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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获批设立龙华区和坪山区 市辖行政区增至8个

 黄恩的图书馆 2018-06-14

[摘要]自2007年起,深圳陆续成立了光明、坪山、龙华和大鹏4个新区,如今,龙华新区和坪山新区正式成为龙华区和坪山区。

  (2016年12月)11日,深圳多个政务微博发布消息称,日前,国务院批复广东省政府,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华区和坪山区。这也是近十年来,深圳行政区域的又一重大调整:自2007年起,深圳陆续成立了光明、坪山、龙华和大鹏4个新区,如今,龙华新区和坪山新区正式成为龙华区和坪山区。

  6市辖行政区增至8个

  此前,深圳市共设6个市辖行政区和4个新区,即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隶属宝安行政区)、龙华新区(隶属宝安行政区)、坪山新区(隶属龙岗行政区)、大鹏新区(隶属龙岗行政区)。

  所谓“新区”,即通俗意义上的功能区,不是行政区。具体来说,新区的党工委和管委会,都是市委和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并非一级政府,因而其架构设置也与行政区不同,没有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为了解决执法问题,深圳陆续出台《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管理暂行规定》3个政府规章,明确了新区采取委托执法模式(即宝安区、龙岗区相关部门委托坪山、龙华、大鹏新区管委会,宝安区相关部门或者市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光明新区管委会行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管理权)。

  此番调整后,以龙华、大浪、民治、观湖、福城、观澜等6个街道的行政区域为龙华区行政区域;以坪山、坑梓2个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坪山区的行政区域。

  “区”将有更大自主权

  从“新区”到“区”,对两个区来说意味着什么?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新区不能通过现行的行政委托执法模式取得行政强制措施权,对新区的日常执法工作形成制约。成立“区”后,“新区”成立几年来委托执法模式暴露出的弊端将被解决。此外,成立“区”后,其具有了严格意义上的行政区的资格,在管理、推动辖区经济建设方面,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和力量。

  调整后,目前深圳仍剩下光明新区、大鹏新区两个新区,未来它们将何去何从?记者了解到,除了同样设区的可能外,这两个新区还面临着“赋权”等可能。在今年5月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新区管理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曾提出,深圳拟运用特区立法权,直接赋予新区管委会及所属部门具有与区政府及区属部门法定权限相当的包括行政强制权在内的行政执法权。此前坊间还有其他传闻。但确切信息仍待权威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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