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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可不是小广告,撕了要负法律责任

 诗意山水李砚宗 2018-06-06
法院公告可不是小广告,撕了要负法律责任

  “我忘了,不记得了,我经常撕贴在那儿的非法小广告……”昨天,一起“租赁场地不给租金”的执行案件中,一男子对金水法院张贴的“执行公告”撕毁后却拒不承认,即便是执行法官将当天的监控视频播放给他看时,他仍是这句话。最后,他被法院司法拘留15天。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闫淑鑫 文/图

  法院敦促执行公告多次被撕毁

  2010年,郑州一家医院将大门以南的一片场地租给了郑州市齐力物业公司。齐力物业公司在此建了一个综合市场,即万鼎商城。

  2013年6月,因齐力物业公司拖欠40多万元租金,多次讨要未果后,医院将其告上了法院。

  后经金水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然而,齐力物业公司并没有遵守协议。2014年2月10日,医院向金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该医院院长助理闵捷介绍,自2013年5月份以后,齐力物业公司就没有再向医院支付租金,现已欠了120多万元。

  齐力物业公司迟迟不交租金,也没有归还租赁场地的打算,对于法院的调解协议,一直都是逃避执行的态度。

  在这种情况下,金水区法院在其公司门口张贴了敦促执行公告。没想到,法院执行人员刚离开,执行公告就被人撕了,而且还不止撕了一回。

  撕了执行公告还说“忘了”

  “撕了好多次了,一直都找不到是谁撕的。今年7月份,我们不得已装了一个摄像头,发现是一个男的。”医院管理人员说。

  昨天上午,金水区法院执行人员再次来到万鼎商城,找到了撕毁敦促执行书的男子张某。张某今年50岁,自称是一公司负责人,而该公司和齐力物业公司也是租赁关系。

  张某矢口否认撕毁执行公告,执行人员调取了当日的监控视频。看了监控视频,张某先说“是我”,而后又不承认,“这么长时间了,我记不清了,忘了”。

  随后,张某又说:“这个执行公告贴在了俺公司门口,影响俺的生意。”

  据了解,张某撕毁执行公告的时间是今年7月23日。

  因张某态度恶劣,拒不承认自己的过错,昨天,金水区法院执行局以涉嫌毁损法律文书为由,给他开具了15天的司法拘留书。

  法官说法

  据金水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赵伟介绍,在金水区法院执行的案件中,撕毁执行公告占到总执行案件的1/5,“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法院张贴的布告、法律文书等,均不能随便撕毁,一旦撕毁被发现,就有可能被罚款、拘留;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还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线索提供 高方方 毛佳玲

原标题:法院公告可不是小广告撕了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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