。作者的笔法打破了市面上某些带有强烈教科书色彩的刑事书籍。本书将理论与实务用“太极”揉合一起,颇有举重若轻之感,字里行间,都告诉你如何去“发力”。一笔一划,无不渗透作者的心血。


本书分三篇--上篇:刑事辩护的经验;中篇:刑事辩护的智慧;下篇:刑事辩护的趋势。最大的亮点在于作者将刑事辩护的相关理论总结为通俗易懂的形象化表述,诸如“刑事辩护的黄金救援期”“刑事辩护的前置化”“刑事辩护的庭后延伸”“专业化过程理论”“阶梯理论”“相似案例的援引”“战略威慑理论”“为权利而斗争”“政治问题法律化”等。触动我的点滴所感,写于此以抛砖引玉。


律师说话给谁听


有的律师以为,刑事辩护就是要说服对面的公诉人。曾有律师开庭后,洋洋得意地对被告人家属说:“你看我在法庭上的气场,公诉人被我说得没话说了。”可是,律师在法庭上不是要说服公诉人,事实上也不可能,因为双方的职业角色定位决定了这一切。律师是要说给法官听。


作者指出:“刑事辩护是一种说服法官的艺术。”我想起北宋欧阳修《卖油翁》,“乃取一葫芦置于地,以钱覆其口,徐以杓酌油沥之,自钱孔入,而钱不湿。”卖油翁这一潇洒、熟练动作,回想起来,画面感依然极具冲击力。我认为这已是行业最高标准,衡量的尺度正是艺术。试问,我们这些专职刑事律师,是否真正能够做到“无他,但手熟尔”,用自身专业技能说服法官呢?


大腕也得亲自阅


阅卷是辩护律师的基本功,也是律师了解案件情况、发现控方证据漏洞、形成辩护思路的必由之路。有的刑事案卷动辄几十本、上百本,需要科学阅卷,常见的阅卷方法有表格法、标注法和思维导图法等。


本文不谈阅卷的具体方法,只谈作者在本书中的观点,一言以蔽之:无论律师多大腕,也必须亲自阅卷。书中举例有位颇有名气的律师,从不阅卷,让助理阅卷后汇报观点就匆忙开庭。后果非常可怕,毕竟助理可能囿于实战经验欠缺,导致有些地方没有重视,甚至没有看出问题症结所在。刑事辩护涉及到被告人的人权、财产权,甚至生命权,如此草率,当然不可取。所以,某次庭审结束后,委托方直接要求这名律师退费。


什么是阶梯理论


在说服法院作出完全无罪裁决没有可能性的情况下,律师在论证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成立的前提下,还要论证被告人构成另一较轻的罪名,并说服法院作出较轻的刑事处罚。这样,律师就为法庭提供了一个“台阶”或者“阶梯”,从而提供了一种可替代的裁判方案。对于这种带有妥协性的辩护理念,我们可称之为“阶梯理论”。


我认为,阶梯理论是站在法官的视角来看问题。辩护人所提观点,法官即使内心予以赞许,基于相关因素考虑,又不能全部采纳。这种情况下,如果适时地、有理有据地向法庭提供一个“台阶”或者“阶梯”,比如将故意杀人辩护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很多案件都是可以做到的,而不是但凡接手案件就一味坚持无罪的辩护观点--当然,结合具体情况,有的案件坚持无罪。


相似案例的援引


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普遍对相关指导性案例予以前所未有的重视。特别是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上线,表明我国正在走向一条更加开放的法治之路。面对浩如烟海的裁判文书,刑事律师如何使用好这把利剑,成为一个现实而迫切的问题。


目前具有“参考”性质的指导性案例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此外,影响力较大的具有指导方向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刑事审判参考》,很多律师都会从中援引相关案例以论证辩护观点。那么,如何有效地引用呢?实践中有的律师从网上打印厚厚一堆案例提交给法官,也不考虑法官是否有时间翻阅。


作者首先指出,援引相似案例的辩护策略,主要适用于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而通常不适用于事实认定问题。其次,作者也指出律师界存在一种有待纠正的习惯,即过分重视某些结论性的法律规定或者观点,而不重视对裁判理由的关注。再次,举例一位律师在对相似案例遴选后,对裁判文书进行缩写作为附件提交。这一方法解决了许多律师的痛点,毕竟有的判决书很长,法官即使想采纳辩护律师的观点也得翻好久,而进行缩写则清晰明了,事半功倍。


最后,阅读本书,就像有人在你前行的道路上不断设置了明确的指示箭头,不致于迷失方向。这,正是我推荐的理由。

 

编辑/王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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