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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检队伍能力素质不相适应的表现、原因及对策

 昵称47Z38 2018-06-15
基层纪检队伍能力素质不相适应的 表现、原因及对策(初稿)

众所周知,当前的反腐形势依然严峻,通过近几年的强势反腐工作,各个领域的腐败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有效治理,反腐工作也从中央省部级向市区县及乡镇村一级扩展,因此反腐工作具有全面性长期性深刻性的特点。根据中纪委的工作安排及相关文件精神,2015年的反腐重心逐步向镇村基层开展,因此对基层纪检队伍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尽管近几年加强了对基层纪检干部的队伍建设,但面对新形势及新要求,基层纪检干部队伍仍然还存在与实际工作需要不相适应的地方,通过对基层纪检队伍的工作状况了解,特浅析如下,仅供参考。

一、当前基层纪检队伍能力素质与当前工作及形势不相适应的表现。
 
(一)思想意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

思想意识和责任心是相辅相成的,一个思想意识不到位的人很难做到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由于多种原因当前的基层纪检干部对自己所处工作的重要性没有清醒的认识,纪委工作没有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地位,认为基层纪检只是一个配角,认为县级及以上的纪检单位才是正规军,由此而来表现在工作上处于应付状态,对工作的责任心自然不强,对工作缺乏主动性。

具体表现在对纪检学习不重视,对订阅的纪检报刊杂志不翻阅不学习,对应参加的纪检工作会议不重视,对纪检工作的落实不到位,在工作中自由散漫,缺乏纪律性,缺乏遵纪带头作用。在工作中更是漂浮不定,存在慵懒散的状况。
 (二)干部业务素质低下,工作质量不高。

近几年中央的反腐等纪检工作紧锣密鼓的开展,为经济发展及改革起到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同时对纪检干部的工作能力及业务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由于基层纪检干部缺乏学习,对业务的掌握能力不到位,因为思想素质低下,对工作的严谨性不重视,对工作敷衍塞责,工作方法简单粗略,对交代的工作落实不到位,有交代无回音,对工作进行拖拉应付。尤其是因为专业水准低,对案件的处理不专业,工作程序混乱,文书制作不标准,案件的调查缺乏专业水准,简单粗暴,甚至与被调查人产生千丝万缕的关系,不排除纪检工作人员本身违规违纪进行工作的现象。

(三)乡镇纪检工作职责缺乏专一性,影响了纪检工作的严肃性和高质高效性。

乡镇干部俗称万金油干部,工作直接面对群众,一个干部往往身上做着几样工作,工作面宽,工作内容杂,这是由乡镇工作的具体现状决定的,同时经过几次乡镇编制调整,人手有限,因此要想把整体工作推进不得以而为之。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要求纪检干部具有专一性专业性是不现实的。高新区纪工委根据市纪委相关要求,在乡镇及办事处设立纪委专职副书记是对这一工作要求的具体实施,目的就是提升乡镇及办事处纪检工作的专一性,面对当前的基层反腐形势要求,提升乡镇及办事处的纪检工作力度,提升办案的专一性和专业性,以此适应新的工作形势的需要。相信通过这一举措后乡镇的纪检工作比以前应该有新的格局,纪检工作得到了更加重视,纪检案件的处理走上正规化。

二、基层纪检工作及纪检干部出现上述状况的原因分析

(一)纪检干部的准入机制及管理体制不严格、不科学。

首先,纪检干部的进入机制不严格,很多地方对纪检干部的任命来源五花八门,很多缺乏专业渠道来任命纪检干部,通过在科班毕业中的懂政治、经济、法律等公开招考的更是少之又少,很多纪检干部都是党委政府临时任命的工作人员来担任纪检工作,从不熟悉工作到成为专业工作能手有很长一段距离。

其次,在对纪检干部的管理体制也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状况,管理缺乏专业性和实效性。《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有的纪检干部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得罪了同级党委政府领导而被打击报复,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确爱莫能助,继而导致纪检干部在工作时怕这怕那,更谈不上对一把手的监督,不能大胆的开展工作,导致工作配合不到位,工作打不开局面等。高新区纪工委对乡镇及办事处的纪检工作加强了领导和指导,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为纪检干部的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采用大案要案协同办理的方式,为乡镇及办事处纪检工作解放了思路,开放了渠道,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

