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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缘何不幸福,只因未读林语堂

 老骆驼4753 2018-06-07


来源:“美物计”(ID:huanqiukanke)


“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里安装着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等管子,有一个中国的厨子,有一个日本的老婆,还有一个法国的情人。”


谈到理想生活时,很多人都会想到林语堂这句话。


而说到民国最令人羡慕的大师,林语堂也都是高居榜单前几的。他学贯中西、著作等身,是在全世界享有最高知名度的五个人华人之一(老子、孔子、毛泽东、李小龙,林语堂);他有一个极为贤良又厨艺超绝的妻子,过着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日子;他不负文人的称谓,又没有文人的清高,成为文人致富的典型,被称为“活得最快乐、通透的那一个”,功成名就,静享天伦,然后于81岁安然终老。


但是,真有人天生圆满吗?不过是在得意与失意中学会了认真生活。



1


一个快乐的孩童时期,

充满爱的家庭和美丽的自然环境便够了。


1895年,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难堪的年份。清政府在中日甲午战争中战败,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签订,台湾被割让给日本。而与台湾隔海相望的福建却在这场风云变幻中显得偏安一隅了。位于福建彰州平和县的坂仔更保持着一派安宁。这一年10月10日,林语堂便出生在这里——这个四面青山环绕、花果月月应市的地方。“当你生在那些山间,你心里不知不觉评判什么都以山为标准,都以你平日看惯的山峰为标准。于是,你当然觉得摩天大楼都可笑,都细小得微不足道。……人、商业、政治、金钱等等,无不如此。 ”


他的家庭虽是清贫却充满了快乐,父亲是个自学成才、幽默风趣的牧师,母亲是个传统的贤妻良母,家里有共同的活动——每晚轮流读《圣经》;还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每个人都要“友好和善”。父亲有时会教些诗、古文及普通的对子,有时还会说些笑话。有一个他一直记得特别清,说是有个传教士在讲道,发现男人们在打盹,女人们在聊天,就极有礼貌地弯身向教众们建议说:“诸位姐妹如果说话的声音不这么大,这边的弟兄们可以睡得安稳一点儿了。” 正是在欢声笑语中,在兼具简朴与灵性的自然中,林语堂度过人生最初的数十年快乐时光,并获得一生用之不竭的精神力量。



2


做个好人,

做个有用的人,

做个有名气的人。


1912年,17岁的林语堂考上了上海的圣约翰大学。临去报到之际,正巧是他二姐出嫁的时候,因为家中孩子多,大他五岁的二姐一直扮演着如同他“母亲”般的角色。按理说,双喜临门的他该有喜色,但他一点都开心不起来:二姐是一个渴望念大学的女孩子,但清贫的家境实在供养不了太多人读书。父亲虽是个充满理想主义色彩的牧师,但仍逃不掉一个出身旧社会的中国人的固有观念:男孩子是要出人头地的,女孩子终是要嫁人的。就这样,二姐最后还是答应了父母安排的婚姻。


出嫁前一天,二姐将他拉到僻静处,从衣服里掏出四角钱,她抹了抹眼泪,勉强挤出一丝微笑说:和乐,我们很穷,姐姐不能多给你了,你要好好念书,不要糟塌了这个好机会。要做个好人、做个有用的人、做个有名气的人,这是姐姐对你的希望。“和乐”是他最初的名字,他的大学不只为自己而上,他的人生背后,有他最爱之人的付出和期望。


更让他终生难以忘怀的是:第二年他回到故乡时,二姐因突发性的瘟疫亡故,那时的她已经有八个月的身孕。此后,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什么年龄,只要提起二姐,林语堂都激动得热泪盈眶。他说:“我年少时所流的眼泪,都是为她流的。 二姐说的那些话,也永远刻在了心上。



