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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失信,将会殃及子女?

 三教九流369等 2018-06-13

前不久山东省昌乐二中的《招生简章》中“报名考生家长必须无失信记录”,在网络上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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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山东省昌乐二中2018年高中招生简章部分内容

  有的网友认为“孩子是无辜的,祸不及妻儿”;也有人认为“选拔人才,应德行为先”、“不能一边欠债不还,一边自己高消费”……虽说网上莫衷一是,但如今家长征信与孩子上学挂钩的例子已然给家长们拉响了警报!在各行各业中,可以说会计们是很容易产生信用记录不良的那一类人。而这显然和近年来日益完善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有着莫大的关系!

  企业失信殃及会计不无可能,切不可越雷池

  随着“税收黑名单”制度的出台,涉事当事人可以说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因为一旦入了“税收黑名单“,首先面临的很可能就是联合惩戒!对此,不少会计认为这针对的仅仅是企业,然而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殊不知,企业的失信往往会牵扯到会计!《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年版)》(发改财金[2016]2798号)明确,联合惩戒对象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惩戒的对象为当事人本人;当事人为企业的,惩戒的对象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当事人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惩戒的对象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当事人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惩戒的对象为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可以说,企业一旦有问题,相关会计人员往往难辞其咎。

  如今随着失信惩戒制度的日益完善,各种打击措施更是在进一步落到实处。如就在6月1日,“信用中国”网站还公示了首批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名单,共包含169人,光国家税务总局就提供了21人,而这里面主要是和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等情况有关,这些事情往往是会计工作的一部分,涉事会计如何能脱得了干系?

  “黑名单”制度加身,一不小心成失信会计

  此外,除了企业失信会殃及会计,会计自身也很容易步入“失信大军”,而这也是近年来,国家对会计人自身的约束愈加严苛的结果!早在2016年,财政部就在印发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表示,要建立会计诚信档案和会计“黑名单”制度。而2018年4月中旬,《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已然出台,并明确指出该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会计行业进一步提高诚信水平。

  根据财会[2018]9号,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都会被作为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列入“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除了全国性的管理办法,全国各地也有一些地方性办法出台,如浙江义乌出台了《义乌市会计执业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对会计人员的14种违法违规行为和代理记账机构的6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分。

  可以说,会计的工作充满了风险,一不小心就违了法,失了信,进入“黑名单”!这就要求会计们在执业生涯中,要严格依据相关会计、税法规定做账、报税,万不能顶风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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