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时间 | 周一至周五9:30-11:30 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类型 | 下单时段 | 期初价格执行参考(具体以交易员建仓 成本为准) |
交易指令接受时间 | 9:30-11:30 | 卖方按 14:30-14:57 均价成交 |
11:30-24:00 | 卖方按下个交易日11:00-11:30 均价成交 |
期初价格执行时段内,如果交易指令对应标的资产处于涨跌停状态,卖方无 法成交 |
名义本金 | 名义本金 20 万-200 万,万的整数倍;(最少不低于20 万,最多不超过 200 万) |
标的范围 | 沪深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 ST 股、*ST 股,次新股、停牌股等以及券商不支 持的股票和无法交易的高风险股票); 流通市值10亿以下的不接 |
合约期限 | 一周/两周/一个月 |
执行价格 | 类型 | 期末执行价格标准 |
提前行权 | 当日 9:30 -11:30 发起行权指令卖 方 按 当 日 14:30 -14:57 均 价 成交 当日 11:30 -24:00 发起行权指令, 卖方按下个交易日 11:00 - 11 :30 均价成交 |
到期行权 | 成交均价 |
期末价格执行时段内,如果交易指令对应标的资产处于涨跌停状态,按涨跌 停价格执行 |
涨停板 | 若连续三个交易日标的收盘价格为涨停价格(不包括标的全天保持涨停情 况),卖方按照第三个涨停日收盘价结算;若发生连续二个交易日标的价格全天保持在涨停价格,卖方按第二个一字板交易日的收盘价结算 |
除权,除息 | 分配现金红利 | 调整后期初价格=调整前期初价 格*(除息前一交易日标的资产的收盘价-每股标的资产现金分红) /除息前一交易日标的资产的收盘价 |
送股 | 调整后股票股数=调整前股票股 |
转股 | 数*(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调整后期初价格=调整前期初价格/(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
分配股票股息 |
配股 | 不做处理 |
停牌,复牌 | 类型 | 处理方式 |
合约期内复牌 | 正常行权 |
合约期内未复牌 | 顺延,支付资金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