第三,纪检工作机构及人员缺乏专一性。很多乡镇除配备纪委委员外,纪检工作人员未设置专职,乡镇纪检工作人员除纪检工作外还身兼数职,在实际工作中纪检工作反而成了副业,纪委委员设置后也因不是其主要工作而成了摆设,因此纪检工作人员往往花在纪检业务上的时间非常有限,导致纪检工作受到很大的影响和局限。高新区纪工委根据市纪委的要求在乡镇及办事处设置了纪委专职副书记,并从干部待遇上进行了加强,基本上解决了以前纪检工作缺乏专一性的短板问题。

(二)纪检干部的权力与待遇落实不到位,付出与所得不平衡。

有的地方错误地把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党委工作部门,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机关,低职级配备纪检监察干部,并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特殊,只在系统内进行干部交流,降低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待遇,削弱了纪检监察干部应该享有的权利,挫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纪检干部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也要养儿养家,在很多地方纪检干部远不如有些经济部门的待遇,而纪检干部因自身工作性质的原因,与工作对手短兵相接,斗智斗勇,工作环境有一定的危险性,同时在工作中因工作性质及特点难免要得罪人,因此如果自己的付出与所得不平衡,势必降低工作激情,影响工作的积极性。

高新区纪工委在上述问题上做得好,积极解决了纪检干部待遇,为乡镇纪检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对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及约束不到位。

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制度尽管上墙公示或制定有相关规定,但很多是流于形势,或存在于口头上,平常都是纪检干部进行执纪,而缺乏对纪检干部自身的监督约束,导致纪检干部自身纪律的涣散,或者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四)对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学习太少。

在新的纪检工作形势下,新的反腐形势对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前面说过因为准入机制不严导致工作业务不专业,需要业务上精,而纪检干部的培训太少导致纪检干部的业务水平很难有大的提高,甚至很多领导觉得不需要培训,自己自学即可。因此存在纪检干部业务水平差斥不齐的状况。

三、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基层纪检机关的机构格局,从规格上加强纪检工作的地位和威性。

要提高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机构格局,与同级党委的组织、人事、宣传等部门区别开来;切实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的格局和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干部的级别待遇。要加强有关法规性文件的建设力度,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提供法律保障。要涵盖机构规格、职数配备及待遇、人员调整、干部录用、轮岗交流。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性法规文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要改变领导关系,把目前的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改为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同级党委领导为辅的领导体制。目前的乡镇纪检体制也在根据上级的要求逐步在优化进程中,高新区的纪工委也在对乡镇及办事处的纪检机构进行逐步的优化过程中。

(二)加强纪检组织建设,增强纪检干部的生机与活力。

加强乡镇及办事处的纪检组织建设,要不断优化纪检监察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注重从基层选拔那些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班子中来,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按照创铸树活动的要求建立后备人才库,建立良好的干部进出机制,优化干部人才选拔机制和纪检班子结构。严格按照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坚持高标准选人用人,不断优化年龄和专业结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双重管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调整、任免,必须征求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的运行机制。

首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种制度建设,包括机构管理制度,职责制度,业务运行制度等,各种制度的制定要因地制宜,科学有效,要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其次是建立良好的用人制度,对纪检干部采用多种培养形式,锻炼他们的综合能力。第三,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为以后的干部交流提拔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提高纪检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主观能动性。

(四)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各种能力建设,尤其是业务能力的整体提高。

首先,作为纪检干部查办案件的业务能力是放在首位的,这也是纪检干部的根本所在,按照创铸树活动的要求抓好三转的干部培训和岗位培训。对于乡镇及办事处来说,基层情况比较复杂,乡镇纪检干部要有较强的办案能力,首先要加强业务培训,加强自学相结合。其次纪检干部在案件的办理中多实践学习,上下级纪检部门加强业务沟通和交流,从业务的办理过程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其次,加强工作协调能力和工作组织能力,一项纪检工作也是一项团体协同工作,要得到各种有利因素的有效配合,纪检工作人员在办案的过程中要学会充分协调利用各种条件,将案件的办理处置得精、准、高效,才能达到我们最终的工作目标。第三,纪检干部在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通过三严三实的各种教育,要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干部的学习意识、纪律意识、效能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等。要眼光放得更宽一些,要随时关注当前的纪检形势,做到工作心中有大局,工作有目标,工作有方向。

(五)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培养一只业务强、作风硬的纪检干部队伍。

在当前日益重视纪检工作的大形势下,纪检干部作为纪检监察职能的执行者,自身不能有特权思想,纪检干部应以身作则,体现示范作用,同时对纪检干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不仅从业务上加强,更要从思想作风上加强,树立良好的纪检干部形象,推动纪检工作向廉洁高效发展。对那些在纪检队伍中的不作为甚至带头违规违纪的纪检干部坚决予以查处,清理纪检干部队伍中的不合格人员,保证干部队伍的廉洁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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