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签证指南 1. 申请签证须知 中国公民持外交、公务护照入境哥斯达黎加停留30天以内可免办签证;持公务普通或因私护照人员以及持香港或澳门特区护照的中国公民入境前须办妥签证。申请赴哥斯达黎加签证须报哥移民总局审批,即“返签”。 申请人如持有美国、加拿大、欧盟或申根国家、日本和韩国等国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的入境签证,可免签入境哥斯达黎加,停留期最长30天。拥有欧盟、美国或加拿大合法居留(包括工作居留和学习居留)有效期6个月以上者,亦可享受同样待遇。 2 会驻北京代表处出具的信函,到哥驻华使馆直接申请签证,不需“返签”。 2012年5月,哥斯达黎加移民局颁布DG-0018-04-2012SV号法令,放宽中国北京、上海居民申请哥斯达黎加签证限制,具体为,在北京、上海居住8年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向哥斯达黎加驻华使馆办理领事签证,即由领事直接审发,无需报哥移民总局批准(返签)。 本帖隐藏的内容 2. 申请签证流程 签证申请人确认赴哥目的和行程计划; 登陆哥驻华使领馆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信息和签证申请所需材料清单,下载签证申请表; 准备签证申请材料 预约。递交申请前需要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与哥驻华使领馆预约。 由本人亲自向哥驻华使领馆进行申请或书面授权第三方代理,不接受普通邮件申请。 居留类申请者须向哥斯达黎加移民总局提交签证申请(Dirección General de Migración y Extranjería),或委托哥方邀请人向哥方移民总局递交签证申请,获得批准后寄给申请人。 3 领取签证。 获得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使馆领事部门联系。 二、申请签证所需材料 用西班牙文完整填写的申请表,主要包括:申请者姓名、出生日期及出生地 、国籍、职业或职务、护照号、详细居住地址、父母姓名及国籍、赴哥事由(例如:商务、旅游、学习等),如有需要,须注明申请者与哥斯达黎加公民或哥斯达黎加居留者的关系、预计抵哥、离哥和停留时间,及在哥确切居住地址、用于接收通知的传真或电子邮箱、申请日期和签名; 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护照或旅行文件; 赴返哥斯达黎加的航空、陆路或水路交通预订单。预订单必须包括出发日期; 申请者在哥斯达黎加停留期间生活所需的经济证明,并经认证。文件须译成西班牙文。经济证明是指: 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明,要求说明申请人的职位或职称、收入和在职时间; 申请人最近3个月的银行账户情况(即工资卡明细); 4 申请者所递交的文件不仅要证明经济偿还能力,还要证明申请者与其本国会有后续联系; 哥斯达黎加领事馆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出具额外的文件; 申请签证费用:35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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