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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如何创意营销的”引爆点”法则。

 政博 2018-06-08

1、当真实的情境我们无法理解的时候,我们就倾向于编造出我们自己能够理解到到的一种解释。为了使整个事件更为通畅,就“与该解释相矛盾的细节就被删掉了,还对某些细节进行了渲染从而使之能够符合新的主题,而且整个事件本身,都被编造的完全可以纳入我们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世界”。

引爆点需要三要素,一个很有粘性的人(载体),一个很有可信度易于传播的事件/故事,还有一个能够将这个故事传播开来的群体。譬如互联网本质上是传播信息。网红,发自己的状态,一帮粉丝转,这三个要素就告成引爆点。只要这个状态够好够劲爆够有吸引力,只要这个网红足够红,只要他/她粉丝基数足够大,满足这三点肯定火。

当然很恶心被传播也是一种传播。情况虽然相反但是效果都是到达。

 

2、旅游的营销也可以学习引爆点的三个法则。前几天我批评了xx去哪儿系列,奔跑吧兄弟等(非恶意)。我们今天看看他为何可以营销成功,显然用引爆点三个法则就会产生一个样本分析。明星,带着孩子去景区,明星有一大堆铁粉或者电视台有很高的收视率。这就是引爆点法则。

譬如说某种很好很高级的酒在公众平台通过这种方式来售卖,也会起到很好的作用和效果。这种法则在本质上其实解决了一个信用成本问题。也就是通常情况下我们必须得借助一个红火的人或者一个红火的产品。

在产品不够火爆的时候我们就学习组建这样的模型来一点点的让这个火起来。火起来都是因为受到某个群体的感染和带动。当积蓄到足够的势能的时候就被推着走,去迭代产品和提升服务了。不过要是选择引爆产品的话,前提一定要产品足够好,不然刚开始取得传播效果,但在后来可能就会一点点损耗自己的信用。

 

3、在互联网世代借助引爆点法则,小企业可以快速提升知名度,只要有足够传播技术和手段,用好了引爆点法则,一定能够事半功倍。

不管你是景区,农场,民宿,风景区,产业园,都尝试一下引爆点法则吧。在商业上,商业就是战场,我们就得以少胜多,出奇制胜。

 

用用引爆点法则吧,没准儿大收获!


本文是《不是东风压倒西风》第二篇。本专辑主要系社会现象,读书,电影,生活琐事以及一些短批评。中国最好的创意营销在战国时候就很牛了。实际上是在《战国策》的司寇布为周最谓周君。这一篇主要是西方营销的借鉴,指出可以用在旅游营销的几个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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