3


把婚姻当饭吃,

把爱情当点心吃


张爱玲曾说:“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在林语堂的生命中,也有两个不得不提的女人:陈锦端和廖翠凤。不同的是,陈锦端或许是朱砂痣,廖翠凤却绝不是饭粘子。林语堂与陈锦端相识于圣约翰大学时期,陈锦端是隔壁圣玛丽女校的学生与同窗好友的妹妹。青春浪漫的年纪,一个博学多才,英俊有名声;一个气质优雅,貌美又大方,双双坠入爱河再自然不过。可惜的是:相爱却未必能在一起。陈锦端出身于厦门巨富之家,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最终等来了棒打鸳鸯。得知爱情无望的林语堂,顿觉心被戳了个窟窿“我回家时,面带凄苦状。夜静更深,母亲手提灯笼到我屋里,问我心里有什么事如此难过,我立刻哭得瘫软下来,哭得好可怜”。



后来,觉得内心有愧的陈父,便设法把自己开钱庄的邻居家的二小姐廖翠凤撮合给林语堂。林语堂兴致缺缺,林家父母却觉得这是段极好的姻缘,再加上大姐瑞珠曾和廖翠凤同过学,知道这是个贤惠的姑娘。于是很快两家就安排了二人的正式见面,而在这之前,廖翠凤其实也早已暗自许了芳心。再后,二人订亲,四年后结婚。


起初,他认命般地觉得他是从父母之命,娶妻娶贤;后来,当他再回想才发现,他是为她一句话而感动。廖夫人当初其实是不看好这门亲事的,心疼女儿的母亲对廖翠凤说:“语堂是个牧师的儿子,家里没有钱。”廖翠凤却很干脆又很坚定地回答:“穷有什么关系?”一个富家姑娘,不怕跟你受穷受累,满腔心意只为你,你还有什么可推托?除了娶她,努力让她过上好生活,你将无以为报。



4


婚姻就像穿鞋,

穿的日子久了,自然就合脚了。


结婚时,林语堂做了件令人瞠目的事。他将婚书烧了,他给的解释是:“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虽然这是他一辈子不离弃的誓言,但又有哪个女人敢这样赌呢?毕竟那是个解放个性、追求真爱的年代,可廖翠凤还是赌了。


结婚后,二人从中国到美国到欧洲,再回中国再旅居美国…...一直到晚年定居台湾,几无分离。她为他换着花样做饭、为他生女、为他维护人际关系、为他精打细算、支撑着他或成功或失败的创业与发明……家宅之内,他从不必忧心;工作之事,她也从不插手。她永远记得,那年波士顿的冬天很冷,她的盲肠炎又犯了,不得不住院。为了省钱治病,林语堂靠着一盒麦片撑了一个星期,直到胡适汇来1000美元。当她出院时已到第二年二月,地上是刚下的雪,很滑,林语堂不知从哪弄了辆雪橇,一步步拉着她回家。他也不会忘记,因为美国消费太高,他们后来到一战刚结束的欧洲一边打工一边上学,在废弃的战场上,一个钱庄长大的姑娘,竟捡起了旧靴子穿。



那些共过的患难,那些彼此相守的每一天每一夜,最终成了他们一生的骄傲,他曾得意地说:“我把一个老式的婚姻变成了美好的爱情。”至于怎么做个好丈夫,他还写了两条标准:一、太太喜欢的时候,你要跟着她喜欢,可是太太生气的时候,你不要跟着她生气。二、少说一句,比多说一句好,有一个人不说,那就更好了。实是金玉良言。


结婚五十周年纪念时,林语堂送给廖翠凤一个勋章,上面刻了 James Whitcomb Riley的那首《老情人》:


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林语堂译)


“我们现代人的毛病是把爱情当饭吃,把婚姻当点心吃,用爱情的方式过婚姻,没有不失败的……把婚姻当饭吃,把爱情当点心吃,那就好了。”其实,生活的道理人人都懂,然而懂得又能做到的人,却是太少。



