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国土局不动产服务中心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签订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合同,标志着我县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保险制度。该制度的实施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降低不动产登记风险提供了机制保障。 “我们借鉴了台州、丽水市不动产中心的成功经验,利用少量的财政支出,为工作人员的过失行为买单,让产权人第一时间得到应有赔偿,达到降低登记风险、及时止损的效果。”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 据悉,该制度追诉期从涉案登记办件之日起20年,承保范围包括从2016年5月31日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所有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保险责任包括判决或复议确认违法或撤销的登记行为、经协商达成和解的错误登记行为等,涵盖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所需,有效降低登记风险,增强登记风险抵御能力。 长期以来,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通过“互联网+”“机器换人”等手段不断提高登记等准确性和可靠性,先后引进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器、不动产单元号扫描枪等设备,同时推进房产交易中介机构整治、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等行动,不断完善不动产日常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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