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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四岸”暂缓开发建设通知属实

 支胜祥 2018-06-10

法制网消息,《法制日报》记者从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证实:网上广泛流传的名为渝建【2018】254号文件《关于暂缓主城区“两江四岸”地区开发建设活动的通知》确系重庆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四部门联合发布。

文件指出,“两江四岸”指长江上起九龙坡西彭镇,下至江北区五宝镇;嘉陵江上起北碚城区,下至渝中区朝天门的区域,河道中心线长约180公里,两侧岸线长约394公里。

这部分区域除应急、抢险、公益工程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港口码头工程等工程均将暂缓开发建设,并对尚未供应土地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及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提出了具体施行办法。

那么,重庆四部门在此时联合发布通知暂缓主城区“两江四岸”地区开发建设活动,对于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意味着什么?传递出重庆市政府接下来一种怎样的发展理念呢?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采访到了环境资源法领域研究学者、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辉。

“暂缓主城区“两江四岸”地区开发建设活动是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长江大保护战略导向的针对性、适用性举措。”杜辉说。

杜辉表示,从功能空间维度来看,两江四岸是城市发展和流域保护的过渡地带,链接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两个任务,因此它既承载着城市发展配套的服务功能,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区域。岸线资源的无序利用和过度开发既对环境生态安全造成较大隐患,也影响城市形象和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

“暂缓开发意味着要为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划定边界红线,进一步拓展岸线资源的生态服务功能,增强政府通过岸线资源供给生态服务产品和功能的能力。”杜辉说,重庆市要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就必须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以及两江的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具体情况,探索经济社会与生态协同发展的新机制。

“暂缓开发建设就是要为这种新机制摸清情况、发现问题、寻找症结。”杜辉认为。接下来,还需要进一步借助于两江四岸的辐射功能来划定重庆主城生态功能圈的骨架,描述整体与局部之间的网络关系,进而通过地方性立法的方式构建系统的长江岸线开发保护规范体系,明确开发保护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提升岸线资源规制的法律效力等级,发挥其协调性、管制性、统合性的规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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