5



一个人彻悟的程度,

恰等于他所受痛苦的深度。


留学归国后的林语堂任教于北大外文系,同时兼任北京女子师范大学讲师,后来还被推举为该校的教务长。但满腹豪情准备大干一场的他,很快就见识到了现实的残酷性。鲁迅先生那篇著名《记念刘和珍君》,于今日我们可能是愤慨,于林语堂却是亲历。刘和珍请假是他批的,刘和珍的遗体也是通知他去领的,活生生的人就那样在他面前倒下。痛心、谴责、抨击,到最后依然是无力改变点什么,自己还上了暗杀名单。


后排(中)林语堂


为逃离险境,他回到故乡福建,在厦门大学做了文科主任。然而文人从政,本多是一时义气,遇着钩心斗角、尔虞我诈,多大的学问也得败下阵来,没多久,他再次落荒而逃。


随后,他又辗转到了武汉追随陈友仁,因为陈曾从英国手里收回汉口租界,令他很是崇拜;更因为当时北伐进行得如火如荼,让他“满以为中国的新日子已经曙现”,结果看到的却是“更浑浊的泥潭”。


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及思想的人;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及行动的人。”而他的本性,只适合做一个食草动物。也就是从这时起,林语堂与政治绝缘,决心做一个纯粹的文人,“纵令这尘世是一个黑暗的地牢,但我们总得尽力使生活美满”。


6


幽默是一种人生态度。


1927年开始,语堂开始倡导“幽默”,办了《论语》《人间世》等刊物 。他认为:“无论哪一国的文化、生活、文学、思想,是用得着近情的幽默滋润的。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文化必日趋腐朽、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他的睿智机变,也往往都是用通俗幽默的方式表现出来。


有次,林氏宗亲会邀请林语堂宣讲下林氏祖先的光荣事迹,按理说这种事情实在有些吃力不讨好:不说吧,同宗会失望;硬凑吧,又有失学人风范。但对于林语堂却不成问题,只见他不慌不忙,娓娓道来:“我们姓林的始祖,据说是商朝的比干,这在《封神榜》里提到过……英勇无敌的林氏祖先,有《水浒传》里的林冲……我们姓林的旅行家、航海家有《镜花缘》里的林之洋……诗人、才女有《红楼梦》里的林黛玉……另外还有美国大总统林肯……独自驾机飞跃大西洋的林白……我们林氏家族可以说是人才辈出、光宗耀祖啊!”




宗亲们听后,一阵叫好。不过只要仔细看便知,提到的这些人物大多是文学作品中虚构的人物,甚至还有八杆子打不着的美国人。通过这种幽默的处理,不仅完美避免了上面的问题,还展现出了世风务虚荣与好夸饰的一面。


大部分人应该都遇到过这么个情况:参加某个典礼或是会议,有一个或多个演讲人总是说个不停,还不在重点,一直念到你晕晕欲睡或饥肠辘辘。林语堂也遇到过这种情况。在一所学校的毕业典礼中,作为演讲人的他因为前面人太能说,到了正午才得以上台。当时学生们也早已不耐烦,上台后的林语堂,第一句就是:“绅士的演讲,应当像女孩子穿的裙子一样,愈短愈好。”此言一出,全场哄堂大笑,学生们精神为之一振。林语堂的这句话也成了演讲界知名度极高的名言,至今不衰。


而林语堂之所以被称为“幽默大师”,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林语堂之前,汉语中是没有“幽默”这个词的。他是第一个将“humour”翻译成“幽默”的人,“幽”有深远的意味,“默”是会心的微妙状态。不同于自古常用的诙谐、滑稽、有种谐趣的感觉,却又不致粗鄙。而纵观历史上有幽默感的人,或是用近来常说的有着有趣灵魂的人,无不拥有自由独立的思想,“幽默是人类心灵舒展的花朵,它是心灵的放纵或者放纵的心灵。唯有放纵的心灵,才能静观万事万物而不为环境所囿”。



