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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人都长点心吧!别人跟你借钱,微信转账记录,不是有效证据!

 支胜祥 2018-06-06

-------------------------- 正 文 --------------------------

微信转账记录能否作为有效证据吗?

香河县李先生:我借给朋友2万块钱,他说当时急用,我就用微信转账了,事后碍于面子也没补借款条。说好的几天就还,现在拖了快1年了,我还能要回我的钱吗?微信转账记录能否作为有效证据?

律师解答:微信转账记录能否作为证据,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您能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是否包含有利信息,需要有明确的借钱信息,借贷关系一目了然。如果聊天记录中,不仅包括微信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聊天记录,能够明确借贷关系的存在,那毫无疑问,这时的微信转账记录是让债务人还款的强有力的证据。仅有微信转账记录,无其他有利证据的话,就无法判断转账是出借还是还款。在此提醒大家,微信借款时将借贷关系说清楚,然后将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共同截屏,作为证据。也可以通过打电话时的手机录音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

离婚纠纷中,装修致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张女士:我和丈夫结婚时房屋是他的,但是装修是我出的钱。现在夫妻感情破裂想要离婚,房产该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虽然该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是如该房产升值是因为装修导致的,因装修而升值部分就不应认定为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也是实践中夫妻离婚时非购房一方容易忽略考虑的问题。如果装修费用是婚前非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非购房一方可就该装修而升值部分主张权利。

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担责吗?

王先生:我去年把旧车卖了,但是一直也没办过户,买方给钱我就把车给他了。现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因为我是登记车主,伤者就把我也起诉了。这种情况下我需要赔偿吗?

律师解答: 车辆属于动产,转移动产占有时为交付。车辆登记过户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并非物权法意义上的所有权转移,车辆买卖从交付时就已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已明确,即因车辆完成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王先生应诉时提供买卖协议及交付凭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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