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妇女的贞操观念是比较淡薄的,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在官方的正史里,还是非常强调的,因为关乎社会风气好坏的问题,因此树立不少节妇的典型。但唐代人只是对肉体的贞操看得比较重,至于精神上的出轨,却成了一件风雅事。 因为关乎社会风气好坏的问题,唐代官方的正史里树立不少节妇的典型。第一个典型是一个叫做裴淑英的女子:为了守节,选择用割耳自残的方式来表明心志,不过却在保姆的阻拦下没有成功。当然了,也有割成的,比如《太平广记》就记载,唐朝卫敬瑜的妻子年纪十六岁时丈夫就死了,她割掉耳朵立誓,决不改嫁。 《全唐诗》收录一篇女诗人程长文的诗篇。从诗篇的内容可知,年少二八之时是个容颜极美的女子,出嫁之后,可能是夫君外出不归,一直独守空闺,有一个好色的登徒子居然手持白刃闯入其家,程长文宁死不从,以至于血溅罗衣,但在她的拼死反抗下,这个登徒子没有得逞。可能在挣扎的时候,防卫过当使得登徒子受伤的缘故,她居然被抓进了官府。在监狱之中,悲愤难抑的程长文写了这样一首长诗托狱卒转交给长官。 不过,唐代人要求的节妇的节,和后世还是不太一样的,只是对肉体的贞操看得比较重,至于精神上的出轨,好像还是一件风雅事。像唐诗里头,就有不少诗人和有夫之妇的酬唱文字,如唐诗三百首里的《节妇吟寄东平李司空师道》 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 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 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而到了明清时代,一个真正的节妇是连精神也不能出轨的。有位叫做瞿佑的诗人甚至将该诗改写成:“还君明珠恨君意,闭门自咎涕涟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