7


人必有痴,

而后有成。


林语堂标志性的形象中,都会有一个烟斗存在。“饭后一支烟,快活似神仙。”也是他说的,成为了瘾君子们常挂嘴边的名言。跟所有挣扎在吸烟与戒烟之间的人一样,林语堂也发过宏愿:立志戒烟。还划分了生理上的奋斗、魂灵上的战斗两期,结果得出的结论是:能戒掉的都谈不上真爱。他还拿出张岱的名言力证自己的观点:“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正是自己有癖好,有弱点,才称上是个可信任的、真诚的人。虽然吸烟有害健康,我们绝不提倡,但林语堂为癖成痴的行事作风,却实在到可爱可敬。



因为家庭原因,林语从小上的就是教会学校

,教会学校教的又都是《圣经》、英语、地理、科学之类完全西式的教育,以致中文弄得仅仅半通。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无遗憾地说道:“使巴勒斯坦的古都耶利哥城陷落的约书亚将军的号角我都知道,我却不知道孟姜女的眼泪冲倒了一段万里长城。而我身为大学毕业生,还算是中国的知识分子,实在惭愧。”认识到问题后,他就大量阅读中国传统书籍,有时间就到以卖旧书出名的琉璃厂找书、读书、与书商谈书。也正是靠着这种痴性,他逐渐补足了国学上的不足,最终学贯中西。当他后来用英文写作,向世界介绍中国时才能如此得心应手。《吾国与吾民》《生活的艺术》《京华烟云》《风声鹤唳》《朱门》……他的笔写出了中国文化的精髓,他的作品让西方东亚研究精准且快速地找到了囊括泛亚洲的儒法人格


他的人生履历中,还有一个身份就是:中文打字机发明家。是不是很诧异?因为早期中文打字机实在笨拙,他很早就立志一定要发明出一个人人可用的打字机。1931年时,他曾到国外出差,花了随身带的所有钱,最后只带了个不完整的模型回来。1946年,出版了多部畅销书,在美国活得顺风顺水的他再次开启梦想并拿出所有身家,为了不让专利落在外国人手里,他就拿出当年的设计图自己摸索。每天五六点就起床,排字、拆字、画图、跑唐人街找人做模具……不仅花了一年多时间,还负债累累,直到成功制作出一分钟可打50个字的“明快打字机”。



林语堂毕生追求这些理想,自谓是“现实主义的理想家”。讲究速成、追求实用的现代人或许难以理解,但谁也不能否认正是这份痴性成就了林语堂。“一点痴性,人人都有,或痴于一个女人、或痴于太空学、或痴于钓鱼。痴表示对一件事的专一,痴使人废寝忘食,人必有痴,而后有成。”


8


我们虽然知道生命有限,

仍能决心明智地、诚实地生活。


1966年6月,旅美三十年的林语堂回台湾定居。最后的十年,他以含饴弄孙为乐,还编了部《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词典编完时,他兴奋地嚷嚷:“我工作完毕了!从此我可以休息了!” 可到了八十岁,他又动笔写了《八十自序》。1976年3月22日,林语堂病逝,享年八十一岁。



去世前,他还给自己的作品精摘写过序言——“我喜欢中国以前一位作家说过的话:‘古人没有被迫说话,但他们心血来潮时,要说什么就说什么;有时谈论重大的事件,有时抒发自己的感想。说完话,就走。’我也是这样,我的笔写出我胸中的话。我的话说完了,我就要告辞 。” 


林语堂又说:“一般人不能领略这个尘世生活的乐趣,那是因为他们不深爱人生,把生活弄得平凡、刻板而无聊。”所以,他深懂生命的可贵,愿以幸福将其填充。


对家人感恩,对婚姻用心经营;对理想和事业带着真性和痴性;保持一颗童心,带着几分幽默;在有所为与有所不为中懂得取舍。为着这份幸福,他写道:“人生幸福,无非四件事:一是睡在自家床上,二是吃父母做的饭菜,三是听爱人讲情话,四是跟孩子做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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