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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今天,余杭区“独角兽十条”新政发布

 玉峰牛 2018-06-06

今天,中国(杭州)独角兽企业园奠基暨独角兽企业孵化园开园仪式在杭州未来科技城举行,余杭区同步出台“独角兽十条”新政,全力打造全国“独角兽”企业成长乐园。



中国(杭州)独角兽企业园奠基暨独角兽企业孵化园开园仪式现场


浙江省率先开园的独角兽园区

余杭区是全省乃至全国独角兽和准独角兽企业最全、最多的区(县、市)之一(已有钉钉、菜鸟、大搜车、同盾、草根网络5家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逾20家)。同时余杭区既是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又是全省创业创新高地,有沃土、有氛围、有生态,形成了全域创新发展格局;还拥有阿里巴巴这一独角兽企业的重要孵化平台,具有培育独角兽企业成长的良好条件,全国独角兽企业成长乐园的打造可谓水到渠成。

为进一步集聚培育更多独角兽企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余杭区提出了“打造全国独角兽企业成长乐园”的目标。开园仪式上,首批拟供地独角兽企业、拟入园独角兽培育企业分批与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管委会签订了相关协议。签约入驻独角兽企业园的有大搜车等4家独角兽企业;签约入驻独角兽孵化园的企业9家,其中包括上海爱乐奇、亿欧、金华几何科技等7家准独角兽企业,及独角兽专项基金企业2家。


“独角兽十条”精准助力

今年年初,余杭区曾出台“1+N10”产业政策,首度将“独角兽”纳入扶持政策中。有关部门在具体操作和调研中发现,独角兽企业在办公空间、融资渠道、人才需求等方面的需求最为强烈,于是今天余杭重磅出台了《关于加快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培育的若干政策意见》(简称“独角兽十条”)。


一、鼓励科研投入

对于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研发人员工资、研发装备以及经认定的研发服务外包等研发投入1亿元以下的,按20%给予补助;投入1亿元以上的,按2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亿元。对研发投入特别大的优质企业,实行“一事一议”。


二、鼓励营销推广

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对参展企业标摊的摊位费进行全额补助,一次展会最高补助5个标摊,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补助100万元。


建立“独角兽”企业联盟,支持企业围绕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品牌提升、产学研合作等举办各类高端论坛,按活动直接经费的5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可获补助100万元。


三、鼓励产品应用

支持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及研发技术服务的推广和试用。推荐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自主研发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优先列入政府招标采购和重点项目招标采购目录。


对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产业联盟等形式,带动区内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年累计配套产品采购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采购额的1%给予补助。


四、加强空间保障

打造“独角兽”产业园,健全“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接力式创新链条。


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租用的生产经营用房,3000平方米以内的给予三年房租全额补助(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2.5元/天),3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三年内每平方米1元/天补助,最高可获补助5000平方米;对于准独角兽培育企业租用的生产经营用房,给予三年内每平方米1元/天补助,最高可获补助2000平方米。


切实解决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的发展过渡空间,可以先租后售、分割转让等形式获得平台(国有公司)统一打造的园区空间,对购买的生产经营用房给予销售价格20%的补助。


独角兽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有项目用地需求的,经项目评审,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排工业(创新型)用地。


五、加强金融支持

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建立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区产业基金按20%比例配套外,所在地平台可另配套10%比例。


加大政府产业基金的支持力度,设立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让利性股权投资的专项通道,对单个企业投资额度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对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结合实际“一事一议”;在取得让利性投资后,同时还可申请区产业基金和区内国有企业同股同权的直接投资,全部投资股权比例总计不超过百分之二十,投资额度超现有规定的,可结合实际“一事一议”。


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需要贷款担保支持的,由余杭区政策性担保公司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提高担保额度至1000万元,降低担保费率至1%。


六、加强人才配套

保障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高端人才住房需求,提供可拎包入住的企业人才周转房,根据企业贡献大小进行分配,专项用于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高端人才租住。


加强对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高端人才的配套服务,对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积极帮助协调;对有子女就学需求的,通过“一对一”对接,精准服务,优先安排入学;主动上门服务,办理人才落户手续;对通过小汽车车牌竞价获得车牌的,给予每辆车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给予办理余杭市民卡,保障享受就医挂号、公交出行、公园旅游等杭州户籍人员待遇。


七、实行贡献奖励

对企业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实施贡献奖励,对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分别按个人所得税区级留存部分的70%、60%补助给企业,由企业自主专项用于高端人才的住房、交通、教育等支出。


对年销售额4亿元以上的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批发零售行业除外),按年销售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可获补助2000万元。


对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引进国内外优秀专利的,通过知识产权平台发生技术转移转化,对经平台鉴定发生的专利购买费用给予30%的补助,最高可获补助500万元。


八、保护知识产权

加大对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行专利维权补助,对其在国内外发生因专利维权而产生费用的,按实际发生维权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维权最高可获补助100万元,当年度企业发生维权费用最高可获补助500万元。


九、建立评审机制

建立评审机制,成立独角兽、准独角兽、准独角兽培育企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由常务副区长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在“独角兽”企业评审认定上开通绿色通道,每季度征集独角兽、准独角兽、准独角兽培育企业并及时纳入培育名单。对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在投资审批、政策申报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


实施独角兽、准独角兽、准独角兽培育企业更新机制,每季度发布独角兽、准独角兽、准独角兽培育企业名单,对独角兽、准独角兽、准独角兽培育企业出现上市、迁出余杭、被并购重组、估值下降等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情况进行发布,停止享受本政策。


十、精准服务企业

加强政府服务保障,实行“一对一”服务专员制,由主要涉经部门领导“一对一”联系一家独角兽、准独角兽或准独角兽培育企业,加强沟通协调,针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资本、人才、技术等各方面的需求及遇到的各项难题,提供点对点的精准服务,帮助企业破解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资料/余杭发布

编辑/顾敏杰

版式/顾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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